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中青年员工心得体会和感想 银行青年员工培训心得(4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银行中青年员工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1、通过在x支行实习,并进一步巩固我在上学期所学的基本理论,依靠理论联系实际,以增强自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通过在x支行的实习,达到学校的社会实践要求,并在单位指导老师的帮助下,熟悉了金融机构的主要经济业务活动,系统地学习银行个人金融管理工作。
3、通过在x支行的实习,学会如何更好的适应新的环境以及端正自我的学习态度,为更好的走入社会打下基础。
此次实习在于通过在x支行的实习,了解银行业务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技能,熟悉银行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等。
(二)学习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流程、客户资料录入与使用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
(三)实际操作,单独进行业务操作。
(四)完成实习,准备实习报告。
我所在的部门业务包括了信用卡、个人购房贷款等业务的办理,而在我的实习过程中,主要学习的是信用卡和贷记卡的开户资料录入、审批、复检、客户个人信用记录调查、贷记卡的冻结与终止等业务办理,同时协助准备购房贷款的客户档案、客户接待以及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合同》等业务。
在学会查询客户信用查询后,我开始学习利用x银行的系统进行客户的开卡登记,同时利用信用调查结果并结合客户的收入证明等材料进行客户申请的审批等。办理信用卡业务,需要学会如何利用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进行卡务的一系列进程,而这个系统对于办理购房信贷方面也是很重要的。
在办理购房贷款的业务中,需要对客户资料进行录入、协助客户准备购房证明、抵押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资料,同时协助客户签订合同以及及时提醒客户还款等。
虽然这只是短短的一个实习,但对我来说,是大学生涯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积累,这在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都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虽然大多时候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开朗的很容易融入新环境的人,但是在实习初期我发现这方面自己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我应该更加注意提高自己如何更快的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环境的能力。
有些时候自己也会为自己是重点大学的大学生而自得,实习期间跟很多人接触过后我才发现其实学历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能力,关键是你是谁,而不是你来自哪里,只有把自己的位置放低,才能够飞得更高,正如某散文家所说,天使为什么会飞,是因为她把自己看的很轻。所以以后要学会放低自己,补充自己所缺,努力积攒知识与能力,了解自己能做什么,善于做什么,和别人分享,积极的融入到团队当中。学习别人的优点,给自己积累资本。
最新银行中青年员工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一、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说明
随着《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金融法律的出台,总行1992年印发的《借款合同制式示范文本》已不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借款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我行担保贷款行为,总行根据新出台的金融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的信贷工作实际,起草了新的担保借款合同文本
和相关重要凭证。现作修改说明如下:
(一)合同文本种类
根据《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试行)》有关担保形式的不同规定,结合农业银行普遍推行担保贷款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原来两类担保借款合同修改为三大类共五种,即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借款合
同。
(二)合同文本形式
为便于信贷操作并符合我行习惯作法,新合同文本的制定沿用了将主合同(即借款合同)与抵押、保证和质押等从合同合在一起的作法,使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能在一份合同文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
(三)合同条款
1.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规定,在合同中规范了借款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七要素,即:贷款各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或违约责任。同时在担保条款中,对《担保法》规定必须具备的保证期限、担保范围、质物移交时间等要素作了规范性的表述
。
2.针对当前企业转制过程中针对银行贷款出现的逃债、废债等情况,在合同中增加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和违约责任。
3.为了避免“一般保证”给贷款人带来的麻烦,新文本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新文本强调了对借款人履行合同的约束,规定了8项约束性条款和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实际操作中可灵活掌握,只要不是恶意逃债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行为,也可免于制裁。
5.为了避免出现贷款人提前收贷时保证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新文本中增加了“贷款人依法或依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条款。
6.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新文本中有关纠纷管辖的条款只明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如果合同各方愿意仲裁解决的,可在“其他事项”中约定仲裁条款。
7.“抵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如抵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应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不去登记,则已签定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质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如质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出质人不按合同规定时间移交
质物的,则已签定的质押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注意的是,合同生效之前贷款人不得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8.为了确保贷款人实现抵押权或质权,新文本规定了对抵押人和出质人的约束性条款及违约责任。
9.为便于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新文本规定,“贷款人依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实际执行时,对此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使用,避免引起纠纷。
(四)相关凭证
为了和新合同文本内容相配套,设计了“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借据”(共五联)、“抵押(质押)物品清单”、“权利质物清单”、“房地产抵押物清单”等重要凭证。
1.设计新的“借款借据”是为了适应“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需要,这两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都以借据为准,借据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须完整,而且要有双
方的签章。
2.在抵押借款合同中,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占有很大比重,为此我们根据房地产抵押的特点,专门设计了“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其中“土地使用面积”一栏是在用无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用荒山、荒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填写的。
3.“抵押(质押)物品清单”同时适用于抵押借款合同和以动产作为质物的质押借款合同。
4.为了确保抵押(质押)的效力,在“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和“抵押(质押)物品清单”中设计了抵押人(出质人)“主管单位意见”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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