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讨论心得体会法院和感想 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法院网(七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教育整顿讨论心得体会法院和感想一
政法干警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犯罪,在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诱惑存在,如人情的拉拢、关系的打点、熟人的招呼、金钱美女的亵渎等等,尤其是作为基层干警,所接触的人、事、物应接不暇,故诱惑更多,这就要求我们要心存廉洁、公正执法,要真正做到心系群众分分利益,情牵百姓丝丝安危。作为一名干警,时刻需要用良知来警惕自己,廉洁是工作的需要,是政法工作的基石。
一、要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人和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干警为人民,应时刻不忘初心,一心为公,成就公道,勤俭节约,两袖清风。要时刻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来鼓励自己、鞭策自己。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开展政治建警工作中,要把政治建警建设置于首位,坚决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这也是廉洁从警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
二、作为一名干警,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防止各种腐败乘虚而入,防止内心发生“私欲膨胀”,牢记“小节不守,大节难保”、“千里决提,毁于蚁穴”的道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时刻保持敬畏戒惧之心。“公生明、廉生威”,见微知著,谨小慎微,防微杜渐,始终做到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保持廉洁从警的本色。我们工作如履薄冰,要时时警醒自己,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三、要谨慎交友。要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和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方面,坚决做到“二十个不准”。平时的工作、生活中要慎重选择相交的朋友和环境。古语云: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以利相交,利尽则散;
以势相交,势去则倾;
以权相交,权失则弃;
以情相交,情逝人伤;
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成其久远。要净化自身交友圈,择善而交,真正做到交有道之朋,不交无益之友。要警惕少数心怀叵测的人千方百计与你拉关系、套近乎、交朋友,投你所好。慎防在过滥的社会交往中看到灯红酒绿就心理失衡,产生攀比心理,导致私欲日益膨胀,以致放弃原则、突破底线,甚至走向犯罪深渊。
四、要远俗修身。作为一名干警警,要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多读书学习,不断增长自己的才干,净化思想和灵魂,提升自己的素养和境界。要反复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政治建警活动中,要重点学习各级方案、制度和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把读书学习变成自觉行为,自我教育、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用多读书来克服“做事恐慌”,用多读书来充实提高自己,用多读书来祛除“四风”陋习,用多读书来充实灵魂,用多读书来远离低级趣味。
我们从事的工作面临的诱惑很多,而作为一名干警要真正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必须需要很强的自制力,而这自制力就来自廉洁之德的内心约束,来自干警职责的外在约束,但不管怎样,要想使得廉洁之花开的绚烂,就只有像“暮夜却金”故事里的杨震一样,敢于拒绝不义之财。在权色钱诱惑面前,做到廉洁自律,守廉如玉,善于“慎独”。
政治建警,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保持警队纯洁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切实实以政治建警为契机,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使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
关于教育整顿讨论心得体会法院和感想二
县纪委:
按照《镇安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局按照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了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是按照《镇安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传达了全县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动员会议精神,强调了作风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活动的任务、方法、步骤和要求,增强全体干部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抓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解决好当前工作与教育整顿活动统筹兼顾的关系。认真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了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深入查找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一是认真组织理论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坚持把集中学习与组织专题学习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搞好当前工作相结合,个人自学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同时还安排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还对全局干部职工做了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意见”和中纪委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县委李书记、县政府贾县长在县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县委主要领导同志推荐的《人民日报》署名文章《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等,单位全体职工要做到了有学习材料、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确保了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每名党员干部撰写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心得体会和个人自查分析材料1篇。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加深了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为确保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向纵深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深刻剖析,切实可行的抓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党员干部结合《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原则和目标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找出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和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自我剖析、查摆问题的落脚点放在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上,放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上,放在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上,放在转变作风、推动工作发展创新上。
三是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自我剖析查找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出了整改方案。针对要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思路,靠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把整改与整章建制结合起来,对于制度过时或不完善的,做了修改充实完善;对于空白缺失的,尽快建立健全;对于有制度但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好的,查找了原因,采取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规范机关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这次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使我局真正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抓好自查自纠,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各自相互进行系统分析和比较,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查深、查透、查清,纠改彻底。
