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合成分离提纯心得体会精选 有机合成中常用的分离纯化方法(9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有机合成分离提纯心得体会精选一
1、了解熔点的意义,掌握测定熔点的操作
2、了解沸点的测定,掌握沸点测定的操作
1、熔点:每一个晶体有机化合物都有一定的熔点,利用测定熔点,可以估计出有机化合物纯度。
2、沸点:每一个晶体有机化合物都有一定的沸点,利用测定沸点,可以估计出有机化合物纯度。
1、尿素(熔点132、7℃左右)苯甲酸(熔点122、4℃左右)未知固体
2、无水乙醇(沸点较低72℃左右)环己醇(沸点较高160℃左右)未知液体
温度计玻璃管毛细管thiele管等
1、测定熔点步骤:
1装样2加热(开始快,低于15摄氏度是慢,1—2度每分钟,快到—熔点时0、2—0、5摄氏度每分钟)3记录
熔点测定现象:1、某温度开始萎缩,蹋落2、之后有液滴出现3、全熔
2、沸点测定步骤:
1装样(0、5cm左右)2加热(先快速加热,接近沸点时略慢,当有连续汽泡时停止加热,
冷却)3记录(当最后一个气泡不冒出而缩进是为沸点)
沸点测定现象:刚开始有气泡后来又连续气泡冒出,最后一个气泡不冒而缩进。
熔点测定结果数据记录
有机化学实验报告
有机化学实验报告
沸点测定数据记录表
有机化学实验报告
平行试验结果没有出现较大的偏差,实验结果比较准确,试验数据没有较大的偏差。但在测量环乙醇的时候由于温度过高导致橡皮筋脱落,造成试验几次失败,经过重做实验最终获得了较为准确的实验数据。测量未知固体熔点时由于前一个测的是苯甲酸,熔点较高,而未知固体熔点较低,需要冷却30摄氏度以下才可进行实验,由于疏忽温度未下降30℃就进行了测量,使第一次试验失败,之后我们重新做了该实验也获得了比较满意的实验结果。
1加热温度计不能用水冲。
2第二次测量要等温度下降30摄氏度。
3b型管不要洗。
4不要烫到手
4沸点管石蜡油回收。
5沸点测定是不要加热太快,防止液体蒸发完。
描写有机合成分离提纯心得体会精选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制定安全蔬菜供货基地,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蔬菜供货合同:
1) 甲方向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村蔬菜基地订购无公害蔬菜(黄瓜、茄子、番茄、青菜等)。
2)供货时间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货总量不得少于____________吨。 供应蔬菜的产品质量要求:
一:蔬菜种植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必须做到不使用剧毒和禁用农药,保证使用上级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保证做到按照市农委相关规定执行无公害蔬菜种植生产。
二:多用有机肥,少用化肥,种植真正的有机蔬菜。
三:蔬菜供应前,必须先检测,保证做到上市的蔬菜安全,卫生,优质,并建立追溯制度。
5) 蔬菜价格与数量认定:
一:乙方提供的蔬菜价格略高于市场价(双方可自行向市场询价,摸价)。
二:乙方所供货数量核对的方法,双方共同确认数量和价格后,各自认可,签字后再用传真机互传。
6) 货款结算方法:
一:甲方在乙方供货前______个月,向乙方支付订货定金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所送的蔬菜一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双方都要凭每日传真互传签了字的单据为依据,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每月______日结算上个月的货款。
7) 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满足和达到甲、乙双方制订的供货数量,在没有达到总量时,乙方不得自行供货,否则,不足部分将由乙方按20%赔偿损失。
二:如果甲方未达到双方订货数量时,乙方也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等的经济损失。
三:若因甲方原因,没有收足所收购的数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不足部分的20%。
四: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收购乙方基地有机蔬菜时,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按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并双倍返还甲方支付的定金,计____________元整。
五:若遇到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或本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乙双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将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追诉并赔偿经济损失。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作协商。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有机合成分离提纯心得体会精选三
第七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第八条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托。
第九条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委托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应当在对认证委托人实施现场检查前5日内,将认证委托人、认证检查方案等基本信息报送至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信息系统。
第十条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认证机构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由认证检查员对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
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需要进行产地(基地)环境监(检)测的,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监(检)测机构出具监(检)测报告,或者采信认证委托人提供的其他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检)测结论。
第十一条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允许其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第十二条认证机构应当保证认证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产品检验检测和环境监(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验检测、监测结论的真实、准确,并对检验检测、监测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产品检验检测、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检验检测、监测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本条规定的记录保存期为5年。
第十三条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有效跟踪检查,以保证认证结论能够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第十四条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销售证,以保证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所销售的有机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与认证证书中的记载一致。
第十五条有机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下同)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应当在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后,方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第十六条认证机构不得
有机合成分离提纯心得体会精选 有机合成中常用的分离纯化方法(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