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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岗位心得体会实用 秩序的心得体会(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秩序岗位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清理取缔校园内所有流动商贩,摆摊设点和占道经营活动。

二、清理取缔校园内经营性网吧。

三、清理整治校园内乱贴和乱挂商业广告。

四、清理整治社会外来闲散人员在校园内散步、踢毽、溜狗等活动。

五、清理整顿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校园内所有流动商贩必须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校园内网吧必须停止营业、社会外来闲散人员禁止在校园内一切活动,各种车辆禁止乱停乱放,校园内没有合法手续的小吃部、小卖店、商业摊点和服务网点必须全部关闭或退出。对在本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本通告者,按省市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推荐秩序岗位心得体会实用二

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倡议书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五千年的文明滋养着我们茁壮成长。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有责任继承优良传统,弘扬社会公德。可是在我们身边,不讲公德的现象偶有发生,成为校园里不和谐的音符,影响着个人和学校的形象。做为一名铜盘中学的学生,我们不仅应该读好书,更应该有一颗公德心,爱护校园的公德心。

首先,爱护公物是集体生活的需要。校园里的一切设施,都是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公共设施,试想,一个同学不爱护公物,十位同学不爱护公物,百位同学不爱护公物,那么,我们的校园将不成其为校园,也必将对每个同学的生活、学习带来许多的不便和负面影响。 其次,爱护公物是培养学生良好习惯的需要。学生阶段,是学习知识,更是学会做人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良好习惯的形成,对于今后步入社会,成家立业,立于社会都不无裨益。作为学生现在所作的一切,均是为自己的将来夯实基础,所以,舍弃不良习惯,培养良好品性对自己的未来至关重要。人为损坏公物的行为将为社会所不容,将为人们所不齿。 爱护公物是一个人高尚道德之所在,爱护公物是一个人崇高品质的体现,爱护公物是一个人美好心灵的写照。“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爱护公物能显示一个社会的风尚,体现一个民族的素质,反映一个国家的精神。我国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了“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都应该按这个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有一句诗这么说:“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遵守社会公德,人人有责。社会公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处处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提高文明素质,共同来营造美好的家园。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推荐秩序岗位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维护本市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取缔非法营运车辆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营运机动车指未经客运主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取得营运资格或者超出许可营运范围,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二、禁止未取得营运资格的机动车辆从事载客营运。取得营运资格的机动车辆应当按照客运许可范围从事载客营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营运活动提供条件。

三、禁止伪造、变造、冒用营运车辆经营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冒用营运车辆号牌、行驶证件。

四、对非法营运的机动车辆,一律依法扣押或者中止运行。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拍卖或者报废。

五、违反本通告,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车辆营运证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依法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非城市客运车辆擅自安装顶灯、计价器、服务标志(识)等城市客运配套设施的,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摩托车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依法处以三千元的罚款。

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依法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安、市政公用、交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八、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营运活动及线索。举报电话:市“黑车”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83638794;市市政公用局:86655664;市交通局:96196、58826526。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五月二十七日

推荐秩序岗位心得体会实用四

各位同学:

上午好!本周我们开展安全教育的主题是——“防踩踏事故安全”。

案例一:

20xx年2月27日,湖北省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一起因拥挤而引起的踩踏事件,4人抢救无效死亡,10余名学生受伤。

案例二:

20xx年7月26日,云南省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事故原因为学生在通过临时放置于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的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引发下楼学生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

防踩踏尝试与防范应急措施:

拥挤是指一种在很短的时间内,因为某种突发的原因,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内引起的情绪亢奋、行动过激、人群大量聚集的失控现象。在行进的人群中,如果前面有人摔倒,而后面不知情的人若继续向前行进的话,那么人群中极易出现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连锁倒地的拥挤踩踏现象。

(1)时间多在放学或集会、就餐之时,学生相对集中,且心情急迫。

(2)事故发生地点多在教学楼一、二层之间的楼梯拐弯处。上面几层的学生下到此处相对集中,形成拥挤。

(3)学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慌乱,常常出现拥挤并大喊大叫的现象,使场面失控。

(4)学生不善于自我保护,在拥挤时或弯腰拾物被挤倒,或被滑倒、绊倒,造成挤压事故。

(5)平时缺乏对事故防范知识的学习和训练,无应急措施。

(6)有个别学生搞恶作剧,遇有混乱情况时趋势狂呼乱叫,推搡拥挤,以此发泄情绪或恶意取乐,致使惨剧发生。

(7)晚上突然停电或楼道灯光昏暗,造成拥挤事故。

(8)楼梯较窄,不能满足人员集中一下需要。

(1)上下楼梯要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2)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活动中,不求快,要求稳。

(3)不准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等。

(4)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挤堵塞现象的发生。

(6)上课期间,教学大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便于及时有效地疏散。

(7)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8)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在现场的教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

(9)教师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特别是上下楼道应该注意安全的问题要经常讲,以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1)发觉拥挤的人群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拥来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但是不要奔跑,以免摔倒。

(2)如果到达楼层时有可以暂时躲避的宿舍、水房等空间,可以暂避一时。切记不要逆着人流前进,那样非常容易被推倒在地。

(3)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之中,一定要先稳住双脚。切记远离玻璃窗,以免因玻璃破碎而被扎伤。

(4)遭遇拥挤的人流时,一定不要采用体位前倾或者低重心的姿势,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

(5)如有可能,抓住一样坚固牢靠的东西,待人群过去后,迅速而镇静地离开现场。

(6)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7)在拥挤的人群中,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

秩序岗位心得体会实用 秩序的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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