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舆论引导四个要诀心得体会和方法(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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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舆论引导四个要诀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http://.cn2011年10月25日23:46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5日电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公布。《决定》指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要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对此,《决定》提出以下几方面要求:
——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发挥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以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
——加强和改进正面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从群众关注点入手,科学解疑释惑,有效凝聚共识。
——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动解决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利益,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要秉持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真实准确传播新闻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推荐舆论引导四个要诀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总结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纪发„2010‟12号)和区纪委、区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纪发„2010‟25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现将今年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由邓永贵同志任组长,冉成彬、陈晓燕为副组长,彭翱、张伟为成员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在人员、经费、设备上给予保障。同时,根据涉腐网络事件发生的区域、行业,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了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将在明年把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效能测评内容。
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处置、妥善应对”的原则对舆情进行收集、报送、研判、处置、总结评估的同时,加强网评引导,通过撰写评论、跟贴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疏导、引导网上舆论,妥善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形成正面舆论氛围。
由区安监局牵头,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各镇(街)、安监委成员单位等单位组成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及时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应对措施。
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有关安全生产热点问题,我局新闻发言人及时发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阐释政策,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坚持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认真梳理对外公开发布事项,突出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救援和查处情况、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内容。本着实事求是、及时主动的原则,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
按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在认真做好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的基础上,通过当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按照事故查处的权限和责任,坚持分级查处督办的原则,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的专项检查、信息汇总、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事故处理结果。对事故查处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公开曝光。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报道应急工作机制,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组织、正确引导的原则,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要求,第一时间公布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及时发布救援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不断扩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公众参与范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引导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保障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权,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注重总结推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提高监督实效。
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确保专人值守,并认真做好信息接报,及时核查举报内容;通过设立专门电子举报信箱,或公开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相关专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本系统网站开设网络留言板、有关论坛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举报渠道。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来信来访处理接待工作,认真搜集、整理、汇总来信来访内容,重大事项即接即报,并按照工作程序,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问题整改。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关注有关媒体和网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报道、监督、评论和建议,高度重视社会和舆论对有关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的反映和监督,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按程序做好报告、督办工作,并公开发布处理结果。
对新闻媒体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批评性报道,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报道后的2周内,将整改结果或查处进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馈。
对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监督的事项实行登记制度,落实信息核查责任,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对经查实的举报事项,及时按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对社会公众和有关媒体反映的事项、观点等持有不同看法的,依法依规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告等方式说明情况。不断完善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沟通机制,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不断完善舆论监督工作机制,增强舆论监督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舆论支持。加强新闻从业者职业操守教育,严格遵守新闻工作法规制度,严禁“有偿新闻”,确保舆论监督的公平、公正。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推荐舆论引导四个要诀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及时听取和吸纳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学校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推动学校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快速反应、及时回复、强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教育工作全面、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工作质量。
1.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网络舆情兼职信息监测员:
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 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建立完善网上社情民意工作机制
各抓级领导、年级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谁主抓、谁负责”,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网络舆情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网上社情民意办理时限要求和工作质量
(1)明确办理时限。各抓级领导、年级组必须在发现网民发帖时起后5小时内,对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应(含休息日、节假日);对能够迅速解决的一般问题,要在网民发帖后24小时内作出正式解答;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限,但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2)规范回帖内容。对于网络上出现的涉及我校教育方面的问题,要通过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抓级领导要加强对回复内容的审查,确保相关回复内容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坚决杜绝在回复内容中出现错字、别字以及语意不通等问题。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要增强回复内容的针对性,确保回复内容既一语中的,又切实可行,坚决杜绝用应付式、程式化语言回帖或含糊其辞的现象。对于蓄意散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教育的言行,予以有礼有节的应对,并做好解释沟通,矛盾化解工作。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
(3)进一步强化横向沟通。网络舆情工作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在认真排查梳理网民提问之外,要加强与系统内相关学校的沟通,特别是网民提问涉及交叉管理的内容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即网络舆情涉及年级、科组作为牵头单位,确保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牵头落实办复责任,并按照规定的办复时限完成网络舆情办复工作。
推荐舆论引导四个要诀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一)目的
为提高我院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工作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有序引导网络舆论,预防和减少因网络信息可能对我院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有涉及我院的负面信息进而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
应、讲求方法”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我院舆情应对处置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和解决网络舆情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组织、协调全院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由院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组长,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二级学院(部)、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校务部,校务部也是学院网络舆情扎口管理部门。
网络舆情依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三级:i级(特大舆情)、ⅱ级(重大舆情)、ⅲ级(一般舆情)。
(一)特大舆情
被中央级新闻媒体报道或者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或者被中央党政机关部门关注,对我院工作和形象可能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
(二)重大舆情
被地方主要新闻媒体报道或者在网络上引起较大关注或者被省市级党政机关部门关注,对我院工作和形象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
(三)一般舆情
被地方普通新闻媒体报道或者在网络上引起一定关注,对我院工作和形象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
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对舆情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并上报领导小组,同时继续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监测过程中如果发现舆情有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调整舆情分级分类并上报,以便领导小组及时有效处置。舆情涉事相关单位应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迅速启动应对处置预案,明确回应主体及口径,调配相应力量和资源,分级分类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一)根据网络舆情等级,分级响应
1.对于i级、ii级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第一时间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组成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舆情所涉事项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共同参加的应对处置工作小组,共同负责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2.对于iii级网络舆情,由舆情涉事单位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处置情况。
(二)根据网络舆情性质,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相关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直接向本人或通过网络公开提出答复意见。能当即回复的应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应尽快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院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炒作类的,要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时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类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澄清事实真相。有关责任人员如果是学院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的按学院相关院规院纪进行处理,如果是院外人员,商请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查处。
4.属对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及时回复。
(一)继续跟踪
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各有关单位仍应在一定时间内继续跟踪收集舆情,掌握、分析舆情演变趋势,及时应对舆情可能出现的反复。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处置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对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能力。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务部负责解释,并应根据形势
推荐舆论引导四个要诀心得体会和方法(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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