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授课心得体会范本 法院讲座心得体会(3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法院授课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讲政治、顾大局。
我政治立场坚定,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积极坚持党的理论、历届全会精神及政治思想知识学习,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养。我还积极参加“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政治主题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在平常,我能够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要求及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帮助、配合同事的工作,能圆满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业务硬、能担当。
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我院年均立案4000余件,对任何案件都做到了及时依法受理,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及时报告请示,争取领导支持,每年未出现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现象,对上诉案件材料依法审查,规范填写上诉费用缴纳通知并及时送达,对上诉案卷的移送登录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并网上移送,没有出现超期移送的现象。
作为立案信访局的负责人,我一直都在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一是狠抓局里的业务学习,力求精益求精,不管是新出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还是立案工作指导,我都组织全局的同志对这些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逐步提高业务知识储备量,以便做到立案高效、准确。二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制作了民事起诉状、刑事自诉状、行政起诉状、执行申请书范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执行申请应提交材料告知书,尽可能为当事人起诉提供便利,减少当事人往来法院起诉的次数。同时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立案具体操作细则,对各类案件从材料的接收到案件移送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使案件的受理登记工作做到依法、及时、高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三是积极实现“一站式”服务,诉讼服务中心率先在衡阳地区增添了含网上立案、诉讼引导、预约阅卷、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进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增设了导诉员岗位、新增了律师工作站,开通了网上立案服务,现有148件案件通过网上立案通道立案,这些都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四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营造和谐大环境。信访维稳是每年度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院长与党组每年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当年的信访维稳工作,并坚持院领导亲自接访、亲自包案、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制度,面对面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全院干警已牢固树立信访意识,在立、审、执阶段,做好信访风险评估工作,注重案件的调解以及判后的答疑释法工作,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发现的各类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及时研究制定应急措施,正面回应、合理疏导,掌握话语主动权,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开通了全省法院网上申诉信访信息平台,对来信、来访等信访案件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及时录入办理。
三是自身廉、很敬业。
xx年2月至今,我个人办结各类案件100余件,连续三年称职,所承办的案件全程都没有收受当事人一分钱,做人做事均能够自觉地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在近三年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我也是尽心尽力地发光发热,与扶贫工作队队员一齐深入朗山村开展扶贫结对帮扶,累计帮扶朗山村脱贫44户175人,享受低保政策的有21户40人。如与村支两委出台《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建成乐成种养、xx亚华畜禽养殖、家成种养三个专业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促进产业发展。通过亲友介绍、村干部推荐等办法,促成每个贫困户都有家人在外务工。为13户贫困户实行了易地搬迁,解决安居问题。通过安装水盾爱心水站(净水机)的方法解决全村村民安全饮水的难题,在湖南省脱贫验收中,被确定为“安全饮水朗山模式”,切实解决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的期待还有一些差距,未来我将以问题为导向,逐步改进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出色的工作业绩来展示自己。
主题法院授课心得体会范本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共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6772件,办结6701件,结案标的额250.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18件,判处罪犯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93%。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44人、厅级干部10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同比分别上升67.3%、53.2%。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其中,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13.4万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1.9万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9.7万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发放执行款8.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商事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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