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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下基层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感悟(八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法制教育下基层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为了让法制和卫生健康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卫生知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健康伴我成长,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今天,我们学校举行法制教育和卫生健康活动。今天的讲座教育意义特别深远,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

我们学校聘请了扎巴派出所所长为我校法制副校长,首先,请马校长为法制副校长程所长颁发证书。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程所长***讲话。掌声有请。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扎巴派出所所长***为同学们作报告,这里,我先介绍一下曾所长:

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曾所长给我们做报告。

同学们,刚才曾所长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法律和纪律,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通过今天马所长的讲座,大家务必都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及时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一

生的罪,就是亲人的两行泪。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大家要对照刚才马所长讲到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以前那些不良的习气,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学校还希望全体同学,通过这次法制教育,写出自己的体会文章。

同学们,今天马所长、马院长在白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到我们学校,关心我们,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

关于法制教育下基层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关于法制教育下基层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我是小学六年的班主任。我的学生们马上就要升入初中了。这些青涩懵懂的孩子们即将迎来了人生第一次选择,我们在为他们高兴的同时,也不免有些担忧,担心他们因为不懂法,或者听不进去家长的劝告而出现不应该的举动。

正在这时,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节法律讲座的主讲人不再是教师,而是市级交警大队的特级警察志愿者为我们上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看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全社会都在关注。

听到这个消息,老师和学生都为之惊喜,盼望着他们的到来。当身着警服的警官走进班级的时候,学生们一双双企盼的双眼露出了笑容,热烈的掌声响彻了教室。

学生们挺直了腰板,瞪圆了眼睛,仔细聆听了两位警官的讲座。很多案例的发生让学生听得瞠目结舌。

例如:现在的孩子喜欢玩游戏,上网吧。当听到将官说“一个14岁的小男孩,去网吧玩cf之类的游戏,有一天有个小孩在网吧和它发生了冲突,他就把另一个小孩捅死了。”

例如:一个小孩结交了不好的朋友,结果抢钱5元,最后进了少管所花了5000元。真是得不尝失呀!这是个“慎重交友“的话题,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少年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警官们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孩子们。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产生了心灵的震撼。大家都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他们是法律的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这正是六年的孩子们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但是处于逆反期的孩子是听不进去家长的说教的,而一身正气的警官讲述的事例却让他们百分之百的信服,让他们对那些法盲的孩子感到同情,进而以此为鉴,拒绝错误的发生。

听后我问学生,你们有什么收获?他们都说讲的很生动,而且以前半懂不懂的法律知识都弄懂了。他们很高兴!不用走出校门就能拉近与社会的距离。这真是一节生动的法律教育讲座呀!

警官最后告诉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

法制教育下基层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感悟(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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