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捐款公益活动心得体会总结 爱心捐款活动心得体会(九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学校捐款公益活动心得体会总结一
你们好!
就在这个暑假,我们_大学_科学院生科122班钟__同学的父亲,于20__年8月4日早上在卸载水泥过程中,因为水泥意外倒塌,水泥压到颈部,颈椎第五节滑脱,颈髓受损,导致全身瘫痪,呼吸衰竭。
由于情景紧急,其在县里的医院抢救治疗,但即使是县里的医院都有着高昂的医药费用,这无疑是给一个仅仅依靠父亲每一天在工地当临时工来获取生活来源的家庭施加了,多出数十倍的负担。如今,县里的医院声称由于技术有限无法医治,要
求其转往大医院治疗,并且需要更多的手术费用,可是家里的确承担不了这笔高昂的医药费,在亲戚朋友中能借的钱都借了,能够说家里已经负债累累,如今只能在家里面躺着,依靠家人24小时捏着呼吸球囊来维持呼吸,维持生命。
钟__家有4口人,父亲、母亲、妹妹及他,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他父亲在外面做一些小工(临时工)。妹妹和他都是高校的大学生,成绩优异,干事进取主动。大家也明白大学教育本来就是一种高消费,一年兄妹俩所缴纳的学费正是这个家庭一年全部的收入,再向亲戚借点钱,家里勉强能够供两人读书。
但在今年8月,其父亲发生了此次意外后,生活更是难以想象的困难。由于是临时工,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现如今那老板只支付了4万多元,并坚决不再支付剩余的赔偿金。但到目前为止治疗费及一些其它的费用大概用了19万左右,家里已经再无法支付更多的费用。
所以,在那里,期望作为校友的我们能够为我们的同学伸出一份援助之手,让我们献出爱心,一齐帮忙这个家庭渡过难关吧!让我们的同学能够回到我们的学校继续学业!!!
捐款金额不限,生科122,勤工助学中心,生命科学院团委学生会,生命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将捐款做详细统计,并且全数捐与钟__同学一家。
钟__同学及其家人多谢您的关心与捐助!
对于学校捐款公益活动心得体会总结二
敬的张先生:
您好!
首先,请接受中心小学全体师生对您和公司的爱心行动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金秋九月,是您给我们学校送来了温暖,慷慨捐助辛安泉镇中心小学十万元。您给予我们物质上的支持以及精神上的鼓励,是对农村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和对农村孩子的深切关心。您的美德使我们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我们再次向您致以诚挚的感谢!
在各级政府和社会人士的关心和支持下,全新改建的辛安泉镇中心小学如期竣工,为辛安泉镇的教育蓝图又添上浓重的一笔。辛安泉镇的父老乡亲无时不渴望着让自己的孩子在优质的教育环境中茁壮成长,您的无私捐助饱含着对祖国花朵的深深爱意!
作为学校,我们全体师生衷心感谢您的关心和帮助,决不辜负您的殷切期盼。我们教师一定更加努力地工作,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更要教育我们的学生,要刻苦学习、发愤图强,用智慧改变贫穷、改变命运,改变社会。长大后为振兴家乡、振兴中华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请再一次接受我校全体师生对您的诚挚感谢,真诚地祝福您:事业一帆风顺!好人一生平安!
姓名:
时间:
对于学校捐款公益活动心得体会总结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律师解答
按照上述情况,在四海公司与受灾县政府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除法定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灾区政府有权要求四海公司履行合同,支付赠与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我们认为本案中所涉及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程序,故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原告要行使撤销权需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现为条件,只要具备了法定事由,赠与人即享有撤销权。被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符合《民法典》第19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属于行使撤销权的法定事由。原告要求解除公证赠与合同的请求,符合法律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捐款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
案情回放:
__________年,某私企老板张某参加某小学危房改建工程,张某当场承诺捐款10万元,小学校长代表学校接受了捐赠。张某承诺回去后,就会将捐款汇给学校。但经过
学校捐款公益活动心得体会总结 爱心捐款活动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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