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心得体会及收获 非法开采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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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开采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文件和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出发点,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实现“摸清底子、分类处置、依法打击、维护稳定”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开展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康小平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定佳,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焦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主任)刘雄辉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办(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维稳办、区政府督查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常务副主任卜茂荣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涉案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查处工作,参与涉案资产处置的监督工作。
2、区委组织部: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政府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宣传系统(广电、报刊、网络等)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4、区人民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5、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6、区发改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等工作。
7、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等工作。
8、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9、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立案、侦查、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安排专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财政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落实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工作经费等有关工作。
1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等有关工作。
12、区国土分局:负责矿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3、区农业林业畜牧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4、区商务局:负责商务系统特别是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5、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对户外各类融资广告和虚假贷款广告的清除等有关工作。
16、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区政府涉及非法集资处置规范性文件,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17、区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的信访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并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18、区政府金融证券办:配合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认定、查处和善后等上下联络协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工作。
19、区工商分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的监管、查处工作,参与查处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等工作。
20、区地税局:负责征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纳税人情况及账务核算情况等查处工作。
21、区维稳办: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日常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等工作。
2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将督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总责、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一线把关、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总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组织和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处置善后与维护稳定工作。
(一)工作重点
1、整治已经立案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2、整治以房地产行业为主的建设领域非法集资活动;
3、整治矿产开发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
4、整治种养殖业、山林开发等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5、整治各类融资广告及虚假贷款广告。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1月25日—1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2、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11月30日—12月1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3、依法打击阶段(2012年12月15日—2012月1月30日):对已发现及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4、总结建制阶段(2012月1月30日—2月20日):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本着“属地负总责、行业部门把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原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自查、宣传和处置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认真排查,摸清底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将风险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对近年来社会融资现象较为普遍的领域,要抽调专门力量,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好集中风险排查,把清理整治落到实处。
(四)积极调度,加强督查。在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排查和处置情况。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结束时,要形成汇总表和总结材料,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关于非法开采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今年以来,我县“扫黄打非”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的总体部署和省 “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扫黄打非”力度的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坚持把“扫黄打非”工作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在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文化垃圾、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取缔非法报刊、清除互联网有害信息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开展专项治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堵源头,严密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我县深入贯彻省、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扫黄打非”工作的要求,把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我县“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来抓。为把此项工作做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局长及负责文化市场管理的副局长就做了专门部署,并在多次会议上提出要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对我县书店、复印店、音像制品店等场所进行严密查处,清缴整治,从源头控制非法出版物的流通;开展了封堵、查缴邪教宣传品和“”非法出版物及一些诋毁和弯曲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
(二)严监管,规范网吧经营管理。网吧超时营业、接待未成年人、不如实做上网登记等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经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作息,危害人们的健康,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了把“扫黄打非”工作推向深入,我县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周密计划,从2月份开始对全县17家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未成年人上网、超时营业等违法经营活动,严格网吧日常管理制度,实时查处并屏蔽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各类有害信息,特别是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工具传播的政治谣言、侵权盗版内容、信息和暴力、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今年以来,我们开展网吧专项检查15次,“零点行动”超时检查67次,日常例行检查96次,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6家,超时营业9家,处于罚款的有3家,停业整顿1家。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经营行为,都给以不同程度的惩罚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严格要求业主要规范经营秩序,合法经营。此外,为方便对各个网吧经营场所的监管,我县在各网吧设立了24小时监控系统,实时掌握网吧的经营状况。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被处罚网吧的名单和地址,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违法经营网吧的老好氛围。
(三)建机制,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我县盗版音像制品充斥着市场,正版制品占市场份额小,一些“游商”或明或暗的销售点,兜售的都是非法音像制品,且占道经营时有发生。这些违法经营的势头若得不到遏制,将严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我县音像市场经营秩序,不健康文化信息威胁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给人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我县结合音像制品专项治理整顿,加强对管理人员、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场所负责人以及有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依法取缔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游商,从严治理无证摊点,切实加强音像制品进货渠道的监管,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严防、群防、联防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通过不断改进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我县音像制品经营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严查处,集中整治印刷复制业。印刷业一直是我县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来我们“机构不撤、力度不减、人员不散”,继续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巩固了专项整治的成果。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多年管理经验,积极探索规范管理新思路,对企业的印刷业务承接、验证、制版、印刷、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运输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在实践中建立和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杜绝各书刊、“口袋本”、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印制和流通。我县印刷业的“低、小、散”是导致恶性竞争和区域性制假的重要原因。近两年来,我们以“压缩总量,优化结构”为目标,采取了“提高门槛淘汰一批、联合兼并压缩一批、扶优扶强壮大一批”的办法,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全县的印刷企业、复印店等进行分类处置,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规范管理。
(五)严打击,整治非法报刊、计算机软件、教材教辅读物、畅销书等各类侵权盗版制品。为确保在校学生不受盗版教材、教辅的侵害,县“扫黄打非”
非法开采心得体会及收获 非法开采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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