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部长申请书 检查部的申请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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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检查部长申请书(精)一
2、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按建设程序办理。
3、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及公司房产开项目实施全过程综合协调管理。
4、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绩效考核,提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晋级、奖惩的建议。
5、加强本部门管理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
6、负责项目总体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综合管理和协调,并做好与公司各部门工作的沟通与协调。
7、负责协助总工办对开工前的每个项目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8、全面主持工程中各项技术方案的最终决策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技术资料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要经济性、技术性文件的审核确认签发。
9、全面协调各参建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开展。
10、经常深入工地,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1、参加监理例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各项专题会议、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并对工程建设情况和监理工作做出评价和校正。
12、组织建设项目的开工典礼及竣工验收。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精选检查部长申请书(精)二
在20xx年度安全工作中,我保证做到:
1、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要求,主动消除消防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2、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避免工作中出现工伤事故;
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不断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不发生交通事故;
4、时刻保持自我安全意识,不发生煤气中毒、泄漏、爆炸、溺水事故;
5、工作中时刻保持安全责任心和自我安全意识,针对岗位特点及环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不发生工伤事故。
6、学习和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自律,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由此,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须做到:
(1)积极主动的接受公司、部门组织的消防、治安、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保持安全警觉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遵纪酒店规章制度,争做酒店义务安保员。
7、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本;不酒后驾车;不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如出现因未能遵守保证书中相关条款而发生事故的,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如公司发生被上级通报、处罚的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公司留存,一份由保证人留存。
部门经理/主任(签章): 保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检查部长申请书(精)三
1、全面负责工程部的日常工作事宜。
2、做好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参与施工方案和工艺规程的审核。
3、组织对公司机关和项目部的质量体系的审核活动,以及领导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到工地现场进行检查,遇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反馈。
5、参与项目部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处理等事宜。
6、收集并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完善资料的管理制度,维护资料的完整性。
7、完善项目工程部的工作流程,保证各岗位的人员清楚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精选检查部长申请书(精)四
同志们:
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由中宣部牵头,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对原国办发[20xx]105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文化体制改革中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并以国办发[20xx]114号文件印发给各地方和各部门。与原文件相比,新文件在注重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更加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学习、深入了解相关规定,对于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加快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实质,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培训班的安排,上午欧阳坚同志就文件出台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说明,一会儿税务总局的同志将就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进行讲解。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两个规定中相关财政政策予以解释和说明,帮助大家理解和把握好几个重点问题;二是对财政部门进一步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谈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中相关财政政策的解释和说明
与原国办发105号文件相比,就相关财政政策而言,现国办发114号文件的两个规定中分别对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和完善文化企业投融资政策两个方面进行了重点修订和完善,增加了一些具体条款。为便于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我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重点阐述和说明。其他基本为延续性政策,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一)关于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相对薄弱,政府和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之间资产管理界限不清晰,国有文化企业产权主体模糊,缺乏权威的、法定的出资人机构。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阶段,如何切实加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何建立健全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4号)中明确提出“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抓紧制定《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 20xx年4月,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提出“由财政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法”。经过广泛调研和充分协商,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xx年,财政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财政部门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职责和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职责,强调通过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以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结合。为加快中央出版单位的改革步伐,加强中央出版单位转制和改制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今年,财政部会同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下发了《关于中央出版单位转制和改制中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出版单位转制和改制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
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修订《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时,单独增加了“关于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内容。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这部分内容,我认为,主要应明确以下几点:
1.明确由财政部门履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职责。
国有文化资产按照经营属性可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一般来说,前者主要指文化企业所属的资产,后者指文化事业单位所属的资产。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20xx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制定下发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明确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由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文化事业单位资产应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统一进行管理。关于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问题,一直以来,尚未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目前所监管企业为146户。金融类企业资产则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管。与一般经营性企业不同,文化企业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提供的文化服务具有商品和意识形态双重属性,从而决定了文化企业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国有文化企业资本结构变更、经营者业绩考核和任免等事项都不同于一般企业,有其特殊的要求。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管也应区别于一般企业,而采取特殊的监管办法。20xx年,在批复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和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组建方案时,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对两家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财教[20xx]213号)文件明确规定,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职责。今年,财政部“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由相关司局“负责中央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
2.要理顺财政部门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关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财政部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党委宣传部门等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是国有文化资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应负责牵头制定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法,按规定办理相关资产变动、产权管理等审批事项。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党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按照部门职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文化资产实施具体管理,此外,可根据法律规定,对国
检查部长申请书 检查部的申请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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