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相关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党员发展工作规程方法心得(六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发展党员相关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发展党员工作是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手段,我乡党委从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出发,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考核支部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全乡新农村建设绩效考评的六个擂台赛之一进行考评,实行乡党委书记负总责,组织委员为主要责任人,挂点村领导和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建立了一支由乡党政班子成员和乡党校骨干组成的发展党员工作联络员队伍,负责指导各挂点支部的的发展党员工作,形成了长抓不懈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机制。
二是合理制定规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精神,及时出台了xx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意见,xx年市下达指导数20人,我乡计划发展24人。从我乡的实际出发,着力优化党员的年龄、文化、性别结构,合理确定发展的速度,着重加强对农村务工人员发展党员的管理。乡村两级都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年度计划,乡党委每年与支部签订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每年各支部发展常数控制在1-2名。乡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各支部动态,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严把发展程序。严格实行发展党员政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发展党员工作定期汇报制。乡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总评,重点检查程序是否正确,记录是否完整,材料是否齐全。要求各支部在送审材料时原则上不得超过二个月时间,且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经乡党委组织委员审查签字后,方可进一步上报市组织部审查。为了切实加强支部组织委员的业务水平,xx年举办4期组织委员培训班,强化对《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对各种材料的撰写打印出范文,统一规范书写格式,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发展新党员之前,乡党委派专人与积极分子谈话,广泛征求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人的意见,详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日常表现等。在乡党委研究审批前,严格把好政审关,确定符合各项条件后,才正式提交党委会研究审批。会上每位党委委员进行逐个讨论,逐个表决。会后,利用乡党务公开栏,对新发展的党员和转正党员名单进行公布,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注重人员素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乡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16字工作方针,严格把好质量关。特别注重培养农村年轻人员和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经统计我乡每年外出务工人员约2860人,其中35岁以下人员2230人。xx年,在外出务工人员向各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共8人,其中发展党员2人。建立发展党员长效机制,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发展,也不搞限制发展,把那些能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能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对一些暂时还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采取顺延、继续考察的方式,加以培养。对一些入党动机不纯、不符合标准的对象,则坚决不予发展。
二、党费收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1、川石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党费收缴新规定准确测定党员缴纳党费基数、交纳比例、应交纳党费数额等,建立了党费核定信息库。
2、我乡党委下属29个党支部,大部分党支部都有将xx年党费交到党委。
3、党费管理情况,乡党委将各党支部上交的党费全额汇往市委组织部。党费回拨的单位严格执行党费使用范围及审批制度使用经过集体研究。
4、党费收缴、使用公示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按要求对党费审定、收缴等情况进行公示。
三、存在问题
1、农村支部中,依然存在村干部亲属入党多的现象,一些优秀青年的入党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女青年入党热情不高,造成党员队伍老化,结构不合理。
2、部分外出人员务工的地点变化大,固定性不强,在加强这部份人员的教育,管理上有一定的困难。
3、部分新发展党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存在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档案交接不及时的现象,使基层党委不能按时讨论其入党问题。
5、部分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造成送审材料不及时、不齐全、不规范的现象还存在。
最新发展党员相关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其他重点提示:
1、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党组织的接续培养教育
第12条规定,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三方面的具体责任:①本人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变动情况;②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转交材料;③现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并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第16条规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注意:①在政治审查内容中增加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②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3、新增发展对象“预审制”
第19条规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注意:①预审的主体:只有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才具有预审资格。②预审的内容: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还可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③预审的结果: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4、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的时间要求 第19条规定,发展对象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第20、21条规定,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注意:①参加人数
发展党员相关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党员发展工作规程方法心得(六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