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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公安发展概述心得体会及收获 公安系统的心得体会(七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1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智慧公安发展概述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作为一名医院工会干部,我能够做到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各级党委保持一致,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科室团结,自觉服从组织决定。严格执行党的干部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在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分配发放过程中,能够加强监管,没有为配偶子女和亲朋好友打过招呼、提供过便利。

通过反思认识到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还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政治自觉性不强,对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在将党的方针政策融入实际,指导具体工作上存在欠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不力,比如认为工会组织在医院经济建设中不是主角,有过一些好的想法也没有付诸实施。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坚决拥护并严格执行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能够较好处理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无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消费现象。存在问题:感觉这些规定距离自己比较远,认为腐败问题没有形成的条件。

五个需明示的情况:

一是在“三公”消费支出方面,有关支出均有办公室按照规定统一报销,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个人消费;二是没有用公款出国(境);三是没有公车私用现象,因公用车都由医院办公室统一调配,近处办事尽量不用车;四是现办公用房占用面积18平米,办公用房未超标。五是没有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大操大办,没有以职务便利为家属、子女及亲友谋利现象,没有出入私人会所,没有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一)学习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学习上存在片面性,对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特点和工运发展规律认识不到位。对党的群众路线内涵理解不深,对工会理论研究不透,从大局出发深入研究工会工作比较欠缺。特别是工会工作涉及多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对新的法规、政策或制度出台后自己没能带头吃透精神、熟悉业务,也没有组织大家很好学习。

(二)践行群众路线经验不足,宗旨观念有所淡化依靠群众的观念有所淡薄,不能很好地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平时眼前的事想的多,长远的事想的少;责任范围内的事想的多,群众的事想的少;开展工作过程中具体工作较多,深入调查研究少;由于在宗旨意识方面群众观念不强,深入基层不够,了解职工不多,因而,不能及时掌握职工所思所想所盼,具体工作与职工意愿有差距。

(三)主动服务意识有所淡化,创新性不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到位,工会工作的创新方式方法不足,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有所欠缺。工作中忙于应付多,研究问题少,停留在文件上多,结合实际行动少,管理工作中刚性东西多,灵活性不足,谋发展、抓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改革意识有待加强。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标准不高注重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忽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注重上级任务的落实,忽视自身工作创新;注重眼前成果或成绩,忽视长远预期工作目标计划。存在工作作风漂浮问题,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满足已有的成绩,不思创新,不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距离全总对工会干部要求的“较高的判断形势能力,适应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服务大局能力,依法办事能力”有较大差距。

三、今后努力方向的改进措施

      通过以案促改活动,使我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锤炼,我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干边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党性本色,践行党员标准。

(一)力戒形式主义,强化工作作风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坚持实效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安排工作,特别是对涉及员工利益的敏感问题,要做到到一线查实情、到一线听建议、到一线查实效。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以提高广大职工群众满意度为落脚点,经常性深入一线,摸清实情,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四是要增强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用不断变化的思维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力戒官僚主义,强化服务职工意识一是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以真诚态度了解广大职工群众利益诉求,充分发挥工作优势,有效维护和谐的医院关系。二是真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进一步落实困难职工动态摸底制度,及时掌握因病、因事至困职工群众的基本情况,及时做好帮扶工作,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三)力戒享乐主义,强化为民思想意识一是要时刻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克服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的思想,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状态;二是要时刻树立表率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本职工作,以真诚之心对待员工群众,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他人不做的自己首先杜绝。三是要坚决守住政治底线,做到不该收的不收,不该拿不不拿,始终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把工作做好。

(四)力戒奢靡之风,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一是树立过紧日子、勤俭办事的思想,严控职务消费,认真执行关于公务接待的标准。二是牢记艰苦奋斗是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本色,牢记“两个务必”,严格约束自己从节约一滴水、一张纸做起;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责任制,明确自律标准和要求,同一切违犯准则现象作斗争;四是强化落实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公开制度,使各项工作尽可能透明化、公开化,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在今后工作中,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认真研究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特点、新趋势,切实转变观念,从传统的工作思维中解放出来,不等不靠,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以职工的需要为第一要务,面向基层,面向职工开展活动。

推荐智慧公安发展概述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__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

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

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

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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