二是严明组织纪律,对工作时间、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力、突出问题整改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甚至欺上瞒下、包庇袒护、顶风违纪的,做到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了全体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初步实现了全体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有明显增强,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单位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各项业务工作有明显成效”的目标。
一是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通过联系思想、工作、纪律、作风实际,联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联系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入学习和思考,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大家普遍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机关党员干部,必须从自身做起,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是找准了思想、工作、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都能把这次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次整顿思想、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契机,自觉参与。在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严于自我剖析,敢于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经过反复查摆,找准、抓住了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及危害,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使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是增强了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在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精神,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交流态度诚恳,严肃认真,严于自我批评,勇于开展批评。大家一致表示,要把这次作风整顿活动作为新的起点,开展好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总之,通过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这就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认真解决。对此,我们要以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不断将这一活动持续下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我县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教育整顿讨论心得体会法院和感想三
按照市局、分局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和要求,本人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实际,自我剖析如下:
自x月xx号以来,本人认真参与了派出所组织开展的学习大讨论。深刻认识此次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并对照派出所工作实际,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重复解释的问题时,嗓门就会比平时响,显得没有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二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我们的队伍中,由于个别民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少数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作风自由散漫、办事拖拖拉拉,甚至有极个别民警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充当保护伞,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报,动摇了做群众工作的基础,从而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的发展。
三是与群众沟通不畅。
一方面,是群众不了解民警的工作,有些群众错误地认为民警的工作就是有案子办一办、没案子转一转,对我们的辛勤工作缺乏了解,对我们的工作难度缺乏理解,对我们的工作成绩缺乏认同。另一方面,是警务公开不够深入,虽然我们以各种形式进行警务公开宣传,但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利益的愿望逐步加大,群众更需要了解公安机关详细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办案程序等可公开的具体工作内容,而在这方面由于我们的工作不够细致,致使有些群众产生猜疑和误解,进而影响到警民关系。
四是部分工作职责不清。
近些年来,有些公安机关包揽了大量超出职责范围的非警务活动,不仅浪费了警力资源、增加了民警负担,也在群众中造成了公安机关是全能服务单位的错误认识,无论大事小情都找公安机关,认为这是民警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做得好是天职,做不好就失职,一旦出现工作失误或超出职责范围无法处理的问题,群众就不满意。
一、在思想上⒈虽然能关心时事,关心国家大事,能积极参加学校党支部组织的一切学习活动,但是除了时事和国家大事,其余的学习是比较被动的,如:在下班后的空闲时间,我可能会上上网查找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资料,可能坐在电脑前摸索、学习一些自己原本不懂的电脑知识,也可能看电视或搞搞家庭卫生,总之,不会主动去翻阅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动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我经常上的网站是“网易”、“新浪”、“搜狐”、“雅虎”、以及省招生办的网站、培训网、各大学的网站等,很少上一些“党建”的网站,我在“中共在线社区”也仅仅是一个“热心会员”。
⒉对于党内一些不良倾向,我见惯不怪,甚至偶尔还学之、跟之。如:在我们党内有些党员信仰危机,热衷迷信、热衷烧香拜佛。虽然我对有些公司的领导在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就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同事集体去灵隐烧香拜佛有看法,但是自己在暑期旅游所到的庙宇也会买上一把香,双手合掌祈祷一番,全然不顾群众是怎样想的、是怎样看的。又如:现在党内有些掌握实权的领导贪污、腐败,每当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做报道时,只是在看的时候激动、愤慨,看完后,所有的激动也就灰飞烟灭了,没有一种切肤之痛的感觉,全然忘记自己也是共产党,他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的堕落,就像自己家人中的一员在堕落一样,应该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但是,我没有。
二、在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缺乏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我们这一代人听过父辈讲过文化大革命的许(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多悲惨经历,看过企业中我们的同龄人下岗后的艰难生活,自己觉得已悟出了生活的艰辛,能体会和满足自己现在的生活,同时也深知流言蜚语的危害和“人言可畏”的结果,因而在工作中只是一味埋头干活,少有关心、关注他人,在同事中间、群众中间不敢评论和批评他人,即使自己有不同看法,也不在公众场合枉加菲薄,我的这种不诚实的做人方式使得我离群众越来越远,因为沟通少,群众不了解,遇事也就无法同群众商量。因为沟通少,也无法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更不用说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了。
三、在工作上自我为中心,缺乏全面系统的考虑问题。由于性格所使,好像全中国就我的工作最重要,一天到晚件件事情都是火烧眉毛,不能过夜的。结果在必须与别人配合的事情上(我的招生、学生管理等工作,很多是需要别部门的同事配合的),我不管别的同事手上是否有工作或是否有别的急事,不管三七二十一拖上就走,最好立马就办好,久而久之,意见也就产生了。
