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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一个客户的心得体会和方法 客户成交心得分享(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成交一个客户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为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结构:__________;朝向: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___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有关成交一个客户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同志们:

这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刚才,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高永宏同志宣布了调整后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高年同志通报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目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下一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找准差距,进一步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道路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不断巩固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体系,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努力克服道路规模扩展,车辆、驾驶人员迅猛增加带来的严峻考验,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和管理措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呈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市上成立了金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制,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大了对人员、车辆、道路、交通运输等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管理和安全防范,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整治酒驾、校车专项整治和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应急救援保障和疏堵保畅能力有了新提升,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道路交通设施不断改善。全市加大道路建设和道路安全管理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什字路口、隔离栏、重要路段交通信号灯、道路标线、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有效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四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不断改进执法和管理服务方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不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城乡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困难和风险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从全国形势看:第一,我国已经进入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据有关专家研究,“_”时期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第二,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压力前所未有。截至去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2亿辆,年增长2048万辆,道路交通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第三,全民整体交通安全素质不高。全民整体交通素质远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机动车发展速度;素质跟不上形势、“软件”滞后于“硬件”的现象,短期内难以改变,交通拥堵、事故多发问题仍会持续。从我市情况看:首先,道路交通事故仍在高位运行。20__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219起,死亡32人,受伤294人,其中,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市区“10.1”交通事故损失严重,教训深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遗留问题至今未能处理。今年1-3月份,全市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3起,死亡5人,受伤60人,较去年同期相比仍有上升。其次,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全市占有相当比例的低等级和等级外公路,其交通安全设施不足,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点难以整治到位;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大量低安全性能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上路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多发。第三,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够强,监管职责落实不力,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从事长途、超长途客货运输的车辆驾驶人以及个体承包、“挂靠”经营的营运车辆驾驶人长期游离于安全教育管理之外。第四,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不够、形式不多、覆盖面不广、缺乏感染力,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程度不高,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教育效果不理想,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保障。

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研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对策,以超常规的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真正把各项方针政策和安全措施执行好、落实好,坚决把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压下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减少,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的目标。为此,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甘政发[20__]31号)和市政府《实施意见》,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大交管”格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动员各方面力量,实行综合治理,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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