信访新兵工作心得体会总结 新兵个人心得体会(四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信访新兵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一
信访请求:
信访事实:
xx小学位于xx自然村东头。学校所使用土地原是xx村委会xx西队的耕地,后因xx小学的建设需要,xx西队无偿提供耕地给学校使用。2004年之后因乡镇小学合并,xx小学被撤销,学校所剩校舍、操场等一直没有处理。2005年10月18日,xx村委会在xx西队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张xx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约定xx村委会以9万元的价格将张营小学卖给张xx。后xx村西队村民发现学校的土地被卖,要求xx村委会予以处理,但村委会一直拖而不决。
信访理由:
xx小学所使用的土地本来是xx西队的耕地属于xx西队集体所有。后虽然提供给xx小学使用,但是没有在土地管理局办理任何土地所有权变更手续。既然没有做土地权属的变更,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60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规定,学校所使用土地的所用权就依然属于xx西队。现在xx小学已经被撤销,土地的使用主体不复存在,那么xx西队作为土地的所有人,就有权收回土地,行使土地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同时《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xx村委会和张xx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反上述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此外,xx小学使用的土地归xx西队所有,而不属于xx村委会所有,村委会也无权出卖第三方xx西队的土地,其所签土地买卖协议也应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同时《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228条的规定处罚。2005年10月18日,张营村委会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买卖土地,现倒卖土地已经成为既定事实,且村委会不愿主动和张xx解除土地买卖协议,同时倒卖土地的9万元又去向不明。故xx村委会的行为涉嫌非法倒卖土地罪,应该给予处理。
现在在xx小学开设浴池的是xx西队的村民刘xx,其声称是从张xx处租赁的。因为张xx和xx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因此张xx无权处理xx小学,也就无权将xx小学出租给刘xx。基于以上原因,刘xx就无权在xx小学开设浴池,xx浴池应该立即关闭。此外,因为张xx和张营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那么张xx就无权在xx小学建造房屋。且xx小学的土地属于xx西队所有,张xx建房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土地所有权,因此应该予以拆除。此外张xx建房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的批准手续,属于擅自违法私自建造,所建房屋亦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依法予以拆除。
最后,在xx西队村民得知村委会擅自出卖土地后,村民一直本着邻里和睦、和平解决的精神,多次要求村委会协商解决,村委会却一直有恃无恐,任意践踏村民意愿,不断激化村内矛盾。作为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违背村民自治的法律精神,不仅不维护村民权利,反而任意放纵张xx、刘xx侵犯xx西队村民的权利,对张xx、刘xx的侵权行为不闻不问。现xx西队村民被迫信访,请求政府依法处理。
对于信访新兵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二
20xx年,我区信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和市信访局的指导下,围绕“产业大兴旺、城市大东扩、全民大创业、社会大和谐”的战略目标,为履行“民本岳阳”执政和发展理念,维稳监控,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20xx年,全区上访总量为2675人次,其中进京1批2人次,赴省1批1人次,到市567人次,本级接待2101人次,办理上级重要信访督办件7件,办结率100%,管委会领导包案处理重要疑难信访件12件,办结率100%,书写接访报告27份,书写信访动态报告12期,在《岳阳晚报》发表信访工作新闻2篇,受理群众电话上访153次,办结率96%,办理人民群众来信67 件,办结率100%。
今年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工作:
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市委常委、区工委书记韩建国、市政协副主席、管委会主任瞿松柏、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胥棉桃多次亲自批示处理群众来信和重要信访件。4月30日,召开的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管委会主任瞿松柏主持,工委书记韩建国作了重要讲话,分管领导胥棉桃作了工作报告,乡镇、管理处的党政主要领导、各局室的主要领导、信访专干共80多人参加。此会是开发区建区以来召开的规格、规模的信访工作会议,反响强烈。会议召开以后,我区信访工作打开了一个崭新的工作局面,管委会领导为信访部门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调整了办公场地,配备了小车,增加了人员,确保了信访工作经费的正常开支。区工委、管委会全年四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并做了专题研究,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7月15 日,工委书记韩建国召集有区信访局、社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三荷乡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处理李华艳信访事件,在联席会上,韩书记明确了工作思路:一个事件作两个问题处理,涉及到的治安问题由公安分局处理,涉及到的伤情问题由三荷乡进行协调处理。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胥棉桃在韩书记的工作思路上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韩书记的指示精神和胥主任的工作要求,很快使这一重要疑难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xx年6月,八字门李莉被摩托车撞死,司机逃逸,死者家属十分悲愤,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胥棉桃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区信访局、白石岭公安分局和综治办等单位对此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做好家属工作,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了死者家属1万元的死亡救助,平息了事态;3月19日,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胥棉桃、林敏伯组织对金凤桥、监申桥近100名非移民上访群众召开协调会,向群众宣传政策,讲清道理,提出处理意见,确保了国家移民后扶政策工作的顺利落实。工委、管委会领导刘光明、胡辉、姜献平等经常批示来信件、接待上访群众,为来访群众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各乡镇、管理处和各局室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执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信访工作网络,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许多信访事项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到了每季度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定期分析形势、明确信访任务、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真正把信访工作摆上了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一是坚持和落实了领导包案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和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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