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每月心得体会 员工试用期工作心得(五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试用期员工每月心得体会一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本职工作;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一定的贡献。当然,工作期间,难免出现一些小差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初到公司的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近三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本职工作,整理产品不良统计资料,并进行处理,从整体上把握产品运作流程。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产品不良分析能力。现已掌握公司产品的结构和性能,能够对产品突发性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长期存在的质量问题,能够提出改善措施,进行分析改善,把制程中存在的问题降到最少,使产品不良率降到最小。
参与工作项目:根据公司产品测试和检验要求,满足公司产品质量要求,制作检验夹具进行立项:
1、光色箱
2.叶片保持力
3.喷漆螺钉等项目;拟订仪器/试验操作指导书;在领导的带领下,对检测室进行布局,整理等工作;能够及时完成上司安排的任务。
工作规划:为了能够更好的作好本职工作,下一步将努力并有信心做好以下工作:完善质量改进流程,建立信息收集渠道;配合qc对现场品质异常的处理,并提出根治措施,对异常问题进行分析汇总,预防不良现象的再次发生;制订新品的检验指导书;质量信息的整理和汇报以及质量例会的核实及跟踪。并能及时完成上司下达的临时任务。
进本公司以来,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最新试用期员工每月心得体会二
核心内容: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滥用试用期现象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试用期相关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试用期多长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
试用期员工每月心得体会 员工试用期工作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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