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双心工程心得体会简短 劳动教育双进工程心得体会(8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兰州市双心工程心得体会简短一
乙方(承租方):
合同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定义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兰州市城关区 的 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质量 ,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房屋租金每平方米 元月,由乙方在每半年(季)的前五个工作 日内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内,向甲方交纳三个月房屋租赁押金 元,该押金作为乙方违约之担保。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扣除押金,乙方租金不予退还,未交租金如数交纳,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续租,并无违约、违法行为且房屋及其附 属设施、设备等均完好无损 的,租赁押金返还给乙方。
四、乙方承租的房屋用途为:
乙方违反此条约定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在接到甲方书面 通知的 0个工作日内恢复原状,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所有出租房屋合格并符合正常使用要求;
2、保证房屋产权清楚,无权利瑕疵;
3、房屋正常使用期间,承担维修义务,人为损坏、不当使用的除外;
4、检查租赁房屋的使用情况;
5、甲方有权利保留依法追缴乙方所拖欠租赁房屋的费用。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违约活动;
2、对房屋的修缮、装潢、改造等活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国家规章的相关要求。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的修缮、装潢、改造等均不得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对此不予补偿;
3、房屋内不得存放任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有害有毒、污染物等);
4、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的摆放位置;
5、人为损坏、不当使用等给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及时修复并赔偿;
6、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或交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甲方履约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后,乙方应于次日将房屋交还甲方,逾期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交纳2倍房屋租金作为延迟履约金,有正当理由需延迟的,应书面报甲方同意,交纳房屋租金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担保;
8、依约交纳租金。逾期交纳(含部分交纳),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 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对租赁期间因自身经营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自行处理,责任自负,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损失;
10、按规定支付所租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光缆通信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等费用。
11、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门窗、锁具、灯架、灯管、开关、水龙头、下水堵塞及日常消耗品有承租人负担,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七、航天电脑城和神舟数码精品城的用户应严格遵守《商场管理规定》,应在规定经营时间内正常开门营业,在正常经营时间内发生的盗抢、人身伤害等案件,由经营者自行处理,责任自负。
八、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欲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书面欲对方协商,并承担一个月租金的经济损失费。租赁期满须续租的,应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同。
九、出租房屋水费、采暖费、电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按兰州市政府规定和市物价局最新颁布标准执行。
十、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和通道,乙方应对自身的经营安全和防火工作负责,应独立承担一切民事责任。乙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厮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对于兰州市双心工程心得体会简短二
兰州市位于甘肃省中东部,西与青海省海东地区相邻。是甘肃省省会,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总面积1.31万平方千米,其中市区面积1631.6平方千米。总人口323万人(20_年)。辖永登、榆中、皋兰3县和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红古5区。市政府驻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37号。
