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戏曲心得体会实用 学好民法典的心得体会(3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法治戏曲心得体会实用一
为加强对民主法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强化民主法治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专门成立了塘口镇民主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特点,专门设立了法治宣传服务、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小组。同时,根据创建实际情况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特点,研究制定了塘口镇民主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使民主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扎实的开展。
利用各村委会公开宣传栏、法治教育学校、各种会议等载体,经常性地开展民主法治宣传,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让群众懂法、守法和护法,组织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内容,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法律意识,利用授课、咨询、等形式,围绕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法制意识,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每年各社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4次,商讨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并且经常性地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召开民主恳谈会,开展社会民主议事等,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
健全明确的责任管理机制,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按照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岗位职责上墙后的监督活动,明确职责,履职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的有关规定,对居民区内的重大事项均张榜公布。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须经集体商量讨论,充分发挥民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并建立完善党员联系困难户制度,积极创造有力条件,深入开展服务群众工作。
结合新时期治安综合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基本方针,把打造“平安和谐社区”作为此项工作的出发点,按照共创共建、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区域联动、警民联防的工作机制,落实治安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各项工作措施,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落实具体人的工作方式,不断地壮大义务巡逻队、治安调解队、法治宣传工作队的基层力量,增强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教育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治保调解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通过认真落实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管理、规范私房出租手续、加强归正人员的教育、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提高矛盾纠纷调解能力等,维护了社区民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近年来,通过群众共同参与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群众法律意识、用法意识普遍提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案件的发生。全镇无突出治安问题,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刑事案件,群众生活生产的安全感普遍增强,民主法治创建成果显著。但在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把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地开展下去。
对于法治戏曲心得体会实用二
摘要农村的法治建设近几年在国家的重视下取得了显著进步,依法治国成果明显。但由于农村发展的新形式,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新问题,加之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的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捍卫法律尊严,形成以基层干部为中心的法治建设氛围,切实提高农村法治建设的成效。
关键词农村法治建设农村发展
近些年,我们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基本建立了以《宪法》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农村依旧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农村的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加强农村相关立法,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加强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农村法律尊严,任重而道远。
一、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意义
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农村人口的稳定,农村的安定仍是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十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持续关注“三农”问题,也充分说明了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的发展和提高,尤其是农民达到小康才是建设的关键。在实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还属于薄弱环节,广大农村地区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实现国家的法治建设,必须加快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进程。农村法治建设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设施;有利于打击农村犯罪分子,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维护农村稳定;有利于农民依法办事,维护广大农民的权益;亦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民对国家的信心,提高参与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二、当前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农村的相关立法尚不完善
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关于农村的法律,基本涵盖了“三农”所有方面,尤其是关于农业生产及农业建设的法律相对比较完善。有了以《农业法》为中心的关于耕地、水利、种子、农药等配套法律法规。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人口流动的频繁,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新问题,都对法律提出了新的课题,这些问题显示出法律的滞后性。尤其是关于农民进城带来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户籍问题,医疗养老办法的实施,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等问题,都缺乏相关法律的明确,或缺乏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法律。有些只是临时性的行政法规,有些是缺乏可行性.无论如何,只要不能切实遵守与执行,不能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法律就等于一纸空文,就失去了其立法的意义。
(二)农村的法治机构不健全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农村也经历了大跨步式的发展,在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出现了新情况,这也导致了利益分配及相互需求过程中的矛盾冲突,这些问题很难用传统的文化思想观念去调和,亟需司法的介入,需要司法机构的秉公执法。但在农村的司法机构中,由于相应机构少,加之宣传不到位,很少有农民主动寻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尤其是相对偏远的农村,寻求司法帮助的成本较高,很多人更是放弃了法律这一最佳途径。现在很多地区试点司法下乡,但由于农村问题的复杂性,解决起来费时费力,这也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对司法机构的实际需求。
(三)农民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受传统文化思想观念的影响,以及农民文化程度的制约,很多农民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浓厚。很多农民认为只要自己不犯法就和法律无关,只要管好自己,只要自己遵法守纪即可。二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数农民采取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私下解决等错误的解决方式,没有利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尤其是近几年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过程中,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侵害了农民的利益,农民诉求得不到解决,故而采取集体上访,甚至自杀的解决办法。这都是害人害己的行为,更是对法律的无知或不信任。
(四)法律在农村的落实不到位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法律体系健全才能遵章依法办事。现阶段关于农村的法律,只能解决农村基本涉法问题。之所以说农村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在农村的落实不到位,或者说法律在农村遇到了执行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在很多农村人治思想还非常严重,权大于法的现象还很严重。即便是选择了法律,诉讼获得了胜利,但胜诉后的执行也是难题。很多农民因惧怕权势而放弃对权利的主张,法律在农村的威严和震慑力还不够。二是诉诸法律的成本很高。农村受困于经济实际,很多人非常担心一场官司会拖垮自己的生活,便放弃了自己的权益。
(五)农村基层干部缺乏学法主动性
农村基层干部在近几年国家的重视及管理引导下,一般都是由文化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青年人担任,相对于以前论资排辈,或者通过强迫威胁选举出来的基层干部,具有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哪种基层干部,一般多忙于发展生产,或者基层的繁杂事务,更有甚者整天想着自己发财致富的事,这种情况下大都缺乏学法的主动性。一般都是出现了问题才想到了法律,才想到了去学习法律,但等到事情处理好后,就又把法律束之高阁;有的基层干部甚至用盛气凌人的态势来挑战法律。导致法律在农村基层拥有较高的“随意性”,“人治”强于“法治”的局面时有发生。
三、加强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对策研究
(一)探索农村法治建设新思路
农村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工作,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治建设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适合农村情况的新思路,例如,农村具有很强的连锁效应,可以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举措,提高农民用法的积极性。探索新思路要注意三点内容:一是要加强理论的指导。要认真研究农村法治建设的特点,积极吸收国外关于农村法治建设的科学经验,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律体系来指导我国农村的法治建设的具体工作。二是当前形势下农村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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