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增能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儿童增能培训心得体会简短总结(八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儿童增能培训心得体会简短一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爱心启航》。
“六一、六一,大地穿衣,小朋友手拉手,欢度自己的节日”。同学们,再过四天,我们自己的节日“六一”国际儿童节就要来到了。同学们,你们知道“六一”节的来历吗?打算怎样庆祝自己的节日呢?
我们少先队大队部的成员通过互联网、查阅报刊资料,知道了“六一”节的来历:1942年6月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把妇女和90%的儿童押进了集中营,好端端的一个村庄就这样被毁掉了。为悼念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保护儿童权利,1949年11月联合国*妇女联合会正式决定每年6月1日为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即国际儿童节。
队员们还专门就父母如何为孩子过节进行了调查走访,大家发现,100%的家长非常愿意陪孩子过节,95%的父母准备送孩子节日礼物。很多家长都带孩子去郊游,去科技馆参观,去娱乐场游玩或去听音乐会。家长们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过一个愉快的节日想方设法,做着各种各样的准备,全社会在这一天也都对孩子们倾注着无限的关爱,把浓浓的爱洒向孩子们。
爱是真诚的付出,爱是无私的奉献。面对社会各界及亲人的无限关爱,同学们,我们该拿什么来回报他们呢?我们少先队大队部的队员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打起小队旗,走向社会,加入社会实践大军。义卖报纸,宣传科学,建立爱心服务岗,救助贫困伙伴;走进大自然,探寻自然奥秘,体验科学的魅力,争做环保小卫士;走入家庭,让“小鬼”当家,体验理财“我能行”。
同学们,快快响应我们的号召,过一个既特别、又有意义的节日吧!预祝全体队员节日快乐!
谢谢大家!
推荐儿童增能培训心得体会简短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亲爱的小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是我们宏声幼儿园庆祝六一儿童节的大喜日子,这是孩子们的盛大节日!在这个欢乐的日子里,请允许我代表大足县实验小学的20xx名师生员工向小朋友们表示热烈的节日祝贺!向辛勤哺育你们健康成长的父母、老师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天,是我们幼儿园的又一次六一文艺汇演,每个小朋友都将登台亮相,展示你们的风姿、献上你们的才艺。本学期,我园的孩子们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美术作品获得县级奖14名(其中金奖1名,银奖5名,铜奖8人),我们幼儿园的老师也收获了成功:论文、教学设计获国家级奖5人次,市级奖8人次,县级奖13人次,我园两次承担县级研讨活动,县级科研课题顺利结题,获得专家们一致好评。
我们小学已连续三年获得教学质量一等奖,组织学生到北京参加"争当小实验家"已两次获得3块金牌,2块银牌,去年还获得了"小实验家"称号。最近,五年级一班尹媛媛到重庆参加了"全国第四届创新作文大赛重庆分赛区决赛 "。获得特等奖,是重庆赛区唯一人选,将获得有组委会颁发的价值10000元的奖品。
这些都是和我们的家长、老师、孩子们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在此,表示感谢。老师们,家长朋友们,请用你们热烈的掌声让孩子们的六一更快乐,用你们热烈的掌声让孩子们的成长更自信,用你们热烈的掌声让孩子们的梦想从这里起航。
最后祝宏声幼儿园庆六一文艺汇演取得成功,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幸福,万事如意!谢谢!
推荐儿童增能培训心得体会简短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确保困境儿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坚持社会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健全全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1、明确两类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要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3、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大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力度,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由村(居)委会委员、村级民政事务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有固定劳动报酬的基层工作人员中,选取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抽查制度,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工作。要从培训资金、培训对象、培训层级、培训地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3、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提升基层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以学校、家庭、村(社区)为支点,构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的基层儿童服务模式。在学校放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活动。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儿童开展排查,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或者履职不到位、失学辍学、残疾患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每次排查必须100%走访,走访排查情况要记录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重点巡查核实村(居)委会每季度走访排查情况、重点对象定期随访情况、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情况、儿童之家作用发挥情况、系统数据时效性情况等。
(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大力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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