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腐败忏悔录心得体会范本(9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贪污腐败忏悔录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要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严禁公开发表和散布与党委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强力整顿“四无班子”,严查“四无干部”,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加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在全镇打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党员干部既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又要切实做到“五个必须”、“两个决不允许”,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二要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妄议中央、搞非组织活动、诬告陷害等行为,严把选人用人关、政治关、廉洁关,着力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要强化纪律执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按党章党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发挥表率作用。以党的纪律为尺子,强化纪律教育。
一是巩固整治成效。各单位干部职工和村干部要按照县委、县纪委要求,精准聚焦官当治吏、精准聚焦巩正风肃纪、精准聚焦惩贪治腐、重点打击收受红包礼金、酒后驾车、赌博输送利益、利用土特产谋取不当利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持续深化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坚持对村及镇级部门“三公”经费开展重点检查、半年抽查、全年普查,让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
三是压实基层责任。镇村两级主要干部要发挥关键作用,推动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镇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镇级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严肃问责。
四是创新工作举措。大力推行“互联网 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管行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到村到户,落地见效,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阳光评定低保工作,抓好涉农惠民项目资金监管问责制度落实。
五是严查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在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严重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以及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腐败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力度不减、刮骨疗伤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挤占、挪用、贪污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国土、林业、计生等规费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格执行惩处行贿行为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办公款违规消费、违规操办宴席的案件。继续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诉求渠道,认真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督促、落实。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层分类推行“两个责任”的具体化,探索开展差异化考核。进一步落实约谈、述责述廉、社会评价等制度,深入开展镇级部门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主任向镇纪委述责述廉。深化“一案双查”,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所有违纪案件在立案报告中要明确提出是否启动“一案双查”,纵深推进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评价机制,进一步深化结果运用。
关于贪污腐败忏悔录心得体会范本二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
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
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
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
关于贪污腐败忏悔录心得体会范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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