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简短 国际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简短一句话(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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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际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简短一
第1条概述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主题国际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简短二
20xx年6月2日,腾中重工与通用汽车就并购悍马品牌签署谅解备忘录,腾中重工将获得悍马品牌所有权益以及高管和运营团队。但此项并购最后的实现,尚需要获得中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批准。
20xx年7月15腾中重工日表示,公司已经向发改委提交了申请,腾中重工收购悍马一事正式进入官方审批阶段。对收购悍马和悍马国产两个步骤的审批,分别由商务部和发改委担任之责。就审批腾中重工收购悍马方面,发改委态度尚待明确。油耗问题是发改委不能通过悍马国产的关键问题。
20xx年08月14日由于腾中和通用在商议悍马资产的具体价格上出现了分歧,所以一再延期签约时间。
20xx年08月21日腾中重工为了准备接受悍马,正在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并挖来奇瑞销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奇瑞汽车国际公司副总经理黄志强,准备在上海成立悍马中国的运营团队,主要负责进口悍马在华的销售工作。
20xx年08月24日腾中高管准备飞抵底特律与通用展开最后的谈判。悍马的正式出售协议也将于此次商旅中签订并对外公布。但交易生效前还需通过中美双方监管部门的批准。
20xx年0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已经彻底回绝了腾中的收购申请,理由为腾中上报的收购报告中,仅仅收购悍马的品牌,不属于发改委核准项目。
20xx年10月10日腾中重工与通用汽车9日宣布,双方就通用汽车旗下高端全路面品牌悍马业务的出售签署最终协议。腾中将以1.7亿美元左右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
20xx年02月01日腾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已和美国通用汽车达成协议,将悍马收购交易的最后期限延期一个月。即将该笔收购交易在1月31日到期最后期限延长到2月底,并同时等待中国监管层的批准。
20xx年02月25日(美国东部时间2月24日),通用汽车在底特律总部宣布四川腾中重工未能按期完成对悍马的收购,此项收购交易失败,通用汽车将逐步关闭对悍马的运营。
主题国际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简短三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为“银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_____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定义
1.1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 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付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个月后止的一段期间,每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
(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
(ii)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具以银行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贷款
2.1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_______美元($ )的贷款。
2.2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 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还
国际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简短 国际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简短一句话(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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