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儿童见习心得体会实用(八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儿童见习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见习目的
教育见习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专业教学法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本次见习活动的目的是让我们这些师范专业的学生了解社会、初步接触教学实际,增强对本专业学科知识的感性认识,获得本专业教师教学初步的实际知识,为后续课程的教学作好准备也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训练学生从事本专业课堂教学工作的相关教育教学技能,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丰富、发展教育教学理论和学校德育理论,培养学生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使我能够从理论高度上升到实践高度,更好的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初步的知识。
二、见习学校:沙湖桥小学
三、带队教师:何吉
四、见习主要内容:
1、实践学校所学习的相关知识。
2、熟悉相关教职工的工作。
3、积累基层工作经验。
4、接触学生,深入了解学生。
五、见习发现
1、小学儿童有天性好动的特点,注意力很难集中,尤其是长时间集中。他们一节课只安排40分钟左右,所以在规划教案的过程中,要求教材中的难点、重点和要点做到简明扼要,在课堂上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引导学生当堂的内容当堂掌握。
2、小学儿童的大脑发育还不够健全,随之而来的特点是活泼而好动,注意力容易分散。这就要求小学教师课堂调控力强,教学过程需要考虑添加一定的趣味性,吸引小学儿童的注意力。教师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很好的把握课堂气氛,既不能太闹,也不能过于沉静死板。我在那听了好几位教师的课,尽管方式不尽相同,但各有千秋,效果都很好
3、小学的课堂强调的是生动有趣,所以教师的ppt都与小学生的心理特点相符合。小学教师可以运用音乐,动画等教学媒体来辅助教学,以达到吸引学生注意力的目的。
六、见习总结
1、新的中小学课程标准已经实施几年的时间,我们应该全面了解并深入探究信息技术这门学科的新课程标准,了解他们所学习的内容及要求,我们有所目的的提升自己。为以后从事教育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2、钢笔、粉笔及讲课是教师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教学技能,但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新毕业的大学生基本技能水平的下降,所以在职前一定要加大力度培养师范生的基本功训练。
3、我们应该跟上时代,了解中小学学生的心理特点及每个阶段学生的个性特征,只有了解到他们需要什么,对什么感兴趣,我们才能与学生友好相处,让他们感到学习不是一种压力而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七、见习的体会
1、我们一定要学习老师们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听课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一些小学老师摒弃了过去传统的教学方法,不再采取满堂灌的教学思路,老师们利用丰富的经验和驾驭课堂的能力,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整个课堂充满活力。同时,我们也发现这些小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体现了新课改的理念,在教学课堂中完全把课堂还给了学生。
2、小学生在课堂上表现得异常活跃。小学生由于自身的年龄特点,在课堂上表现的异常的活跃,当老师提出一些要求时都能积极的投入,对于回到问题也是争先恐后,整个小学教学课堂朝气蓬勃。
3、老师注重与学生的情感交流。我们注意到,在教学过程中,授课老师的眼神、动作、语言和神态都与学生的学习活动配合完美,老师通过用眼神和动作对学生的回答和思考进行鼓励和引导,也向学生传递自己的教学思想,让学生充分感受到老师的教学心情和课堂气氛,从而带动学生积极地投入到思考和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因此,教师学会与学生在眼神、动作、语言和神态等方面的交流,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提高教学质量。
4、优质课的授课过程和我们的试讲存在巨大的差别。无论是在课前的准备,还是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该具有的丰富理论知识和高超授课技巧,乃至在讲课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都是我们所不能及的。因此,我们需要提高我们的相关教育教学技能,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丰富、发展教育教学理论和学校德育理论,培养自身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最后,我要感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对我们的培养,感谢学校给我们这次见习的机会,感谢所有教过我们的老师,谢谢你们。
最新儿童见习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集教育、婚嫁资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一章投保条件
凡二十一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家长(投保人),均可为其一周岁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保险人)投保儿童保险。但对投保时,身体不健康,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投保人,不适用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
第二章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人起保时起至二十二周岁期满时止,分别为七至二十一年。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残废,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拨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见附表一),但年度给付金额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见附表二),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大专生时,保险人每年按注册证明给付约定的教育金,给付期限以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为限。
5.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保险金(见附表三),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三章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欺骗或违约行为。
2.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由于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酗酒自杀造成死亡或残废。
4.由于战争或敌对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死亡或残废。
6.因各种原因造成医疗费支出。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情。
第四章保险费与保险金额
保险费每月分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四档,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按月缴付保险费,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限同样。
月交保险费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者,年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四千元,年度教育金分别为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四百元,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的年龄超过十足岁(含十足岁者),教育金减半。
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夫妇均因意外伤害事故身亡或自保险生效之日起二周年后因疾病死亡,可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持保险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调查核实后,从次月起,可免交保险费全数,如果投保人夫妇之一发生上述事故时,可免交保险费半数。
第五章生效失效复效退保
保险单从起保当月的一日起期,但须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单才开始生效。
投保人如未按规定交付保险费,并逾期一月未办补交手续的,保险单便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退还生存退保金(见附表四)。
在保险单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由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单恢复效力。
申请退保时,保险单必须期满二年且按规定交足保费,凡符合申请条件而要求退保者,保险人按规定退给其生存退保金。
第六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投保人应持保险单及时向保险人提出保险金给付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
1.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周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可持保险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向保险人申请领取婚嫁金,保险责任自期满之日起终止。
儿童保险投保单
单位代号:___填单日期:__年__月__日
分户号: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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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父亲│
│出生│年月日│单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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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亲│
│出生│年月日│单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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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住址│
│邮政编码│
│健康状况│父亲: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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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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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人│
│与被保险人关系│
│住│
│邮政│月交│元┃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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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
│编码│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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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实足││健康│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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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情况│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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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父亲│
│出生│年月日│单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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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亲│
│出生│年月日│单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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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住址│
│邮政编码│
│健康状况│父亲: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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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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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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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
│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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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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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期│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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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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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
元│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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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教育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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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章 日期:│
签章
日期│年度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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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金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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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自年月日起至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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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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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健康状况”栏的字母含义:a:健康。b:癌症、肝硬化、癫痫病、严重脑振荡、精神病、严重心脏病(心功能级以上)、严重高血压(经常在200/105mm)、血管硬化症。c:残疾。d:低能。
2.健康状况应据实在相应字母上划“●”。如系a以外的项目,须在备注栏内写明具体病名、程度等。如有隐瞒情事,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划b者
最新儿童见习心得体会实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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