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病毒协议书汇总 国际病毒协议书汇总怎么写(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国际病毒协议书汇总一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2023年国际病毒协议书汇总二
(一)实习目的
通过此次国贸实习,了解实际操作中各种单证的填写及缮制情况。提高学生的手动操作能力。对国际贸易实务各个过程有了具体的印象,知道各种信函的写作格式,语言表达习惯。增强感性知识和社会实践能力,进一步巩固深化已经学过的理性知识,综合运用知识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时间
xx年x月x日-6月30日
(三)实习地点
经济管理学院国际贸易实务模拟实验室
国际贸易实务模拟实验室建成于20xx年9月,现拥有dell服务器一台,金长城微型计算机32台,及仿真的模拟场景,且具有投影设备、部分仿真办公设备,多媒体设备一套,有国际贸易实务模拟教学软件一套,硕研国际结算模拟实验教学软件一套,以及网页制作、图像处理软件等。本室可开设经济与管理各专业的电子商务课程实验、国际贸易课程实验。学生可以在模拟的开放平台上模拟电子商务中的诸多环节,包括b2b和b2c的交易、ca认证、网上结算、物流配送等实际运作过程,并学习掌握建设和维护网站的相关技术。可模拟进行国际贸易交易磋商,外销合同的签订,进出口报检、报关,编制单据等实务过程。
我们这次实习是主要练习保险单、报关单、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和提单六种单据的填写及制作。下面我就我个人的实习顺序及内容详细介绍下实习内容。
一、保险单的制作
我首先填写的是保险单,由于第一次上网填写单据,我就一边看书一边查资料一边填写单据,但是保存的时候我就伤心了,因为根本保存不上,提示保存超时,这就表明我要重新再填写一次,我那个纠结啊。问了老师才明白,是我填写的太慢了。所以我第二次就填写的很快,不敢再拖沓了。保险单相对比较难填写的就是保险金额,需要计算,其他的就只需根据出口货物明细表正常填写就可以了。
二、汇票的填写
汇票是国际贸易中较重要的单证,填写起来需要注意的就是付款期限,要弄清楚是即期汇票还是远期汇票。汇票的大写金额也要认真填写,切记马虎。
三、商业发票的填写
一般都是根据信用证填写商业发票,我最不愿意填写的就是出票人的名称,因为一般名称都超长的。还有需要注意填写的就是货物总值和货名数量的格式填写。因为信用证上的数量及包装的表述往往不是很明确,要注意是用纸箱还是木箱包装。
四、装箱单的填写
装箱单的填写装箱单一般不显示收货人、价格和装运情况,对货物内容的描述一般可用统称。填写时需注意的是货物是否需要装运,如需转运,前程运输需要填写,不需只要空白就可以了。总体来说,装箱单还是比较容易填写的。
五、海运提单的填写
提单一般是根据信用证和商业发票填写的,内容也比较简单,需要注意的是装运港和卸货港填写的是城市名称,运费支付地填写的应是装货港的地点。其他的只要仔细点,一般不会填错。
六、报关单的填写
报关单是国贸单证中最重要的单据了,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就花了很大力气讲这一单据,因为我本身今年也要考报关员,所以学习的时候十分努力和认真。报关单与其他单据不同,一般都是用中文填写的,备案号十分重要,贸易方式也要注意,成交方式也要注意。报关单是我此次实习中填写的比较完整的单据。
1)掌握好本专业的知识专业知识是我们从事外贸工作的基础,外贸工作的高风险要求我们必须熟练地掌握好专业知识。要注重国际贸易实务中基础知识,不断强化基本概念基本流程的重要性。
2)掌握外语的学习在填写单据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了外语的重要性,外语是我们对外交流的桥梁,因此在以后的学习中必须加强对外语的学习,同时加强口语的练习,这是我们搞外贸的基础,因此必须掌握好这门工具。填写单据的时候,有的单词我还要看课本,这让我很苦恼。虽然个人对英语十分头痛,但是英语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实在是太重要了,必须好好掌握。
3)注重社会实践通过实习我发现外贸这专业是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它不光要求我们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而且必须具有很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因此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还必须加强社会实践,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来适应专业的要求。总体来说,我们现在所学习的许多国贸课程,都是很系统、很全面的。但是,在外贸业务中,并非每门课程都会运用到。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每人都有指定的工作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分工合作,而实际操作中我们也是这么做的,我们每个人都按角色完成着各自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分工中合作,这也是我们此次实习的另一收获。这使我确实感受到了团队精神的作用。每个人,虽然在实习期间,我们没有接到外贸的业务,但是老师告诉我们,每一笔买卖都不是个人能够完成的,都是大家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的结果。所以一定要重视团队协作精神。虽然只有短短一天的实习时间,但是,所有的同学普遍感觉受益很大,认为本次课程设计锻炼我们的专业技能,充实了专业知识,丰富了社会经验,为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我们对自己适应工作需要的自信心。在这次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希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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