通过这次系统的学习,对照先进党员,剖析思想根源,我觉得我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导致在许多方面虽知道自己的不足,但常找借口来回避问题,如:虽然我知道要和群众多联系、多交流,但我常以工作忙或担心轧出事非来,而逃避这一问题。
下一步努力方向通过教育整顿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公安干警,必须做到坚持严格公正执法,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要刻苦钻研,不断进取、勇于攀登科学高峰,把创新意思融入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一心为民,争做时代楷模。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自我剖析材料对于大队“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的统一安排,已在短期时间内,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学习,深入了解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
关于教育整顿讨论心得体会法院和感想四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如果,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严的。同时,也要看到,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复杂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查处政法系统案件**件,其中县处级干部**人,教训极其惨痛。下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我以党课这一形式,向全市政法干部队伍谈几点体会和感悟:
政法机关是专政机关,政法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其中80%是党员。与其他党政机关相比,政法机关尤其要把讲政治、守纪律摆在首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上,政法机关的所有同志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跟组织讨价还价、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决不允许默认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听党指挥,是政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一条。
在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实际上,司法领域、政法领域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出所谓的“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等,这些声音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在近些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就有人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去掉“人民”两字,说西方都没有这两个字。这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民性体现了我们的党性,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还有人总认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碍司法独立。有人甚至提出要撤销政法委。我们曾经走过弯路,文化大革命中打破公、检、法,踢开党委闹革命。还有一个时期,公、检、法不健全,党委去判案子。这也是不正确的。现在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法律程序来走。但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政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保障政法机关性质的一条。政法干部必须要由党来决定,政法工作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些不能有丝毫含糊。
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实施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最根本的就是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那种“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上,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是越俎代庖,更不允许领导干部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党规党纪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要给予处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要敢于担当,不阿权势、不徇私情,坚持职业操守,守住公正正义的防线。
在纪律作风上,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历来就有更高的要求。公安干警有“xx条禁令”,法官有“xx个不准”,与普通党员干部相比,这些规定要求更加严格。既然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政法干部就更要时刻保持警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触碰带电的“高压线”。
一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政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国家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广大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法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依纪依法执法办案,防止执法不公,更不得把权力作为私器,用来牟取私利、满足私欲。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来看,一些政法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要从重处理,因为这些人损害的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
二要守住清廉底线,把好金钱关、人情关、亲情关。政法干部往往成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千方百计拉拢“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比如,收受红包的问题。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给予处分。**县公安局副局长**交代,收受红包礼金几百万。这些红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实际上都是有求于他。没见上级领导干部倒过来给下级送红包的,都是管辖范围内的下级向上级送的。收了这些东西后,就很难公正地评价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十九大以后,中央纪委要求“行贿受贿一起查”,刑法也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的。
再比如,公款吃喝的问题。政法干部有几种饭是坚决不能吃的。第一种是涉案对象亲属,吃了就是违纪。不只是公款,私款也不能吃,不能乱交朋友。第二种是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这个要靠自己判断。第三种就是公款。政法机关也有部队的作风,上面来人陪下子,办了个大案喝一顿,好好庆祝。酒一喝,这个战斗力就上来了。这方面,政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到位。
再比如,慎交朋友的问题。政法机关干部掌握着政法权力,特别要交好朋友。我劝大家也做个“孤独”的人,做孤胆英雄。如果有人特别是那些老板,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跟你称兄道弟,那么头脑要特别清醒。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未必都有免疫力,千万不要对自己的免疫力估计过高。跟这些人交朋友别以为组织上不知道。他们到处炫耀,大家都会知道,他们也决不会保守秘密,有些人甚至还认为自己有关系专门在外面揽活。
再比如,个人情趣爱好的问题。有个人爱好并不奇怪,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被行贿者拉下水的突破口。一些人不但对领导干部的爱好了如指掌,甚至连领导干部抽什么牌的烟、喝什么牌的酒都一清二楚。这些想拉你下水的人,阴谋诡计之多,算计之深,超出我们正常的想象力,往往不知不觉,“温水煮青蛙”。即使健康的爱好也不能超越法纪底线。
再比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首先对配偶和子女从业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来。中央要求从业回避的,要好好管住老婆、孩子。有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就是被人从家人身上打开缺口的。
