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分警示教育大会心得体会和感想(八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处分警示教育大会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我校1104班石油工程专业邱泽民、钟胜邦、刘忠文三位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邱泽民:在1103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20xx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30分。
钟胜邦:该生在新生军训期间不积极参加军训,想方设法逃避。不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习期间又经常旷课迟到,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寝室伙同邱泽民有意损坏并将损坏的桌子扔向居民区,差点砸到小孩,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钟胜邦严重警告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20分。
刘忠文:在校学习期间,经常惹是生非、旷课迟到,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节课期间,组织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刘忠文严重警
告处分,扣除学分20分。
以上三位学生处分后,如在校三个月内,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
任、学工处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开除学籍。
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学工处
20xx年x月x日
关于处分警示教育大会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责成党办、监察、人事等部门组成人员对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做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单位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以来,共接受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市公路局机关,行政警告处分3人;市公路直属分局,警告处分2人;许昌广莅公路工程公司1人判刑,已解除劳务合同;许昌市路政支队共处理15人,清除出路政执法队伍9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法院重新审理期间待岗停发工资3人。目前,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违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严肃处理的原则,我单位党委真实、客观的对系统内
违规人员做出了党政纪处分决定,但在自查中发现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的问题,存在以下几方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有的直属单位领导或经办人员碍于情面而缩小处分决定宣布的范围或甚至不宣布,总认为处理了就完事了,没必要搞得满城风雨,影响单位的形象。正是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使得处分决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也未送达到本人。
(二)违背原则充当“老好人”。处分决定的执行直接关系到被处分对象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一些重处分涉及到被处分对象的职务及工资变动等事项,所以有的直属单位怕得罪人,便置规定而不顾,充当“好人”,拖一天算一天。
(三)信息不对称。虽然出台了《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但在检查中还是暴露出了一些工作中协调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被调查对象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没有即时送达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时,导致被调查人员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不知情,无据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针对职工长期不在岗位的情况,也没有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弄清情况。
(四)责任心不强。处分决定及职务、工资等调整依据本应及时装入被处分对象的人事档案,但由于有的承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业务不熟等,导致有的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未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确保执行处分情况的严肃性,我们要求直属单位把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同时成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真正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广泛宣传执纪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工作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制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问题;二是在向有关单位送达下发处分决定的同时,应附上《处分决定执行报告表》、《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并注明如何填报,告知书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以及降薪降职、年度考核等事项的办理要求和政策依据;三是明确各单位在开展公职人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任用、调资工作的时候,在上报资料给组织、人事等部门之前,必须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方能报送;四是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强制措施或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除法定可不予通知的情形外,应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对称、工作不脱节;五是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整合资源、强化监督检查
要充分发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联席会议,专门解决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情况,做到信息对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纪律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对在执行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
关于处分警示教育大会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通过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保证。”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再次掀起警示教育热潮。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标本兼治、查改结合,是北京开展警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为指导,针对当前警示教育工作中有的侧重于“鉴”,有的侧重于“改”,发展不太均衡、不尽完善的问题,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结合北京工作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在全市印发,为深化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施方案》立足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穿于警示教育全过程。按照这一原则,《实施方案》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细化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两个部分。“以案为鉴”重在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运用身边典型案例,紧密结合实际,以案明纪、释法、说责、讲德、述廉,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对照检视、剖析反思,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具体概括为“一案四查”,即通过每个典型案例,查摆思想总开关的松懈点、查摆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查摆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查摆监督管理的空白点。“以案促改”强调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通过案件倒查,进一步划清责任、找准症结、精准施治,务求把最本质的问题、最核心的原因、最突出的危害、最深刻的教训讲清楚,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主要包括“三会两书”五种方式,即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及编发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为给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更多教育选择,进一步推动精准施策、分类施教,《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市纪委监委要协助市委加强顶层设计谋划,按照“3 2 n”工作布局,系统打造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三大基地,《清风北京》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两个系列教育产品以及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若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推动全市廉政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和融合发展,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和落实。为确保《实施方案》有效贯彻落实,北京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协作配合、日常监督、跟踪问效等四项长效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好相关工作,并把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中,真正把“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标本兼治作用发挥出来。
为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推进警示教育工作,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于8月23日召开全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8月28日又召开了全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将工作细分为9个方面28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强化责任落实。下一步,市纪委监委还将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并配合相关部门在市属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区和乡镇、街道中选取一批案发单位作为典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程序、步骤,完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各项任务要求,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层层推动工作落实,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按照党委关
关于处分警示教育大会心得体会和感想(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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