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责任心荣誉感心得体会简短 部队责任心荣誉感心得体会简短一句话(六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部队责任心荣誉感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工作机构。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省设立相应机构。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接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二)安置计划。全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担任师、团级以下职务(含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1.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师职50周岁、团职45周岁、营职40周岁、连职35周岁、排职30周岁);2.受军队编制名额限制不能使用的;3.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5.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三)安置地点。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2.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因公致残的。
(四)工作分配与就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五)待遇。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计划分配到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但不适用于到地方后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级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军队转业干部在服役期间,被授予称号的比照地方享受相应待遇。
(六)培训。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在安置前组织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七)社会保障。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社会保险待遇。
(八)家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困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安置工作主管部
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社会保险。
(九)管理与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城的重要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经费管理和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及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可以视情况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原部队负责处理;到地方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安置地政府处理。对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原部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军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罚。
描写部队责任心荣誉感心得体会简短二
尊敬的领导:
我怀着十分沉重的心情在这里作检查,因为我犯了一个十分低级的错误:私自使用手机。昨晚在值班的时候,由于一时的冲动拿起手机上网了。领导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能私自使用,可我却顶风作案,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领导的不尊重。应该把领导说的话紧记在心,把部队的条令条例紧急在心。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部队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
通过了此次的事情,使我了解到了,这不仅仅是一个私自使用手机的行为,它同时也是违反部队条令条例的行为,这对于部队来说,是绝对不容许发生的。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何行何业,都将纪律、规章制度放在首要位置,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更不用说是在部队这样一个纪律分明的地方,在部队,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没有得到批准就擅自行动是军人的忌讳,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就私自外出,是严重破坏军纪军规的表现。这是不服从部队管理,纪律意识的淡薄,自我约束力不强的表现。在理解到这些时候,也让我对这三点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和定位。
首先,违反了《内务条令》,纪律性要加强方面。国家制定部队的条例就是为了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其次,保密意识不过关,部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保密工作必不可少,没有注意影响及保密问题,私自使用手机可能产生的很多恶性结果。最后,自我约束力不强,军人是自己事务的决定者、发展的促进者、前途的把握者、命运的主宰者,要独立地去面对自己所遇到的一切问题,要独立承担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旦确立属于自己的自主精神,就可以确立自己的目标、定位人生境界、计划发展策略、选择发展道路、寻求发展动力、从而形成一种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力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竞争才会有发展,有发展自然就会有榜样。人总是会追求美好的东西,一旦身边出现了比自己更优秀的,就会努力向上,争取更加优秀,从而体现出自己。在这样一个过程中,人发自自己本能的愿望就会对人有一种推动的力量,时时刻刻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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