三要按原则、按规定、按程序办事。除了党纪国法,政法机关对执法司法有很多内部规定。比如,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出台了若干规定;对涉案款物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对违法审判、办案过错、执法过错等问题,政法系统作出了相关查究问责规定等等。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对这些制度,要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制度严到实处、管到实处、落到实处,决不能把制度当作“稻草人”,要严防“破窗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政法队伍也要反复讲严管就是厚爱这个道理。不是既要严管又要厚爱,而是严管就是厚爱。从广义角度来说,反腐败也是政法队伍的共同任务。要把承担的工作和自身的任务结合起来,真正把政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
第一,必须加强内部监督。领导干部跟大家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很容易发现自己部门和单位干部的问题。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指出来,要敢于批评、敢于斗争,特别从平时的一点一滴,从各种小事抓起。纪委现在的监督执纪是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比如,听到对一个同志的说法很多了,怎么办?有的时候要找他提醒一下,让他警醒起来。作为执法司法机关,也要把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落实到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中。
第二,必须落实严管责任。要摸清底数,对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分析,找准症结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把责任压实压紧,层层传导压力。“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要给予处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但自己要行得端、走得正,还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思想管作风,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
第三,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保持清理门户的力度不松、尺度不减,对反映政法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不护短、不遮丑,对执法违法、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政法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严厉查处出于一己之私而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政法干部的行为,为政法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作为政法干部,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的殷殷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效。
关于教育整顿讨论心得体会法院和感想五
这次会议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经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部署为期3个月的公安系统教育整顿活动,目的是要着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面我讲七点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教育整顿活动,标准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必须有坚强的组织领导作保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成立专门班子,制定教育整顿活动方案,分步分阶段推进教育整顿活动,不能毫无章法,打无准备之战;二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增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提高领导干部的公信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三是要“严”字当头,要教育好广大公安干警在从严治警问题上形成共识。领导班子务必排除干扰,顶住压力,班子成员务必铁面无私,高度一致,将违法违纪者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四是作为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始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任何时候要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不放松,一手抓队伍建设不动摇,从自己做起,做好事、做好人,管好自己,管好队伍。
二、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实质是民警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一是通过不间断的思想发动,使民警真正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烦畏惧心理,从不自觉到自觉,从要我搞教育整顿到我要搞教育整顿;二是克服走过场心理,实实在在的开展工作,要把此次教育活动提升到真正成为转变公安队伍形象的层面上来,人人都要参与,人人都要有所作为;三是我们要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牢固树立模范带头意识和严格自律意识,要借这次教育整顿活动真正解决队伍中的问题;四是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社会各阶层中去,广泛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营造宽松的环境,真诚“开门”纳谏,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把心里话说出来,找准抓住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扎实开展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各种途径对教育整顿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更加理解公安工作,积极支持、关心公安工作;三是给公安民警自身产生压力感和紧迫感,迫使民警时时处处警醒自己,按教育整顿活动标准严格要求、规范言行,逐步潜移默化,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全面搞好自查自纠。要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思想和“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施教于先、执纪于后”的方针。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经费管理、装备管理等方面严格落实制度;二是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经常分析队伍现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养成教育,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敢于面对问题,敢于解决问题,要坚持用正确的行为标准来指导自己的言行,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要敢抓敢管,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形象。
五、全力突破经费难题。主要做好三条,一是坚决将收支完全脱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收支两条线;二是不能克扣基层队伍的公用经费,必须按财政划拨标准按月足额下发到基层所队;三是不能给基层所队下达罚没创收任务。其他经费问题,要积极争取市里有关部门和区工委、管委会的重视和支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经费落实。
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建立警务监督网络,由局纪委、督察大队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及广大民警参与,使警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是加大内部督察监督力度,对民警遵守工作纪律、上岗执勤、警容风纪、执纪执法等工作开展现场督察、专项督察和多方位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通报批评,刹风肃纪;三是完善和深化警务公开制度,继续加大警务公开宣传力度,扩大警务公开知情面,适时进行警风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坚决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一是对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以身试法,屡教不改者,不迁就,不护短,不遮丑,不手软,加大查办力度,及时严肃查处,惩一儆百,维护党纪、警纪的尊严;二是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并切实与“帽子、票子、位子”挂钩,对不团结的要通过谈话教育,消除隔阂、促进团结。对不适合继续从事公安工作的,要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尽快调整。对有违纪违法反映或者具体线索的,要会同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三是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队伍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来硬,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纠正消极腐败思想。实践证明,人民群众看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主要是看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没有,找准没有,改没有改,看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没有,成效怎样,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没有,精神面貌怎样。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是衡量教育整顿活动是否取得实效,有没有走过场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要牢记好这点。
