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养老金诈骗心得体会 养老诈骗的心得体会(八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整治养老金诈骗心得体会一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城一策、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县6个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全县6个老旧小区:梧龙砂矿住宅楼、铜钵后宅小区1#~3#楼、铜钵后宅小区4#~6#楼、西埔宅山小区1#~3#楼、财政楼4#~8#楼、东埔社区银行宿舍楼片区。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3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70%完成;20xx年,100%完成。
(一)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牵头单位:消防、公安交警、城管部门
职责任务:依据《东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东山县城市管理局、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明确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东消〔20xx〕43号),查处机动车违停、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构建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将机动车辆挪移,清理占道经营和设置的障碍物(构建物),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依法进行强制拖离、清理。
(二)修剪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绿化。
牵头单位:城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职责任务: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由城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植物生长规律,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确保消防车通道宽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车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
(三)明确通道标识化管理和规范停车行为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据《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20xx〕49号)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说明,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识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指导所在镇、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支持老旧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四)规划新建停车场(库)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结合前期调研的老旧小区车位缺额情况,启动编制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五)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公安交警部门
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9月)。针对老旧小区消防“生命通道”难点和堵点问题,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调研掌握老旧小区机动汽车现有数、车位数、分析评估老旧小区车位缺额等情况,并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治理要求,逐个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区镇、各部门要根据“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制定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项完成老旧小区明确标识化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综合执法等工作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县安办将加大对此次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2022整治养老金诈骗心得体会二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的工作安排,3月份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我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我区在依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城建环保工委于3月初邀请专家对执法检查组的成员进行培训,开展了前期学法和调研,为集中检查做了充分的准备。3月29日,检查组先后到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沈阳市德济医院、长安街道东盛社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实地察看了煤改清洁能源情况,配套除尘、脱硫、脱硝的环保技术改造工作及立体绿化工作,听取了负责人对相关情况的介绍。随后听取了沈阳市环保局大东分局关于我区贯彻实施《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汇报,并组织了检查组成员座谈讨论。
二、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区政府以沈阳市蓝天行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体制,按照《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的工作要求,结合大东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大东区蓝天行动方案(20xx-20xx)》和《中共大东区委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成立蓝天行动领导小组,与大东区蓝天行动44个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将蓝天行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制定了《街道办事处环保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增加了生态环保工作绩效考核分值。在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上,建立了系统化、模版式的响应机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仅20xx年11月8日至12月18日,沈阳市启动3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我区出动120人/次,检查125家单位,立案7宗,下达23份整改通知书,5份限产、停产通知书。
(二)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区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一直对大气污染源企业采取高压执法的态势。从查处违法行为的措施上、整治企业的类型和规模上,采取日常监察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大气污染企业加大监察频次和监察力度,有效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重点供暖企业采用在线监控数据为处罚依据的执法模式,根据统计数据,对在一个统计时段内的大气污染物超标企业,一律按照自由裁量权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组织专项执法监察活动,针对供暖企业进行夜查,多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三年中,共出动监察人员2100余人/次,出动监察车辆720余台/次,有效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20xx年处罚环境违法企业92家,涉案金额294.49万元,其中涉及大气违法处罚29起,涉案金额94.98万元;20xx年行政处罚环境违法企业79家,涉案金额718.52万元,其中涉及大气违法处罚54起,涉案金额378.5万元。按日计罚7起,涉案金额193.5万元;20xx年到现在,大气环境违法行政处罚54起。并在20xx年8月开展了由环保大东分局联合公安大东分局、行政执法大东分局、交通大东分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等10个单位对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施工工地4家,限期整改4家,行政处罚1家。
(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淘汰高能耗变压器、工业燃煤锅炉等落后设备。优化供热结构,强化燃煤锅炉的管理。仅20xx年完成15座燃煤锅炉房和23台燃煤锅炉的拆除任务。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3台;燃煤锅炉高效除尘工程改造22台;燃煤锅炉脱硫工程改造21台。严控加油站油气污染,监督实施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对全区11家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部实施油气回收改造。严格管控扬尘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沈阳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对各建筑现场采取设立围挡、安装视频监控、裸露地面覆盖、建筑垃圾封闭式清运、物料堆防尘等措施;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抑尘常态化;加强临街饭店店外经营行为的整治,清理露天烧烤;加大对贩卖违规祭祀用品商贩的查处力度。
三、贯彻实施《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实施以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上还不够,一些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还不是很了解。
(二)在解决难点问题的措施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区存在以下重点、难点问题严重制约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能源结构单一,清洁能源占比极低。“一煤独大”煤炭消耗占比达90%,燃煤污染成为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二是现有热源分布不均,大热源发展滞后。按照沈阳市供热规划,只有单台40吨以上的燃煤锅炉房符合规划要求。大东区40吨以上供暖锅炉房仅有15座,38台,且老城区内基本无40吨以上供热锅炉房。三是现有燃煤锅炉以老、旧和小吨位锅炉为主,热效率低下,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大东区内共有燃煤锅炉296台,其中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达230台。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破解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三)环境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区政府对于部分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瞒报虚报监测数据、违规生产、违法排放等问题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管死角,饮食油烟、露天烧烤等造成大气污染问题虽经多次整治,仍存在反弹现象,屡禁不止。此外,企业违法排污被查处后的罚款额度低于治污成本,有的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主动治污。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大气环境状况是影响整体环境质量、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宣传教育,明确企业要依法落实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群众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大气污染治理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重点,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快煤改清洁能源进程,改善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加快集中供热发展步伐,扩大集中供热能力,按计划、分步骤,做好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并网工作。重点抓好燃煤锅炉的除尘及脱硫、脱硝环保技术改造工作。推广清洁能源,抓好污染源治理,严格产业准入和退出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对重污染企业实施环保搬迁改造或关闭措施。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种环保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处罚力度,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管,依法严惩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强化过程监管,将政府监管与市场导向与社会监督相
整治养老金诈骗心得体会 养老诈骗的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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