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公安部团圆纪录片心得体会 公安部团圆纪录片心得体会怎么写(5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公安部团圆纪录片心得体会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三)实施职务套改。

1、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

2022公安部团圆纪录片心得体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设立通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将“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协调和依法处置紧急事态职责。

(三)加强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恐怖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职责。

(四)加强公安工作研究、审计和警务保障的职责。

(五)加强指导公安队伍能力建设的职责。

(六)加强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七)取消已由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调查、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侦破刑事犯罪案件,协调重大行动,及时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及管理工作。

(六)依法进行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指导实施防火、灭火工作。

(七)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八)对全县社会公共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网络信息监控和网上案件侦破工作。

(九)负责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未决犯羁押和留劳改造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一)依法编制地方公安规章,负责县公安局承办案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办理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及公共技术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设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

(十五)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落实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警衔管理和人员考录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协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并指导其业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指导驻我县的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工作,领导和指挥其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

(十八)指导和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十九)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一)副科级综合管理机构5个:

1、政治处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和警衔管理工作,协助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干部;负责机关党务、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政治处内设:宣传教育股、干部人事股。

2、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和警务督察工作,履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监督;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3、法制室(加挂“信访室”牌子)

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审理公安行政复议案件;参与、指导公安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核,开展执法调研、检查和法制宣传;对刑事案件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公安信访接待(控申)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法制室内设:执法监督股、控告申诉股。

4、警务保障室

负责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警务保障、科技装备工作;制订全县公安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公安业务经费;负责公安机关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生活服务、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警务保障室内设:财务管理股、装备管理股。

5、办公室

掌握、综合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收集、报告有关社会治安情况;负责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和信息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制定处置重大紧急治安事件的总体及分类预案,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局领导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审核文件、会议报告和综合汇报材料;负责重要会议会务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督办以及公安保密、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二)副科级执法勤务机构9个:

1、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及司法鉴定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承办与外地警方开展情报交流、协作方案。

根据上述职责,刑事侦查大队内设:预审中队、重案中队(加挂“县打黑除恶办公室”牌子)、城区中队、农村中队、情报基础中队、技术中队(加挂“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湖北省通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2、交通警察大队

依法管理公路交通安全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肇事案件和危及道路交通的其它刑事、治安案件;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工作;开展道路治安巡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车辆管理、驾驶员年审发证考核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实施,确保交通安全。

根据上述职责,交通警察大队内设:办公室、车辆管理中队(加挂“县车辆管理所”牌子)、交通管理中队、公路巡警中队、隽水中队、九岭中队、北港中队、沙堆中队、麦市中队。

3、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警情,收集、整理、报告有关警务工作信息并进行研判,承担紧急警务的协调处理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工作;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等资源;提供应急通信保障;负责全局科技兴警及全县公共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指挥中心内设:指挥调度中队、机要通信中队、情报研判中队、警务信息中队。

4、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上网用户(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网上信息监控和网上案件侦破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内设:网络监督管理中队、网络案件侦察中队。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怖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反馈情报信息;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公民因私出国普通护照、出境通行证的受理、审批和入境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内设:侦察一中队、侦察二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

6、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基层基础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等社会面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查处;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和95种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设卡堵截、查缉公安机关通缉、通报和调控涉嫌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相关物品,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治安检查任务;指导和协调公安派出所开展基础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治安管理大队内设:治安检查站、治安行动中队、基层基础中队、保卫中队、户政管理中队。

7、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城区街面治安巡逻控制和110接处警工作;负责全县治安巡逻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紧急救援、维稳处突、反恐防暴、重大突击等特别警务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巡逻警察大队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侦破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积极做好经济犯罪预防工作;及时向案发单位下达司法建议书,防止和减少经济案件的发生;收集、储存犯罪情报资料,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根据上述职责,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9、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缉拿毒犯、吸毒、制毒及种植毒品嫌疑人员;开展禁毒、反毒品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物品管制等工作;运用法律、医疗手段进行强制戒毒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禁毒大队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三)副科级监管场所2个:

依照法律规定,设置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所两个监管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负责在押人员、行政拘留人员的安全监管、教育转化和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和配合侦查机关的狱侦破案工作。

县看守所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县行政拘留所内设:一中队、二中队。

(四)派出机构12个:

隽水派出所(副科级)、开发区派出所、五里派出所、马港派出所、沙堆派出所、四庄派出所、关刀派出所、塘湖派出所、麦市派出所、石南派出所、北港派出所、大坪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按社区和乡村可酌情设置若干个警务室。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维护、防范、管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对公共复杂场所和重要地区的治安秩序、特种行业、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户口及居民身份证进行管理;查处辖区治安案件,独立或协助刑侦部门侦察刑事案件;管理辖区人口,掌握辖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为各项公安工作服务;帮助辖区单位、村、社区、居委会制定治安保卫责任制,督促落实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改造和转化工作,做好“两劳”释放人员、“法轮功”习练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的帮教与控管工作;受理公安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纪检、监察、老干、工会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县公安局核定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总数279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 1名,副局长5名,副政委2名;核定政治处主任1名,监察室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核定法制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主任、教导员各1名;

核定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禁毒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核定看守所、拘留所、隽水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各1名;核定10个乡镇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各1名。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2022公安部团圆纪录片心得体会

20xx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一化四建”发展战略及市局“一二三七”总体部署,以维护稳定为主线,以民情民意为导向,以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牵引,精心谋划和积极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确保20xx年辰溪民调工作、绩效评估工作进行省市先进行列。

1、抓维稳,确保辰溪社会政治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基本方针不动摇,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提高维稳能力,积极强化措施,确保岁末

公安部团圆纪录片心得体会 公安部团圆纪录片心得体会怎么写(5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