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销售逻辑思维心得体会总结 销售逻辑思维训练(2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商业销售逻辑思维心得体会总结一
甲方(接收方):
乙方(透露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专有信息的定义
1.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2.“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3.“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第二条 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2.“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3.“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第四条 例外情况
1.“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1.1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1.2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1.4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2.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第五条 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 补救方法
1.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1.1“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1.2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1.3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2.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2.1“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2.2“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第七条 保密期限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2.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八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经 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十条 生效及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对于商业销售逻辑思维心得体会总结二
1、项目概况(1p)
简短地汇总介绍以下几个方面:战略定位、市场概况、服务及产品、营销推广、竞争优势、核心团队、运营现状及发展规划、融资金额及用途。
2、战略定位(1p)
用简单的语言描述公司的战略定位(我们做什么,不做什么)和愿景(我们未来会是什么);这部分内容很多创业者很容易忽略,从而起不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看不清项目未来的走向是什么?毫无疑问,战略是随着外部环境动态调整的,但是大的主线创始人肯定要想清楚。用联想之星执行董事王明耀先生的话来说就是,“试错和快速迭代,可以用于产品改善,但不适用于模式改变”。退一步来讲,模式可能也会有调整,但项目未来可供选择的战略定位最好能够大致想清楚。
薯片理论
关于项目定位的选择,我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暂且叫做“薯片理论”),理解这个理论背后所表达的产业演进规律对于我们选择创业的切入点可能会有帮助。
个人观察发现,在某一个产业(领域)发展早期,首先是出现横向的分工,而纵向分工尚不明显,这是最初的“横向重度垂直”的创业机会,此时的市场格局是万马齐奔、“大市场、小作坊”。而随着产业发展相对成熟,产业内垂直领域的横向分工逐渐模糊,此时已经开始初步实现同一个“片层”内的范围经济效应(横向扩张),同时,出于效率进化的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纵向分工开始相对显著,即原来不得不由自己同时完成的产业链上下游的几个职能中的一个或几个职能被分离出去,市场上出现某一个“片层”内的专业供应商。此时的市场格局是同一个“片层”内已经出现规模较大企业,而最终的纵向一体化尚未开始,这是产业内第二波纵向“纵向重度垂直”的机会,近年出现的达达配送、同城货运等项目均是这种产业规律的体现。而到产业后期,范围经济效应会引导这种产业链上下游的联动和协同,部分规模巨大的企业会朝纵向一体化的趋势发展,例如从事物流快递的顺丰切入电商就是范例。
引导这种产业演进的本质规律其实是背后那只无形的手——社会综合交易成本最小化。用科斯的理论解释则是:用组织替代市场(内部化)还是用市场替代组织(市场化)是由综合交易成本决定的,交易成本(契约成本和组织管理成本)的高低决定了市场和组织的边界(如无法准确理解这句话,建议参阅科斯写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显然,当市场存在公有云服务的选择时,把企业内部的服务职能甩给市场的专业机构来做可能更有效率。就效率而言,通常存在这样的规律,资产专用性(资产或服务被某个部门或机构专用)不如“私
商业销售逻辑思维心得体会总结 销售逻辑思维训练(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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