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储申请书怎么写 保税仓库注销申请书(八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保税仓储申请书怎么写一
签订地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仓储单位(乙方):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货物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存放在乙方仓库内的以下货物的所有权和应承担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不因签定本协议而转移至乙方;甲方保证下述申报货物与实际货物相符,是真实的、合法的,如发现真实情况与向海关和国检申报内容不符的,由甲方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涉。
因(或如)甲方非宁波保税物流园区企业,需以乙方作为名义上的区内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向宁波保税区海关办理各类手续,甲方及其指定代理人对货物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变。
二、进仓存放的进境备案保税仓储货物概况见下表(或另见随附清单)
船名航次: 提运单号码:
货名及规格型号: 钢装备hs编码: 7308900000
通关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16407.00kgs
货物总价及币制: usd25757.35
毛重和(或)体积: 16827.00 kgs
净重: 16407.00kgs
集装箱数量: 20’* 40’*
出仓单号码:
三、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文明装卸,仔细清点数量,目测外包装质量,如发现数量短缺、外包装破损或湿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进行下一步业务操作,并做好记录。货物全部进仓后,须将经海关签章并记录了实际验收情况的进仓单凭证联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作为存货依据。
四、甲方要求开具出仓单,必须向乙方交验原进仓单凭证联,并发出指令。乙方仅可按其指令开单,对开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除乙方造成的差错责任外,均由甲方或其指定代理人承担。
五、发货时,乙方须核验经海关签章的出仓单,并严格按单发货。
六、因受委托方失职造成仓储货物在库内超标准损毁、灭失或者发货差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海关提出报告。乙方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赔付额由乙方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额为基础计算赔付每次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2万元。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或货主自行负责。但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a. 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依法查验、取样造成的破损;
b. 普通大宗货物在合理范围内的仓库装卸破损(允许标准为0.3%);
c. 仓储货物在库内储存期间,因其本身的自然特性等所产生的质量变异或损坏。
七、货物的合同存放期限最长为3个月。如合同存放期限届满后,甲方即不将货物提运出库、又不与乙方续签仓储合同的,则视同甲方自动将该批货物的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且之前以该批货物为标的物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处理该批货物所需费用超出货物本身价值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货物处理的费用。如货物在储存期间发生货权转移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结清所有款项;需继续仓储的,应订立新的仓储合同。
八、该批普通货物仓储费用为(共 项),有长期协议的按长期协议,无长期协议的参照以下费率标准:
进/出仓费: ;拆/装箱费: ; 上/下车费: ;输单费:
停车费:辆.天 ;运输费: ;仓储费: ;其他约定:
仓储费用须在货物全部出库前结清;否则,乙方可以对上述仓储货物采取留置等措施(有长期协议的参照长期协议)。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等效。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货物出库并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 20xx年1月24日日期: 20xx年1月24日
推荐保税仓储申请书怎么写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合同签约地点: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国海关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保税仓储存的货物:
二、具体收费项目包括:
1、以上报价均为人民币含税价格,如甲方支付外币,汇率以甲方汇款当天银行“现汇买入价”为基准。
2、如在合作中发生的其他没有列在合同中的收费项目,双方协商确定,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执行。
3、乙方需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
三、货物的权属
保管方(乙方)只有货物的保管权,货物的所有权属存货方(甲方)。
四、货物的验收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开始计算费用。经甲、乙双方验货确认后,验收单需列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
五、每月费用,按以下方式交付:
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方式。每月 日前,甲乙双方需对上月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对,在核对完成后,乙方需要及时把费用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天之内,将有关付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给乙方,如未能支付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申请延期,并明确支付时间,延期一般不允许超过 工作天,如未经乙方同意而延期付款的,每日加收延付费用的 0.1 %的滞纳金;
2、每次到货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详细的到货资料,以便乙方安排;
3、每次出货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详细的出货资料;
4、每批货物办理出仓前,必须先交清所需支付码头及商检等费用; 5、在最后一批货物出仓前,必须结清所有费用;
