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 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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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一
__________劳动和社会保障局:_________________
我叫_______________,今年__________岁。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员工。
我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在工作中致工伤,造成........,经过__________天的治疗,现伤情已基本好转,但造成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现特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残程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如何写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二
甲方(用人单位或老板):_________
乙方(员工或伤者):_________
甲乙双方当事人就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地上班时意外受伤一事,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此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除甲方已先行垫付的____元医疗费外,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元(含治疗期间所产生的持号费、住院费、药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伤残补助金、后续治疗费用、交通费及经济补偿金等比照工伤待遇等),乙方以后不得在以本次事故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承诺:对此次工伤事故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并认可本协议工伤待遇可能与实际的工伤待遇不一致的客观情况。
3、经乙方申请,依其意愿,甲方亦同意,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4、乙方承诺:乙方以后不因此次事件存在的任何问题主张权利。如乙方违反,则乙方需双倍返回甲方已支付的上述费用外,还需支付上述费用的双倍利息。
5、甲乙双方承诺: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双方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三
甲方: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生伤害事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了解决赔偿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赔偿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医疗费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将全部款项________元取得。
二、乙方应将涉及本事故的医疗、交通、陪护等一切票据,以及工伤认定报告,鉴定书等一切文书同时交与甲方。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要求。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因任何情形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
《劳动法》第57条规定:“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该条虽然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劳动安全制度出发,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但是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赔偿必须由劳动部门进行处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1998年2月15日答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和执行劳动法第五十七条的请示》中指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无权作出强制企业支付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的决定。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劳动法》第57条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劳动行政部门无权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赔偿进行强制处理,该条不是强制性规范。这里所说的“统计、报告和处理”,应该理解为国家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工伤事故进行监督管理,以监督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护,督促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进行积极赔偿。
《安全生产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6条规定:“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该两部法律(法规)仅是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有责任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工伤认定办法》第4条第1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那么,未经过工伤认定的工伤事故是否可以私了呢?工伤认定的主要价值在于通过确认职工受伤害情形是否为工伤来固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仍需适用实体性法律法规另行确定。其法律后果可以分为两类: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认定工伤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主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属公权性质;用人单位则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义务,属私权性质。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负有承担全部工伤待遇的义务,纯粹属于私权性质。因此,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即未经过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工伤(赔偿)的私了,纯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事情和权利,亦属于劳动者对自身受赔偿权利的处分;如果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试图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得工伤待遇,则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之所以私了,一般都是用人单位未对劳动者投工伤保险,所产生的工伤待遇全部要由用人单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认定并不是工伤赔偿私了的必要的前提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工伤事故赔偿,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必须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恰恰相反,我国相关法律都规定了劳动争议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比如,《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而这些“劳动争议”当然包括因为发生工伤事故而产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工伤事故进行上报,仅是违反劳动行政管理的问题,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对于工伤事故的赔偿方式问题,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私了。因此,工伤赔偿协议(即私了方式)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认为无效。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职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选择了私了,但是单位却利用职工的劣势地位,借机“压价”,以减少用工成本、压低赔偿金额、一劳永逸地打发劳动者,同时又可以逃避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责任处罚。但是对于工伤职工来说,在这种情况下的私了却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的侵犯,将来的生活无从保障。(当然,例外情况也是存在的。比如,山东省章丘市有一家企业,从来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而每当其员工因工死亡时,其老板总是以高于工亡法定赔偿金额1.5—2倍的数额对工亡职工的家属进行赔偿,以便花钱买“平安”。)在这种情况之下,工伤职工是享有“反悔”的权利的(注意:需要在法定期限之内)。