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企业减亏脱困心得体会和方法 客运企业减亏脱困心得体会和方法分析(9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客运企业减亏脱困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甲方: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使用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属于甲方,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代乙方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乙方。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由乙方按规定处理。[1][2][3]
对于客运企业减亏脱困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 安运司客三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车辆合伙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伙经营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各自经营的客车联合经营做强做大市场。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客运,经营范围为现各自的始发和到达站点。
三、合伙以各自出车数为准。
四、联合组织客源,双方资源共享,协商发车。
五、合伙经营核算
组织客源费用双方共同承担,车辆运行成本各自承担,营收按人/车计算。
六、车辆运行的责任和风险各自承担。
七、合伙经营的营收按月结算。
八、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后期续签。
九、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则另订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期内,若因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对于客运企业减亏脱困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成立的凭证为船票,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买、卖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三)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十)特约事项。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五)旅客上下船服务;
(六)特约事项。
对于客运企业减亏脱困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1.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 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客运企业减亏脱困心得体会和方法 客运企业减亏脱困心得体会和方法分析(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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