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总结(6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事务所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
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
6、合同的解除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
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
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
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7、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地址:
地址: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描写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话: 传 真:
鉴于: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服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为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1代理二审诉讼;
1.2处理由此案引起有关事宜的案件;
1..3负责处理本案赔偿事宜。
二、法律服务费用
2.1.1和人脉致使本案和解并达到补偿的目的,律师费减半收取(含前期预付费用)。
2.1.2支付方式为: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缴纳首期律师费 万元,二审改判(改判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下达七日内支付律师费 万元,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二审判决(改判合同继续履行)下达七日内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剩余部分待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行:
账 号:
全 称: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据实报销。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据服务需要增加或者更换律师,但王保华律师不能更换,并由 律师承办此案,亲自出庭诉讼并协调相关事宜。
3.2乙方律师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谨慎、勤勉,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因乙方律师失误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诺胜诉。
3.3甲方应按法律规定及乙方要求,提供与拟完成的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该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4.2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有书面解除协议,单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4.3协议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另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对方。协议解除后,已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没有完成事项的律师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争议的解除
5.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6.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职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xx大学法律系和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题目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经贸有限公司、建筑公司、x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进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经贸有限公司、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然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x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正当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x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正当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以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固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题目,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正当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x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正当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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