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旅游暖心行动心得体会范文 疫情旅游暖心行动心得体会范文大全(8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疫情旅游暖心行动心得体会范文一
1.快速学习理解,认真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县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安排文化旅游体系和行业疫情防控。各部门(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疫情防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巩固工作责任。
2.突出防控重点,落实工作。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和行业疫情防控的通知;二是抽调县文化中心、电影公司、局x参加汽车站疫情值班的名干部;三是x月xx日,组织网吧,ktv、奥斯卡影城、星级酒店、新华书店、文化馆、图书馆、灵岩寺、江神庙等xx家庭营业场所负责人召开了文化旅游业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推进会,学习了市县疫情防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第四,执法大队负责每天按照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进行执法检查,责令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每天向县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报告检查情况;第五,利用显示屏、微信等平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求全系统干部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第六,文化中心和图书馆停止了室内文化活动,取消了原计划的春节广场演出,要求两馆一站提前规划春节期间的在线文化活动;第七,购买口罩、温度计、消毒剂等防控材料。
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网吧,ktv还存在顾客漏登现象;二是个别网吧通
消毒做的不够,室内空气不流通;三是奥斯卡影城未设置“一米线”。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按照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抽调人员成立执法检查组和暗访组,采取明暗结合方式加强重点场所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责令迅速整改,对屡改屡犯的场所进行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报请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
描写疫情旅游暖心行动心得体会范文二
1、不聚会,少出门,多在家里陪家人。
2、口罩呼吸机,您老二选一。
3、口罩还是呼吸机,您老看着二选一。
4、人多莫去凑热闹,出门记得戴口罩。
5、一人睡觉全家光荣,全家睡觉精忠报国。
6、拒野味、不聚会,亲友情、网上叙,少出行、莫大意。
7、抗击肺炎,众志成城。
8、神仙也要戴口罩,疫情不是开玩笑。
描写疫情旅游暖心行动心得体会范文三
夜深了,向窗外望去,清冷的街上没有任何行人。有的,只是远方吹来的风刮落树叶的声音。“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本该结束的疫情,在人们不经意间扫荡了这片古老又神圣的土地。一夜之间,昔日的喧闹不复存在。没有了少长咸集的生活,没有了高朋满座的盛况,也没有了伛偻提携的场景。相反,剩下的只有日日夜夜废寝忘食的逆行者,为了守护人民的健康而忙碌的身影。
突如其来的疫情使人们措手不及,刹那间,西安城便陷入了慌乱之中。但也几乎是同一时刻,大家都自觉地回到家中自我隔离起来。这就是我们的中国人,我们在考虑自身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他人。有这样的精神,疫情何愁不除?在众人的努力坚持下,疫情将会如海市蜃楼般烟消云散!
疫情之下,仍有人将其置之不理,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而后果也极其明显。因为自己的不自觉而沾染病毒,害人害己,后悔莫及。何其有幸,有志愿者和公安人员的共同管控,才有效地扼制住了病毒的传播。疫情之下,人人有责,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每个人都应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众人的不懈努力与坚持之下,疫情将会如镜花水月一般破为碎片!
疫情终会消逝,却也不会立刻散去。这期间的过程也许会极为漫长与煎熬,但是我们有决心,“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信心驱使我们战胜疫情。在我们面前,一切难题将迎刃而解,一切困难将不再坚实。
在众人的坚持之下,疫情将会如南柯一梦般化为泡影。
光明就在前方,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我们终会迎来“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时刻,万物将恢复生机,快乐将再次传播,生活将再次充实。我希望再次坐在洒满阳光的教室里,淹没在朗朗的读书声中,站在校园的草坪上,畅听鸟儿的天籁,光的种子又会播入安宁的田野之中,明天的太阳将会继续升起,一切将会焕发出勃勃生机!
描写疫情旅游暖心行动心得体会范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 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
疫情旅游暖心行动心得体会范文 疫情旅游暖心行动心得体会范文大全(8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