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检专干履职心得体会和方法 纪检专干个人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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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乡镇纪检专干履职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对于乡镇纪检专干履职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县纪委:
20xx年,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全会、市纪委和县纪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进民政工作向前发展,不断加大落实责任、专项整改、制度建设、政务公开、源头治理腐败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的工作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现将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xx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等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二是以光纪发(20xx)5号文件县纪委开展“队伍建设年”为契机,通过5月底积极参与县纪委组织的“学习先进,弘扬正气”巡回宣讲活动、参观“清风大别山”廉政警示教育图片展、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反腐倡廉问卷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全局做到“反腐钟常敲、倡廉雨常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筑牢反腐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并于11月7日由纪检、监察室人员参加了全市统一组织的党政纪条规考试。局机关坚持周二、周五学习日制度,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和信息上报工作。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纪办事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在系统上下营造起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为搞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源头综合治理力度。一是制定出台了《县民政局20xx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责任人,部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列入总支工作议事日程,做到组织健全,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局总支书记亲自过问,纪检组长亲自抓。结合民政实际,先后制定了《光山县民政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光山县民政局20xx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年初还与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按照总支分工渠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不变,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局总支分管领导同局纪检组一起每季度对各股室及各二级机构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在实处。
3、加强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结合民政职责,对涉及到我局的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开展救灾专项资金自查和检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根据要求,对全县21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低保复核认定工作进行核查督导,对农村低保、优抚、救灾、农村五保、敬老院建设、福彩、医疗救助等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在民政专项资金的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方面,做到制度健全、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拨付程序规范、数量足额到位,内部监督制度健全;在资金的使用、发放方面,严格遵循资金使用范围、分配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实施符合规定程序、下拨资金运作符合规定,无截留、沉淀、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
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民政干部队伍的勤政高效。建立严格考勤制度、办事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效率,改进作风,保证政令畅通。继续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我局紧紧围绕县政府的工作重心,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
乡镇纪检专干履职心得体会和方法 纪检专干个人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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