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三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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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篇二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2014年,我部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总结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经验,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对118号文进行修订,起草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 2016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电话:010-58933327,5893416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篇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总结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经验,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对118号文进行修订,起草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 2016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电话:010-58933327,5893416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篇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具体是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肢解发包、违法直接发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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