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心得体会精选 劳动争议调解案例(四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心得体会精选一
乙 方: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或人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电话: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 a )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48 个月,自 年 10 月 11 日至 年 10 月
11 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 年 10 月 11 日至 年 1 月 11 日。如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甲方可以更改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并相应依法延长试用期为 月。
第三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岗位:
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调整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 工作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月休息4天。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假期规定执行。
第九条 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计底薪提成,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销售提成为总销售额的(住宅)千分之二,(商铺)千分之二。聘用期内,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乙方所在部门业绩发生变化、内部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 聘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人事管理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若因乙方未按时交齐办理社保的资料而造成延迟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认真阅读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乙方须保守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及甲方客户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心得体会精选 劳动争议调解案例(四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