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我革命的心得体会总结 税务工作自我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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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自我革命的心得体会总结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_____。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_____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_____。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项目、重复_____、扩大_____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_____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
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
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
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_____、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关于税务自我革命的心得体会总结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 产品,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以出口合同为准。
2、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协议每一票出口货物所需出口相关单证。
4、负责向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和收结汇。甲方在收到结汇水单、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及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国税局认定为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结算比率(详见结算表)将款项(扣除银行和甲方代垫费用)付至乙方工厂;如汇率变化,按新汇率执行。若外汇货款到帐发生在每月的1—10日期间,则货款先按1美元:**元人民币付给乙方,余款延至每月10日后付给乙方。
5、负责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本协议每一票外销合同项下的货物订仓、排载、装运、报关、报检、保险及编制有关单据等手续,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
2、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负责,因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联系境外客户,通知境外客户将外汇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证。所有因外商索赔,外商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协议外销合同未能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使甲方未能按时收汇核销或无法收汇核销,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异地自理报关的,应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并提前5天将出货计划和需要领取的单证传真给甲方。所领取的单证应在30天内归还甲方,乙方应保证合法、安全地使用甲方提供的单证,如发生单证丢失、使用不当和延误等情况,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乙方对甲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所做的 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假冒商标、假冒产地或商标侵权等违法违纪导致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在报关出口后60天内提供与本协议项下每批货物的出口报关单相符的,由供货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承担增值税发票不合法、不准确、不正确而导致甲方无法退税或造成骗税行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关单、核销单系伪造或有其他与税务局等国家管理机关要求不符之处,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应退税款的余款。
7、乙方应督促境外客户按时付汇,保证甲方能在报关出口后3个月内收回外汇。若无法按时收汇核销而导致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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