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行业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路行业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9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公路行业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保险单号次:_______
(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包装及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货物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产。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
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
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项办法处理:
(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推荐公路行业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4月下旬以来,组成专题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县交运局、养路段、路政大队、铁溪镇、沙溪镇等部分乡镇及路段,通过现场查看、专题座谈、走访调查的方式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通报予后,供领导和相关单位参考。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养护里程不断增加,截止目前,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达3000多公里,县道371公里、乡道(含联网路)523公里、村道2218公里,其中:县道纪红路19.9公里、火(炬)杨(柏)路12.3公里属于沥青路面,其余县、乡道为混凝土路面。我县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管养责任,农村公路硬化后,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县道公路由县养路段挤占省道养护资金进行专养,村道公路由村委会自行组织养护,均无专项养护资金;乡道公路由辖区乡镇养护,由县财政每年按1000元/公里补助专项养护资金到乡镇。道路养护标准是使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我县农村公路正逐渐由规模速度向质量安全效益型转变、由整体推开向重点突破转变、由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先后创建了广纳镇、民胜镇2个养护示范乡镇,创建了159公里文明路,重点打造县道路2条,乡道路6条。绿化道路100公里,栽植行道树153.5万株,完成绿带整形、麦冬和草皮栽植共48万平方米,“森林走廊”已初具规模,公路形象大幅提升。
尽管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一线作业养护人员基本能够疲于完成日常清扫保洁任务,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甚或较为严重的问题,亟需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县农村公路办公室编制12人,在编人员仅2人,差编差人较多,其主任非科局级设置,进而变相地成为县交运局内设股机构之一,工作开展难度大,未起到应有的统筹作用。乡镇交管站除中心镇外,大多无机构、无牌子、无专职人员,绝大部分专兼职人员年龄老化、缺乏专业技术,行业政策不能有效执行。县养路段由于事业单位进人门槛设置过高,而差编差人140多人,致使一线作业人员养护任务增大,养护热情有所下降。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我县地质结构复杂,农村公路里程长、地质灾害多,养护任务重,养护成本较大,农村公路仅仅落实了乡道路由县财政每年按1000元/公里补贴到乡镇组织养护,县道、村道公路没有任何资金来源。必要的农村公路养护设备如挖掘机、清扫车等也急需添置。
(三)农村公路失养面较大。列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的公路由于人力、财力不足因素,养护管理尚且不完全到位,全县还有近一半的农村公路没有列入养护管理计划,或因质量较差迟迟未予通过验收,或因验收后即出现严重水毁等自然破坏,或因安保设施不足隐患较多,或因养护难度较大而力量欠缺等等。
(四)农村公路被损毁占道严重。一是治超执法工作注重罚款而未予卸货造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长期碾压路面而致人为路损严重,近三年(20xx、20xx、20xx年)所得非税收入共670万元,远不能抵消路产损失,得不偿失;二是一些干线公路沿线采砂采煤、堆码占道、污染路面严重,如通前路就有50处砂石料场和砖厂,崩(口塘)—万(山寺)路就有10处煤矿砖厂,其中4处煤矿直接穿路而过或借道出煤;三是一些集镇如新场、青浴、三溪、永安等逢当场天摊点占道严重,影响运行。这些都极不利于公路的养护管理。
(五)部门养护管理履职较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30号文件《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九部委职责,但真正贯彻文件履职到位的部门并不多,尤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与交通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治超执法机制,造成路损抛洒严重。县国土、经信、安监、水务、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与辖区乡镇未形成合力,未从根本上研究打击取缔违法采砂、采煤和在公路沿线建控区违法建房活动,导致堆码占道严重。这些也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外地养护管理的成功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理顺监管体制。强化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发挥其对全县农村公路应有的统筹协调监管职能;配齐配强乡镇交管站人员,确保其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探索实行乡镇交管站由县交运局垂直管理的模式,实行高效一体化管理;改革路政执法非税收入任务下达体制,试行非税收入实收实报的入库机制,解决其后顾之忧,专心致志地抓治超护路工作。
二是要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占线长,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应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职责,强化养护人员责任意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奖惩挂钩,逗硬督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持续有效
公路行业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路行业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