例如: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其法定工伤待遇应是20万元,而其与用人单位的协议赔偿金额为15元;那么劳动者则可以在一定期限之内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追回应该得到而没有得到的另外5万元。那么劳动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工伤赔偿协议的法律依据在哪呢?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工伤赔偿协议其实质就是一个合同。《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见,工伤赔偿协议在具有“可变更、可撤销”情形时,劳动者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工伤赔偿协议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但是,不论劳动者是否先要求撤销该工伤赔偿协议,劳动者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定期限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以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为受理案件的条件,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送达劳动者之日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另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双方赔偿协议签订之日作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上述案件时,不以撤销赔偿协议作为前提条件,而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裁决用人单位补足原先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如何写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四
20xx年x月x日星期18:10
:
xxx
王xx、郑xx、刘xx
刘x
xx车间xxx工伤事故
20xx年xx月xx日
当事人:
郭x、申x、黄x
负责人:
车间主任-------申x
安全部负责人------刘x
事故发生当天早上5:30左右,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等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东胜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检查和包扎后因院方无再植技术而将伤者于早上九点多送往包头接受再植技术。目前伤者手部已经接受了肉体再植技术和植皮,医院表示经过15天的住院治疗拆线后可出院。出院休养半月左右再进行二次手术。目前伤者治疗情况良好、情况稳定。
郭x——与伤者搭档工作,并负责指挥天车
黄x——天车工
郭x的说法:
事故发生当时,郭正与申合作,准备将工件进炉。郭在工件旁边指挥天车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头操作,给工件的顶部上一个零件。天车先起吊位于摆放底部的工件,磁铁没有吸好,在起吊过程中工件滑开,并碰到了位于上部的另一个工件,致使上部的这个工件滑落。而申当时正在给上部的这个工件拧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却池的水泥墙撞去,致使位于墙和工件之间的申手部被砸伤。
黄x的说法:
郭x平时干活比较老实,来的早干的多。申在当天凌晨一点多才到(本来交接班时间应在午夜12时),此时郭已经将活干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里不舒服,和申在干活时可能带有情绪。而申也很犟,你让我干这个我偏不干这个,二人干活时气氛很僵。当时申在给工件上零件,先把位于底部的零件上好后又接着给上部的工件拧零件。郭指挥天车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认为下部的已经上好让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车工心里觉得下部的工件压着,起不起来,且申还在工件周围作业。但是指挥让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认为申有防范意识,于是先将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让。申也躲了一下,身体向后撤开,于是天车工起吊。但申当时手部仍然在作业,并没有完全撤离,致使在天车起吊下部工件时,上部工件因无受力支撑滑落砸伤申无名指指端部分。
1、事故发生后,安全部第一时间启用紧急备用金,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及时有效地保住了伤者的手指。为伤者和单位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应急措施很重要,关乎单位和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
2、事故发生后,安全部前去事故发生场地拍照取证,但第一现场已经被破坏,为取证和工伤鉴定增加了难度。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保护好事发现场有利于员工工伤的鉴定和单位对事故原因的调查,以便于总结类似事件的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3、车间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但由于车间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工作难度大。尽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虑到的安全隐患已经全部印发资料下发学习,但考虑的细节还不够。以这件事情为例,考虑到了热处理过程中的流程问题和主要操作步骤的安全问题,但像上零件这样的细节考虑不够周全,对员工的搭档问题和情绪问题也注意的较少,平时很少得到这方面问题的反馈。以后要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多说、多讲、多看,让员工进一步了解各工种的工作流程,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可以看得见得操作安全,还有看不见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强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多注意员工日常生活中的个人习惯和性格问题,及时发现和了解情况,和员工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避免员工带情绪上班,让员工在工作时能够集中精神,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何写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甲方的员工,于年月日在工作期间发生受伤事故,后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级伤残。现乙方与甲方就补偿其受伤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本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制作此调解协议书:
一、甲方已为乙方参加社保,社保基金支付乙方的医疗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另,乙方受伤休息期间,甲方每月一直支付其工资。
二、甲、乙双方现协商一致,乙方继续留在甲方工作,甲方提前将乙方离职时的应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离职时不得再提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金的请求。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由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给乙方(该款包含《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应付的所有工伤待遇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等全部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乙方收到该笔款项后,不得再向甲方追索其他任何费用。否则,由此影响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
三、乙方在收取以上补偿款时,须出具收款凭证。
四、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未受胁迫。
五、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当履行。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解除工伤保险关系,乙方以后不得就此次工伤事故提出一切法律程序。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如何写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六
尊敬的总部领导
你好
因本人不适应在本岗位上继续工作,因此提出辞职。
辞职的原因有二:
1是大凡辞职的原因都是待遇问题吧。贵公司陇西分部给我的工资是1100元,而我隔壁新招的库管员工资是1600元,比贵公司多500元,我想在你公司多拿5元的话,就要能销售1万的商品,但我没那个能力,分公司月销售4人总和撑破才是3万。
2是我不是一个忠实的员工,但我想多拿一点钱,多拿一点钱,我的日子也许会稍微宽松点。
在这个举国欢庆的日子里我写次辞职信给你,是不大合适的。但我是被逼无奈,我隔壁的粮油店明天提前开业,我要去料理,同时我要感谢你,感谢我曾在你的公司工作过,感谢你曾按时发给我薪水。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 员工工伤劳务解除协议书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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