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做好事心得体会范本 为宿舍做的一件小事心得体会(九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宿舍做好事心得体会范本一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保证公司员工有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良好住宿环境, 特制定此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宿舍由后勤部直接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宿舍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宿舍的床位安排,由后勤部管理人员统筹负责,并编制员工宿舍床位安排表和员工宿舍定期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卫生检查,随后公布检查情况。
3、员工床位必须遵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改换。如有正当理由确需改换的,必须向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4、各宿舍选举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室内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等事宜。
5、所有人员迁出,均需由后勤部安排,并在后勤部办理钥匙、用具的交接手续及宿舍内物资的数目和完好程度的清点。离职人员须凭行政部开具的交接凭据,方可结算工资。
6、员工必须爱护宿舍的设施,包括床、空调、衣柜、水龙头、卫生洁具等公用设施。员工宿舍于建设时,公司一次性提供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在宿舍建成使用后,所有设施交由员工保管、维护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宿舍设施受到人为损坏、或是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室长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备,由公司组织进行修理或更换,但公司不再负担所有费用。具体的处理办法为:如有明确责任者的,所有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如无法确定责任者的,其费用由宿舍内各人均摊。如属人为损坏的,均同时处以100元罚款。
7、宿舍内的摆设由后勤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8、集体宿舍内严禁动火、严禁使用电炉,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必须请示管理人员。
9、集体宿舍休息时间内(晚上23:00~清晨6:30时;中午12:10~13:00时)严禁喧哗,严禁大声说笑、打闹、或开大音响、电视机的音量及其它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损坏他人财物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1、来访客人如需进入宿舍的,须由被访员工的上一级主管领导和后勤部批准,并由被访员工本人带入,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卫值班室做好登记(异性客人不可带入宿舍)。
12、未经后勤部管理人员许可,严禁留宿他人。
13、员工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门、关灯、关电、关水,严禁浪费。
14、个人床铺须每天整理,被子折叠整齐。衣物必须放置在衣柜内,严禁随处堆放、晒挂。
15、个人用具应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乱拉绳索、打铁钉、张贴。
16、宿舍要经常通风,员工要勤换、勤洗衣被。换冼的衣物、鞋袜(包括换下的工作服、鞋、袜)等,严禁堆放在室内,应集中挂放在阳台。洗晒的衣物须在阳台处晾晒,严禁在室内(包括卫生间)、走廓、窗台、栏杆上晾晒。
17、宿舍区(包括走廊、楼梯、过道)不得乱堆乱放,乱丢垃圾。垃圾一律由员工投入楼层的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于门边、过道上;不得随意在室内、过道和楼梯等处倒水,以保持宿舍区内的干爽整洁。
18、严禁向窗户外抛丢垃圾、杂物。
19、严禁在宿舍内用餐(病员除外)。
20、晚上23:00时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
21、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第8条规定的人员,每次罚款200元。在室内发现烟头或槟榔、口香糖残渣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每只烟头或残渣扣罚同室人员人均20元。
22、在宿舍内进行偷窃或者引人偷窃的,一经发现,追回非法所得,处以被盗物资十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3、集体宿舍内动火,使用电炉,或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线路故障者每次处以当事人罚款1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24、在公司厂区或者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的,只要存在打人的行为,不管情节轻重,首先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扣留其余的一切工资,以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并且要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5、在宿舍内进行违法乱纪、有伤风化的行为的,每次视情节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违反第18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27、检查发现乱堆乱放,不及时整理床铺衣物、不及时清扫室内垃圾或衣物鞋帽不按规定放置的,一律由管理人员张榜公示,连续两次检查皆犯者均处以50元的罚款。
28、卫生间排水道发生堵塞,由宿舍员工自行处理;如需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可由公司安排,但费用由本宿舍员工均摊承担。
29、对检查出的违反第3、7、8、9、13、16、17、19、20条规定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不能确定当事人的扣罚同室人员人均10元(外差人员不计)。
30、在室内打铁钉、涂画、张帖等破坏墙体的行为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31、违反第11、12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推荐宿舍做好事心得体会范本二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每月2日前,须核对本宿舍住宿人员及宿舍内的所有餐厅财产报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餐厅办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4.寝室长有义务向酒楼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条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管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1次,宿管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填写夜归证明单。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管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者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造成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条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饰品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元,次。
第七条管理规定
1.23:00以后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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