地处黄河上游,陇西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交会地段。市区东西黄河穿城而过,南北群山环抱,市区海拔平均高度1518米。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温9.8℃,年均降水量327毫米。名胜古迹有明肃王府、鲁土司衙门、中山铁桥、兴隆山,吐鲁沟、石佛沟、徐家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白衣寺塔以及多处文化遗址等。
历史沿革
秦属陇西郡。西汉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在今兰州始置金城县,属天水郡。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置金城郡。金城,取“金城汤池”之意;一说,因初次在这里筑城时挖出金子,故取名金城。东汉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并金城郡于陇西郡。永初四年(120_年),金城郡治由允吾迁至襄武(今陇西县),十二年后迁回允吾。东汉末年,分金城郡新置西平郡,金城郡治由允吾迁至榆中(今榆中县城西)。
前凉永安元年(320_年),分金城郡所属的枝阳、令居二县,与新立的永登县(在今兰州市红古区窑街附近)三县合置广武郡,同年金城郡治由榆中迁至金城,从此金城郡治与县治同驻一城。隋开皇三年(583年)改金城郡为兰州,置总管府。因城南有皋兰山,故名兰州。大业三年(620_年)改子城县为金城县,复改兰州为金城郡,领金城、狄道二县,郡治金城。
唐武德二年(620_年)复置兰州。八年置都督府。显庆元年(656年)又改为州。天宝元年(742年)复改为金城郡。乾元二年(759年)改为兰州,州治五泉,管辖五泉,广武二县。宝应元年(762年)兰州被吐蕃所占,大中二年(848年)兰州又归唐属。不久就被党项族占据。
清初依明建制,兰州隶属临洮府,卫属陕西都指挥使司。顺治十三年(1656年)裁卫归州。康熙二年(1663年)复设兰州卫。康熙五年(1666年)陕甘分治,设甘肃行省,省会由巩昌(今陇西)迁至兰州。乾隆三年(1738年),临洮府治由狄道移至兰州,改称兰州府,又改州为皋兰县。当时兰州府辖管狄道、河州二州;皋兰、金县、渭源、靖远四县。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陕甘总督衙门自西安移驻兰州,裁减甘肃巡抚。
1920_年,废府(州)设道,并兰山、巩昌二府为兰山道(1920_年改为兰山区),辖管皋兰、红水、榆中、狄道、导河、宁定、洮沙、靖远、渭源、定西、临潭、陇西、岷县、会宁、漳县等十五县,道尹驻省会皋兰县。1936年,划甘肃省为七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皋兰、榆中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岷县)。
1941年7月1日,将皋兰县城及近郊划出设立兰州市,与皋兰县同治今兰州城关区。市区面积16平方千米,人口17.2万余人。1944年市区扩大,东至阳洼山,西至土门墩(不含马滩),南到石咀子、八里窑、皋兰山顶,北至盐场堡、十里店,面积达146平方千米。
1949年8月26日解放。辖皋兰县。1950至1970年辖区范围多次调整。1985年又将白银区及皋兰县之3个乡划归白银市后成今市区辖境。全市现辖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红古五个区和榆中、皋兰、永登三个县。
20_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兰州市总人口3142523人。其中:城关区936888人、七里河区478457人、西固区336029人、安宁区195704人、红古区140681人、永登县478039人、皋兰县161212人、榆中县415513人。
20_年11月28日,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全市行政区划设置及管辖区域的通报》:近三年来,兰州市乡(镇、街)行政管辖范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合并。目前,全市法定的乡镇由原来的91个精减为61个(因天祝县的东坪、赛拉龙乡尚未正式移交永登县,故未包括在内)。街道办事处由原来的40个调整为51个,现将全市各区县行政区划设置及管辖区域予以通报。(详见本站兰州市各区县相应页面。全市共有51个街道、34个镇、27个乡,336个社区、803个村委会,4503个村民小组。在该通报中,均家滩、南面滩、骆驼滩3个社区居委会由高新区管理,单列)(兰州连海经济开发区:管理永登县连城镇、河桥镇和红古区窑街街道、下窑街道、矿区街道、海石湾镇)
对于兰州市双心工程心得体会简短三
景点简介:
位于兰州市区南侧的皋兰山北麓,是一处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遐迩闻名的旅游胜地。公园景点以五眼名泉和佛教古建筑为主,海拔1,600多米,占地267,000平方米,有明清以来的建筑群10余处,1,000余间,建筑面积一万多平方米,规模宏大。园内丘壑起伏,林木葱郁,环境清幽;庙宇建筑依山就势,廊阁相连,错落有致。
五泉山因有惠、甘露、掬月、摸子、蒙五眼泉水而得名。五泉山中峰高处为古建筑群。从山门沿中间通道直上,有蝴蝶亭、金刚殿、大雄宝殿、万源阁、文昌宫、地藏寺、千佛阁等古庙宇依山就势排列,层层相叠,以石阶亭廊相连。中峰两翼为东西龙口,五泉沿东龙口──文昌宫──西龙口一线呈弧形排列,悬于山腰。各泉间又以石阶栈桥和亭阁四廊相连。
五泉山于1955年辟为公园,原有的亭台楼阁都已修茸一新,经过绿化和建设,园内曲径通幽,现已成为重要的旅游胜地。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山上举办庙会,除浴佛和法事活动外,还设有花卉展览和各种民俗文化活动。每年春节期间还举办灯饰展览。五泉山现已成为兰州人休闲旅游的首选去处,也是来兰游客值得一游的理想目的地。
交通概况:
市内乘8、18、71、78、106、101、102路公交车,或31、33、34路电车在五泉山站下车即可到达。
五泉山公园位
兰州市双心工程心得体会简短 劳动教育双进工程心得体会(8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