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务申请书 行政履职申请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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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履行职务申请书(推荐)一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今天我们组织召开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动员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解读相关制度规定和操作实务,并解答相关职级并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面,我就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高度、维度和法度三个方面讲一些具体意见。
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好制度宣传好
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201x年xx月xx日,新修订的公务员法颁布,确认和巩固了前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成果,为全面推行提供了法律依据。201x年x月xx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标志着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正式建立。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持续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的重大部署,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公务员的关心和爱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我们这一级组织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切实增强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中央指示要求。在职务与职级制度顶层设计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文件,提出明确要求,为全面推进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涉及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调整,关系广大公务员切身利益,政治性、政策性强,牵涉面广,要高度重视,分级负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组部部长陈希同志在全国公务员工作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座谈会上强调,要组建工作专班,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承担并行工作的政策研究、摸底测算、数据分析等各项任务,将工作细化、实化、具体化,防止因为大而化之、工作疏漏影响并行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特别是要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稳定、工作稳定。
(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统筹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整改提升,以大讨论的实际成效开创全市转型发展新局面。
要加强统筹指导,确保大讨论善始善终。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严格标准、严密组织,扎实抓好制订清单、总结交流等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大讨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大讨论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
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我市大讨论的亮点做法和典型经验,鼓励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
要制订好整改提升清单,对标一流科学谋划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聚焦
“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坚持“三个摆进去”,在找准找实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订好对标一流整改提升清单,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要把开展大讨论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统一起来,既解决好具体问题又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大讨论成果体现在解决问题上,体现在全面拓展新局面上。
(三)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形成一批有特色可推广的模式样板。深入挖掘、梳理总结大讨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广泛推广应用,形成一批好的成果。突出抓好干部入企进村服务、“贴心行动”等工作,精心组织好全市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剖析交流会和大讨论成果交流会,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为全市提供可借鉴的模式样板,确保大讨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心得有发展的空间和晋升的通道,对干事创业者来说就是最有效、最直接的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职务与职级序列、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管理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能够激发广大公务员实干担当,让公务员干好有出路、发展有空间、待遇有保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意味着晋升职级是有标准和条件的,不能降格以求,不是人人有份,而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体现干事创业的导向、注重群众公认的要求。《规定》明确提出公务员晋升职级的五条基本条件,要求“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只有表现优秀、事业需要,才有可能晋升职级,这对干事创业者来说就是正向的激励作用。
当然,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就不能晋升职级。《规定》明确列举了公务员不得晋升职级的“负面清单”,把那些不符合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的排除在外;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作为“硬杠杠”挡在门外。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用一把尺量准、一双眼看清、一碗水端平。
“马不扬鞭自奋蹄。”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
激发释放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使干事创业者能在新时代担起新使命,谋求新的更大作为。
三要加强德行考核。要延长考察线,扩大考察面,将考核内容从单位延伸到家庭邻里,从八小时之内拓展到八小时之外,通过采取专门考核、征求意见、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和综合分析等多条途径,对干部的政治品质和职业品行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考察,特别注重从重大场合、重要时期和重大事项等关键时刻进行考察,全面掌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对待个人名利等情况。要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注意把领导意见、服务对象意见、群众意见结合起来进行分析,既要组织评价,又要有社会评议,从而对干部的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着力防止干部
“带病提拔”。
最新履行职务申请书(推荐)二
(2021年11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1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4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普及、外商投资法实施、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等开展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制定实施衔接过渡期帮扶政策情况,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情况,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情况,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情况,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业运行情况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科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情况,各类主体开展科普工作、履行法定责任情况,科普工作有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情况,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况,地方政府落实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跟踪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关于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落实措施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小农户作用、完善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金融为农服务能力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盐碱化耕地改良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额度分配与发行情况,专项债资金的投向、拨付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绩效与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债发行和使用的监管与监督情况,专项债在发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改进相关工作、加强人大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监督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开展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就业整体情况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情况,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就业容量和质量的主要政策措施,特别是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疾病防治、近视防控、心理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农村儿童营养改善等情况,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的主要举措,儿童健康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总体情况,特别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等方面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及调研的重点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产业发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情况,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调研财产所得、资本所得分布情况及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独资企业
履行职务申请书 行政履职申请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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