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记学史力行心得体会和感想 学史力行心得体会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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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第一书记学史力行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本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局务会工作中具体部署此项工作。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本人带头在全局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了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加强法治建设是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根本。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是打好两场硬仗、夺取“双胜利”的坚强法治保障。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评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按照“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的原则,企业直接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我局通过内网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及时受理办理。二是加强执法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了企业清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一月一抽,对重点监管企业保证一年一次的抽查,一般监管企业按照执法人员数量比例进行抽查。三是构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于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我局录入省生态环境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并在局网站和发改委信用系统上进行“双公示”。针对信用等级评定为红色和黑色的企业,联合供电部门实施差别化电费进行惩戒。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对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采用双随机公示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局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制定仪征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并在局网站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今年共受理申请7个,答复率100%。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我局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从项目审批到执法检查,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全面从严把控企业准入关、排污关,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联合检察院对扬州伟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涉刑案件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共计费用29万余元。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答复率100%。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0年,我局对5件行政复议按时答复率达100%,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决定执行率达100%。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我局通过12369值班电话、12345市长热线、政府论坛、上级部门转办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投诉,并依法处理,按时完成信访调查和回复。2020年,共接受群众投诉环境信访435件,处理回复率100%。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实施行政处罚和重大项目审批集中讨论制度。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和项目审查委员会,对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项目审批提交会议集中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工作。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作出重大执法决策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案审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2、长期聘用法律顾问。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生态环境执法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中立信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公正性。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在局网站上进行发布。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确立了“双随机”抽查与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与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强化重点监管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关于印发2020年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双随机工作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企业名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等信息在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在局官方网站设置公示专栏,对于所有环境行政处罚作出后7日内,将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同时,及时向市发改委报送行政处罚汇总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切实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1、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执法队伍信息化建设,尤其是装备建设,先后购入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执法记录仪等一批执法装备,从2019年7月起,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我局在执法现场全过程使用执法平台和执法记录仪。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一直来严格执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行政裁量进行了细化、量化,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3、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我局积极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案情、移送案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20年,我局共移送刑事案件2件,有效地打击了恶意环境犯罪行为。
4、深化行政执法公众参与。从2010年起,我局在扬州市率先成立环保公众监督员队伍,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了自警、自省、自励、自律意识。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从制度上、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用制度管人,确保生态环境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主动公开服务承诺。通过书面和短信等形式公开行政服务承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
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我局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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