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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心得体会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心得体会(七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5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心得体会一

本人入职担任工厂办公室主任一职,主要负责工厂人力资源及行政事务管理,自从加入公司,与公司共同成长的愿望一直深埋于心,同样希望,在这里,可以找到我职业生涯中新的起点。三个多月的工作,对公司的认识,从最初在公司网站了解到的信息,到实际工作过程中身临其境的感受,不一样的企业文化让我感受到一个公司快速发展的独到之处,同时身感压力及责任重大。

建全的人力资源及行政体系是人事行政工作开展及有效推行的保障,目前工厂人力资源及行政事务管理尚在完善过程中,入职以来,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本人主导了在职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及演习,修改完善了《工厂考勤管理规定》及《工厂薪酬管理规定》(目前正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讨论确认中),其它配套工厂人力资源及行政性管理文件将会在后续工作过程中陆续制定完善,以便人事行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及有序推行,确保体系的建立及建全。根据前期工作开展的难点,本人总结及计划如下:

1、工厂人事行政管理性文件不全或不完善,工作开展指导性不强,连续性不够,性不够。

2、人事行政配置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工作配合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

3、考勤系统不能有效使用,考勤核算工作压力较大。

4、工厂员工离职率偏高,人员招聘难以及时满足生产部门需求(重要原因:员工加班费没有吸引力)。

1、不断制定完善人事行政管理性文件,加强培训及宣导,确保在职人员清楚了解工厂人事行政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及义务,规避用工风险。

2、加强部门人员培训,签署个人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到人,对多次不能严于律己之工作人员进行替换管理。

3、整合考勤系统资源,确保考勤异常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加大招聘力度,尽可能在工厂目前薪资执行标准情况下满足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

5、逐步完善及建全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体系,根据人力资源六大模块及行政管理规范,推行及完善体系运作,确保人事行政后勤工作可以为工厂各部门提供人事行政后勤保障。

人事行政管理工作承上启下,服务全体,今后工作中,本人将竭尽全力工作,与公司一起共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求公司领导给我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展望美好未来!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心得体会二

一.总则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改善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范围

以下范围的建议是应鼓励和可接受的: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现有产品、外观与包装的改进;制造工艺、设备、技术的改进;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品质的改进;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安全生产;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一个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企业总经理任主任(主席),委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经理和工会、工人代表组成或任命。

在该委员会中还可设立专门小组,如建议提案审查组、处理组、执行组,负责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评审、传递、总评存档等日常工作。

在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可设立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分会。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职责范围:

⑴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2]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经费预算;

⑶制定和实施例题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

⑷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总结、评估、奖励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四.管理程序

公司合理化建议委员会颁布实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公司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该建议可用较正规的提案表填写。提案表主要记载事项:

⑴建议人姓名、部门、职务;提案日期;

[2]提案原因或理由;建议方案或措施;

[3]预期效果及改善前后比较分析;

[4]其他事项。

员工建议可送达提案(意见)箱或直接送到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办公地点。提案(意见)箱应及时或定期开启。

允许员工建议是匿名或联名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也可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收到提案后即进行登记、编号,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

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有关专家或被提案单位初审。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原建议人准予申诉一次。初审认可后,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中对提案划分等级,并落实提案执行部门和主办人。

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级:a级,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b级,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c级,一般性的;d级,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

对提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追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效果评估、效益测算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心得体会三

申请人:余某

被申请人:玉环县民政局

住所地:玉环县玉城街道康育北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陈毅法 职务:局长

委托代理人:马学庆,男,系被申请人党组副书记。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于20xx年2月1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违法。2.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复议产生的合理误工、打印、交通、咨询费等费用共1600元。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xx年12月6日向被申请人挂号邮寄了两份书面《信息公开申请》,经中国邮政给据业务查询系统查询被申请人于20xx年12月14日收到上述材料,邮件号码:xa44360924551,其中一份内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被申请人公开“请求公开贵局负责人接待日和接待地点”(详见信息公开申请),然而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为此,申请人特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违法,并承担申请人因复议产生的合理误工、打印、交通、咨询费等费用共1600元。

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据:证据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2、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打印件,以证明申请人于20xx年12月6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实;证据3、国内挂号信函收据及编号,以证明申请人邮寄挂号信的事实;证据4、邮件全程跟踪查询单,以证明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实;证据5、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各一份以及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一份。

被申请人答复称:

一、据申请人余浩所述在20xx年12月6日,向被申请人邮寄了两份书面《信息公开申请》挂号信,经中国邮政给据业务查询系统查询认为被申请人于20xx年12月14日收到上述材料。现经被申请人查找,没有这封邮寄挂号信,可能是保安在收件过程中丢失。

二、根据申请人余某在行政复议申请中所述的内容,主要是要求公开被申请人负责人接待日和接待地点。被申请人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是办公室或接待室接待信访群众,如有上级重大信访活动安排,被申请人会专门制定接待方案,落实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安排接待时间和接待地点。同时,在被申请人门户网站予以信息公开。

三、由于被申请人在收发邮件过程中的疏忽,没有及时答复申请人余某的请求,在此,被申请人表示歉意。在今后工作中,被申请人将加强邮件收发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机关提交相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余某于20xx年12月6日向被申请人挂号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邮政号码:xa44360924551,内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被申请人公开被申请人负责人接待日和接待地点。被申请人于20xx年12月14日收到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20xx年2月14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为由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已作出书面答复,并已将书面答复邮寄送达给申请人。上述事实有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2、3、4予以证实。

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民政局于20xx年12月14日收到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申请人答复称经被申请人查找,没有这份邮寄挂号信,可能是保安在收件过程中丢失,但该理由系被申请人自身内部工作问题,与申请人并无关系。被申请人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即20xx年1月5日前)作出答复。现被申请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应当确认违法。但鉴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已经作出书面答复,并将书面答复邮寄送达给申请人,故继续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已无必要。至于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其因复议产生的合理误工、打印、交通、咨询费等费用共1600元,申请人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故本机关不予支持。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3目的规定,决定如下:

确认被申请人玉环县民政局未在20xx年1月5日前对申请人余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玉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心得体会四

x年11月26日下午,杨学武局长在局会议室主持召开局行政办公会,局领导游何保、江水录、朱笋、高铁、陈小枝、吴建平、罗来水参加了会议,符惠庆、张国梁、夏善峰、陈富长、姜良志、李学平、刘兆森、陈非、赵俊弢列席了会议。会议强调:全局上下要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细优美的要求,切实落实贯彻好10月25日局行政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关系,提升工作效益和工作质量。当前要全力以赴抓好户外广告整治这项局中心工作。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讨论

会议听取了市自来水公司起草《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的汇报,指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污染关系到中高层住户的正常用水安全,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因此,加强中高层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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