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学森林童话故事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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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小学森林童话故事通用一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有关小学森林童话故事通用二
尊敬的市民朋友、各位青少年朋友: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有关小学森林童话故事通用三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当前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农事活动正值高峰,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火险隐患突出。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横寨乡中心小学向全体学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森林防火宣传者。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等活动,把南康区人民政府禁火令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和依法要承担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以及做好森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
二、争当森林防火践行者。坚决杜绝焚烧秸秆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带头做到上山不带火,不在林区燃篝火、野炊、吸烟,停止一切野外用火。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
三、争当森林防火监督者。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林区火灾。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遇到火灾险情时,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防火值班电话12119。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位学生及全体家长要积极行动起来,小朋友们不要玩火,家长朋友们教育好子女,劝告好家人,做到进山不带火,林边不用火。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协助党委、政府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防火小知识
1、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记住:护林防火,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2、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小朋友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三是不得在树林周围燃放鞭炮。
3、依法用火,违者必究。禁止野外用火,家长要监督小孩野外不要玩火。
4、防火就是防人。只有管住人,才能管住火源,杜绝人为火灾的发生。
有关小学森林童话故事通用四
林业局局长:
一带是严重的沙漠化地区,空气干燥,植被稀少 ,生态环境十分糟糕。只有加大森林建设,才能改善这里的环境。美丽的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个人都殷切希望的。然而当下太原,树木稀少,人们整日沐浴在"风土"之中,饱感"沙漠风情"。究其原因,除了地理位置本身,还在于森林太少了,树木贫瘠,阻挡不了风沙,若多植树,定能翻新面目。而林业
局的同志们,应当加强工作力度。谁都不管不顾的话,太原地区 迟早被黄土隐埋。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1。将荒废的土地全部利用到植树上。
2。对城市绿化带进行拓宽,重点保护。
3。多多宣传植树爱树。
4。为市民免费发放小树苗,全民参与森林建设。
为了我们的家园,赶快加入到植树大军中来吧!让"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无风三尺土,风起土满天"不再重演!
祝工作顺利!
x区八一小学六年三班
201x年12月13日
有关小学森林童话故事通用五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中小学生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携起共同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队伍之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偷牧、放牧的违法分子作斗争,并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随意用火、毁林、偷牧、放牧可耻的观念,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严禁随意用火烧荒整地。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防火值班电话。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6、偷牧,放牧破坏森林资源、植被、农作物以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是违法的。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4、偷牧、放牧、破坏森林植被、农作物或他人财产,将依法拘留15天,或者处500元的罚款。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xxx
xx年xx月xx日
有关小学森林童话故事通用六
为了切实加强我村森林防火责任,增强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扑救火灾,保护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余家沟村森林防火责任书,望全村干部、全体村民、中小学生严格履行职责,共同遵守。
一、在森林防火期要求各组(学校)、农户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十不准” 不准带火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野外吸烟;不准夜间行路打火把照明;不准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不准野外烧荒、烧地边草;不准烧粪土;不准上山打猎驱兽;不准在林区野外生火取暖;不准学生小孩野外玩火;不准随意烧荒炼山。
二、各组(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组(学校)的防火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及时消除隐患,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发现火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做到下情上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各组(学校)、农户要服从镇政府、村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发现灾情及时报告,积极组织村民(教师)进行扑火,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禁止未成年人、妇女、老人进入火区,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严禁夜间扑火。
四、加强预防措施。严禁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进入林区。防火期内,各组干部、学校都要落实防火责任,并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
五、对发生的森林火灾,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学生失火,校长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失火,监护人负责;坟头失火,坟主负责;地畔失火,户主负责;庙会失火,筹办者负责。
六、本责任状执行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村委会和各组(学校)各执一份。
余家沟村委会(盖章): 责任人:
组 (学校)(盖章): 责任人:
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有关小学森林童话故事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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