6、甲方必须提供准确的装货资料,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与实际货物不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7、仓储过程产品的 %破损率免除乙方的赔偿。
七、乙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第一条款内容,为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保税货物的容积; 2、乙方须确保保税仓库符合国家法规规定,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要求;
3、在合同有效期内,各政府部门征收建筑的税款建筑和杂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管理排污费等均有乙方负责;清洁费、灭鼠杀虫费用亦由乙方负责;
4、在仓储过程中,发现的原箱异常情况由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明确责任;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或货物自身引进的自然损坏,乙方不负责赔偿。
八、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货物出仓为止。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最长有效期为 ,如货物存仓期超过 甲方未计划提取,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向海关办理延期手续。若不在期限内办理延期手续并按时交付应缴费用的,乙方有权提请海关批准自行处理存货。
十、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海关、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应提供以下附件(加盖公章):
1、 项目服务报价单。
2、 甲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3、 甲方资质证书复印件。
4、 甲方开户行及账号说明
十四、合同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号: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保税仓储申请书怎么写三
货主单位(甲方):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 出仓编号: mx0c003
签订地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仓储单位(乙方):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货物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存放在乙方仓库内的以下货物的所有权和应承担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不因签定本协议而转移至乙方;甲方保证下述申报货物与实际货物相符,是真实的、合法的,如发现真实情况与向海关和国检申报内容不符的,由甲方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涉。
因(或如)甲方非宁波保税物流园区企业,需以乙方作为名义上的区内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向宁波保税区海关办理各类手续,甲方及其指定代理人对货物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变。
二、进仓存放的进境备案保税仓储货物概况见下表(或另见随附清单)
船名航次: 提运单号码:
货名及规格型号: 钢装备hs编码: 7308900000
通关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16407.00kgs
货物总价及币制: usd25757.35
毛重和(或)体积: 16827.00 kgs
净重: 16407.00kgs
集装箱数量: 20’* 40’*
出仓单号码:
三、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文明装卸,仔细清点数量,目测外包装质量,如发现数量短缺、外包装破损或湿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进行下一步业务操作,并做好记录。货物全部进仓后,须将经海关签章并记录了实际验收情况的进仓单凭证联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作为存货依据。
四、甲方要求开具出仓单,必须向乙方交验原进仓单凭证联,并发出指令。乙方仅可按其指令开单,对开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除乙方造成的差错责任外,均由甲方或其指定代理人承担。
五、发货时,乙方须核验经海关签章的出仓单,并严格按单发货。
六、因受委托方失职造成仓储货物在库内超标准损毁、灭失或者发货差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海关提出报告。乙方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赔付额由乙方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额为基础计算赔付每次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2万元。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或货主自行负责。但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a. 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依法查验、取样造成的破损;
b. 普通大宗货物在合理范围内的仓库装卸破损(允许标准为0.3%);
c. 仓储货物在库内储存期间,因其本身的自然特性等所产生的质量变异或损坏。
七、货物的合同存放期限最长为3个月。如合同存放期限届满后,甲方即不将货物提运出库、又不与乙方续签仓储合同的,则视同甲方自动将该批货物的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且之前以该批货物为标的物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处理该批货物所需费用超出货物本身价值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货物处理的费用。如货物在储存期间发生货权转移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结清所有款项;需继续仓储的,应订立新的仓储合同。
八、该批普通货物仓储费用为(共 项),有长期协议的按长期协议,无长期协议的参照以下费率标准:
进/出仓费: ;拆/装箱费: ; 上/下车费: ;输单费:
停车费:辆.天 ;运输费: ;仓储费: ;其他约定:
仓储费用须在货物全部出库前结清;否则,乙方可以对上述仓储货物采取留置等措施(有长期协议的参照长期协议)。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保税仓储申请书怎么写 保税仓库注销申请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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