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护公约范文简短 森林保护公约范文简短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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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森林保护公约范文简短一
2.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
3. 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4. 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5. 一场大火,化为乌有
6. 造林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7. 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8. 栽树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9. 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
10. 一个烟头是一场大火的前奏
11. 千辛万苦造林,切莫一火全焚
12. 山火是毁灭大森林的恶魔
13. 小小烟头不算大,森林景观它吞下
14. 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
15. 绿树成荫,景美;好木为灰,心痛
16. 一棵树木十年才成材 一根火柴瞬间可毁树
17. 小小烟蒂危害大,树木见了都害怕,
18. 若是防火不为重,定是富土变穷壤
19. 若是大意着了火,毁掉千秋万代业
20. 建设秀美山川 护林防火当先
21.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22. 灭火,打早打小打完了,事事无患
23. 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
24. 林木生长数十年,火灾焚毁一瞬间
25. 火能带来光明,也能卷走文明
26. 用火小心,造福子孙;用火不慎,遗憾终生
27. 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
28. 万绿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
29. 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
30. 退耕还林好国策,锦绣中华添绿色;
31. 森林,生命的起源;火灾,森林的终结
32. 给树木一点关爱,还大地一片绿荫
33. 从小养成爱林风,长大必成栋梁材
34. 森林如同万宝藏,资源财富里面藏;
35.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
36. 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37. 十年植树难成林,一朝山火前功弃
38. 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39. 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40. 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41. 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42. 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人人有责;
43. 参天大树几十年,一缕青烟上西天
44. 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于星火
45. 森林是生命摇篮,火灾是森林杀手
46. 枝繁叶茂逾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47. 植树种草不防火,年复一年白忙活
48. 防火意识记心中,保护森林靠大家
49. 火是森林的大敌,让火源远离森林
50. 一时疏忽火星飘,一日火势千里遥
51. 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
52.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53. 与时俱进兴林业,依法治林抓防火
54. 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之烟蒂
55. 勤于防火,国兴民安;疏于防火,必酿后果
56. 疏忽一时,火光四起,警惕一时,绿树常青
精选森林保护公约范文简短二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地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1.2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
ⅱ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ⅲ级(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2)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森林火灾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城市市区内发生的林木火灾应对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和市市容园林委负责。
2.1 领导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天津警备区副司令员、武警天津市总队副司令员、市农委分管副主任、市林业局局长担任。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调动扑救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研究解决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监督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等。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执行,协调处理森林防火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市农委:负责安排部署农村防火工作,做好全市农村群众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森林火灾和火灾扑救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编制,协调推动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监督执行。
市建设交通委:配合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市教委:负责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森林防火及逃生避险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市市容园林委:负责城市绿化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无委办:负责保障使用无线电频率相关事宜,指导扶持全市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网络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维护火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消防车、指挥车、救护车等顺利进入火场;负责组织有关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灾区区县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生活保障救助工作,做好伤残人员和烈士评定审核、抚恤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市指挥部意见,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发布经市指挥部核定的森林火灾情况和扑救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火场区域天气实况、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服务。
天津警备区:负责组织驻津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武警天津市总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4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5扑救指挥
2.5.1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区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跨区县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2.5.2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5.3视情况成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前线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线指挥部应设立以下工作组,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1)扑救指挥组:由天津警备区、市公安消防局、武警天津市总队、属地区县人民政府组成。负责火场调度,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2)综合协调组:由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无委办、市气象局、市公安局组成。负责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通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析研究火场区域气象、地理等信息,为决策指挥提供意见、建议;承办市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保障组:由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无委办、市民政局组成。负责优先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4)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林业局组成。负责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和舆论指导工作。
(5)救护安置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组成。负责组织伤病员救护和灾民安置工作;负责维护火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消防车、指挥车、救护车等顺利进入火场。
市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组组成进行调整。
2.5.4公安消防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市指挥部和火灾发生地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
2.5.5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3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6 专家组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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