同志们,这次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教育整顿活动,只是一个良好开端,一个新的起点,今后的教育任务依然繁重,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新起点,以“强班子、严警纪、聚警心”为主线,按照既定思路,加大落实力度,保证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切实贯彻执行,收到实际效果,从而将公安工作以及公安队伍建设推向一个新局面,为岳阳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教育整顿讨论心得体会法院和感想六
根据×××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本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进行自检自查,现将个人剖析材料报告如下:
(一)政治忠诚方面。1、政治意识不强。没有牢固树立旗帜鲜明意识。2、政治站位不高。对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不积极、不主动、不深入,学习还停留在抄笔记、死记硬背等形式主义,不能使用理论指导实践。
(二)执行“三个规定”方面。1、对“三个规定”掌握的不深,不能做到学以致用,没有将其作为行为准则;2、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所欠缺。
(三)执法办案方面。1、执法风险意识不强。对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风险点危机意识不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2、法律知识掌握不全,规范化执法不到位。对工作中涉及的法律知识没有全面掌握,学习法律知识存在需要才学的情况,规范化执法在细节上落实不到位。
(四)为民服务方面。1、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和耐心服务的态度,有时群众遇到群众咨询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2、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管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搞搞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五)廉洁自律方面。1、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烈,虽然自己一贯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可对公款公物是节约的爱惜的,但与我党提出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求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2、在自身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总想吃、穿、住、行方面变化的好一点。
(一)思想方面。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给组织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和勇气。
(二)政治方面。政治敏锐性不高。平时虽然按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和自学,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理论与实践脱节,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政治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立足目前,不能放眼长远,不能用政治理论指导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组织方面。自身定位不够准确。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所欠缺,自身角色定位和岗位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没有把自己摆在合适的位置,自身桥梁纽带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四)作风方面。1、对待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只满足于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尝尝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要过得去就可以了;2、有时存在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理,除了自己不许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
(五)纪律方面。1、严以律己意识不够,遵守规章制度达不到高标准、严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没有经常开展;2、纪律观念有所放松,对自我要求不严格,有时存在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
(一)强化思想认识和政治敏锐性。在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同时,牢固树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主动学习意识,用强有力的政治思想理论体系武装自己的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并且指导实践的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以脚踏实地、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完成岗位工作。
(三)强化主动学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紧盯执法风险点不放松,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座右铭,提升自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四)强化忠诚教育和党性修养。强化党史、党规及党纪等学习教育,坚定铁一般的理想信念,树牢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做到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严以律己,筑牢政治忠诚。
(五)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规定。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在严以律己上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杜绝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着装等细节问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自纠,本人充分认识到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发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敢于担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荣辱观、权力观和地位观,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做一名优秀的基层党员民警。
关于教育整顿讨论心得体会法院和感想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
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区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区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区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区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教育整顿讨论心得体会法院和感想 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法院网(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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