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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警察政法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 监狱警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八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监狱警察政法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第二条 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统一的制式服装。

新录用或调入的人民警察必须经省(区、市)司法厅(局)政治部警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着装。

第三条 下列人民警察工作时间必须着装:

(一)监狱、劳教单位的人民警察;

(二)警察专业技术单位的人民警察;

(三)到下级单位调研、检查工作的上级机关人民警察;

(四)警车驾驶员;

(五)经省(区、市)司法厅(局)批准着装的其他有关人员。

第四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按照规定配套穿着:

(一)执勤、训练、劳动、抢险救灾、处臵突发性事件、执行追捕等任务时,通常着执勤服。其他场合通常着常服,也可以着执勤服。

(二)着常服时,内着衬衣,扎系制式领带。外着制式衬衣时,衬衣下摆扎于裤腰内,并扎系制式腰带。着长袖衬衣时,扎系制式领带。着短袖衬衣时,不扎系领带。

三级警监以上警衔的人民警察,着白色衬衣、扎系深蓝色领带;一级警督以下警衔的人民警察,着铁色衬衣、扎系浅灰色领带。

(三)着多功能服附内胆时;内着衬衣、冬常服。不附内胆时,内着衬衣、春秋常服。

(四)着常服时,佩带硬肩章。着作训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衣时,佩带扣式软肩章。着多功能服时,佩带套式软肩章。

(五)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着制式皮鞋、胶鞋。

(六)参加授衔、宣誓、阅警等重大仪式或者外事活动时的着装,按照主管(主办)单位规定执行。

第五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应当戴警帽。

(一)着常服、多功能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衣时,男人民警察戴大檐帽,女人民警察戴翻檐帽。着执勤服时,戴警便帽。

(二)戴大檐帽、翻檐帽、警便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戴冬帽时,护脑下缘应当距眉一至三指。

(三)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并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警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警帽臵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宿舍内时,警帽应当统一放臵在衣帽架或者床铺被褥上。

(四)驾驶或者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必须戴警用头盔。

第六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警号佩带于外衣左胸处,胸微佩带于外衣右胸处,臂章佩带于外衣左臂处。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第七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警服和便服混穿;

(二)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常服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衬)、内衣不得外露;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四)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人民警察鞋跟不得高于3厘米,女人民警察鞋跟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

(六)男人民警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人民警察发辫不得过肩;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眼部有严重伤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八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倒卧等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不文明举止。

第九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除参加重大礼仪性活动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场所饮酒,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酗酒。

第十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随身携带由司法部统一监制的警官证。

第十一条 人民警察着装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携带必要的警械装备。

第十二条 两名以上人民警察着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第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警官证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人民警察,警官证如有遗失,本人要及时向警务管理部门报告,由警务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人民警察季节换装的时间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

(一)非工作时间;

(二)女人民警察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审查的;

(四)辞职、辞退、开除公职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

第十六条 退(离)休人员、调离非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不得着装。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民警察,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警务管理部门进行纠察和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扣留其证件,并向其所在单位开具《违反警容风纪通知单》,必要时,带离现场进行教育。

第十八条 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违反警容风纪通知单》后,视情节轻重,按警务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加强警容风纪的教育和管理,每年11月作为警容风纪检查月。对规模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并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第二十条 司法行政系统其他按规定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人员的着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最新监狱警察政法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自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照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和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学习动员和分析评议两个阶段,较为系统的学习了相关篇目,并认真征求了有关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党章以及党员先进性标准,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自己进行了深层次的反思,查找了自身的缺点与不足。总的感到,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和工作作风方面与先进性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并思考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对策,现将有关情况剖析如下:

⒈理想信念方面。不能把自己的生活目标和个人理想与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结合起来,对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论和相关知识学习的不够;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学习不够,执行力不强;平时忙于分管工作和部门事务性的工作,对工作的研究不够,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不够扎实,有时候粗心大意,出一些小的错误;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深入基层很少;缺乏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和本系统其他同志的横向沟通和交流;在工作繁多、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有时候缺乏统筹安排,顾此失彼;平时对于业务学习的不够,学习时间不能够保证等。

⒈学习不够扎实、不够刻苦。平时在单位,除了周五政治学习外,没有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业余时间没有充分利用起来,缺乏对政治理论、党内有关文件政策的学习;对于业务知识也缺乏系统的学习;即使学了,也不能够温故知新,缺乏学习的连续性,缺乏把理论知识与日常工作结合的能力。

⒉工作标准不够高。在工作方面,满足于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动干工作、干好工作的意识不强;工作完成后,对工作的完成情况缺乏总结经验,因此,尽管工作做了不少,但是还停留于原来水平,缺乏显著的提高。

⒊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分管工作与整个监狱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与整个党群部门和监狱的整体工作联系起来。

通过查找和剖析自己在党性党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在分析评议阶段征求各方意见所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⒈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读本》其他相关学习材料。按照“一名党员一面旗”的要求,做到“四学四勤”,并在学习的基础上做到“四查四看”。继续坚持写读书笔记,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把真实的体会和感想记录下来。除此之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涉及工作的相关知识,具体包括近阶段上级的文件政策,一些专业书籍,使自己的专业基础扎实、全面,利于今后的工作。每周力争业余时间学习不少于小时。在思想政治上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

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别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心中,结合自己的实际和能力,帮助周围的人。不仅包括工作中接触的党员、干部、群众,还包括日常生活中周围的人,如亲属、同学、朋友等等。自己是一个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的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别人,即使自己付出一些东西。尤其尽己能帮助那些生活中有困难或者属于弱势群体的人,让他们在困难中看到希望,在绝望中看到曙光。

最新监狱警察政法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xx年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同志们的支持下,积极肯干、兢兢业业,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作工作总结如下:

1.强化理论学习。做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就是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同时,自己也明白自己职业的政策性强,与各种违法行为及阴暗面接触多,面临形形色色的考验,没有很强的党性和法律知识,就难以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经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

才能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这一年,认真学习了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领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再次对《党章》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学习,明确了新《党章》在重要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等方面体现出来的重大创新,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和水平,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

1.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安全

能积极地协助监区主要领导展开工作,努力维护稳定的罪犯改造秩序,顺利确保了“三无”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使自己受到了很好的锻炼,自觉在能力上有了一定的提高。

2.廉洁自律,规范执法:

在工作中能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改造方针、政策,能做到规范执法,文明管理,执法公平,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觉地维护国家机关的工作形象,不利用公务权力图谋私利,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

在工作中,认真遵守监狱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虽然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总结出一定的不足。比如讲,开创性的工作开展的不多,有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改进

监狱警察政法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 监狱警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八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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