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受贿一起查心得体会简短 贿赂案件心得体会(2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行贿受贿一起查心得体会简短一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要求及检察院工作安排,凡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需遵循下列程序:
一、行贿档案查询时间定为工作日上午;
二、申请查询单位需提供下列材料:
1、行贿查询书面申请(单位申请或个人申请各一份); 2.行贿查询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人(参与人)、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招标公告信息(显示招标人及标段信息);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章后交本院留存。
三、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地址:
郑州市博颂路18号,预防局办公室(408), 联系电话:67151877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将于×年×月×日参加×××单位×××项目投标工作。×××(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人),×××(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该项目的查询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及招标代理单位要求,向贵院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关于行贿受贿一起查心得体会简短二
典型是一个汉语词汇,指旧法、模范;足以代表某一类事物特性的标准形式。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20xx年9月23日10:45中国纪检监察报杨淑华,女,1954年10月12日生,汉族,四川省洪雅县人,大学文化,曾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2014年1月起任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20xx年2月23日,眉山市纪委对杨淑华立案调查,并于4月23日移送眉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经查,杨淑华在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整理工程、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以及征地手续办理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直接收受1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94万余元(其中600万元系受贿未遂);此外,杨淑华还贪污公款人民币8万余元,挪用公款398万元,另有人民币394万余元、美元2652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20xx年8月25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杨淑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xx年11月1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为留“后路”,反断了“后路”
——杨淑华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钟季执
升迁无望转而谋求“后路”
“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
在刚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领导职务时,杨淑华一度有着很强的事业心,对自身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曾作出过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淑华未能做到善始善终。
杨淑华在担任局长的最后几年中,自感升迁无望且面临退休。恰逢这个时候,她看到别人腰缠万贯、挥金如土时,心理逐渐失去了平衡。慢慢地,在杨淑华的眼中,官场成为了一个市场,权力变成了交易的资本,官位当做换取金钱的商品,她开始或明或暗甚至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杨淑华开始琢磨着为自己找“后路”,将精力放在对金钱的疯狂攫取上,最终把自己推进了违法犯罪的泥沼。2014年,洪雅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三宝镇河滩地土地整理工程款拨付上的“关照”,送给杨淑华35万元,后者欣然接受。
从在单位报销丈夫出国的费用,到授意造假套取补助;
从挪用公款截留利息,到帮助亲友承建工程自己从中分钱,杨淑华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疯狂敛财,甚至达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
铤而走险大搞“权力寻租”
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
行贿受贿一起查心得体会简短 贿赂案件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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