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软硬化建设心得体会范本 法治软硬化建设心得体会范本怎么写(三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法治软硬化建设心得体会范本一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奋力担当作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依法治县基础进一步巩固。加快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改革,从制度层面构建起行政便民的长效机制。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永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推进楠溪江保护立法工作。《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先后被列入2017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库、2018年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预备项目库、2019年立法计划。经过反复论证、调研、座谈后,今年3月17日正式报送市司法局审核。本月初市政府常务会议已讨论通过《条例》,下一步将提请市人大审议。未来,该条例将为楠溪江保护提供正式遵循指导,我县的母亲河保护将正式迈入法制化阶段。
(二)服务中心大局的作用比较突出。助手作用充分彰显。主动为旧城改造、“三改一拆”、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大力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议题126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0件。尤其是我们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且顺利完成了《永嘉县泵阀智造联盟合作协议书》《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等县政府交办的合同草案34件,提出修改意见200余条,涉及金额100多亿元。
(三)行政争议处置成效明显。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多元行政争议化解体系。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1件,审结49件,维持23件,撤销7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14.29%。行政应诉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行政应诉案件184件,败诉率10.87%。全县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累计行政调解案件5839件,成功调解4601件,调解成功率为78.80%,调解履行4479件,履行率97.35%。
(四)政府法治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提升,在全市万人评议案卷评查中,我县参评的农业、林业、水利、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的执法质量居全市前列。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及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新确定执法主体84家。深入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三年轮训计划”行动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去年,全县共有1170名同志参加学法用法轮训、有3466人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有100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县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使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培育稳步推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地、各部门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司法局,向各位领导和各兄弟单位给予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镇街、部门单位之间工作推进力度不均衡,差距较大;二是公众参与重大决策范围较小,参与形式单一,意见反馈机制不健全;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所以,行政争议还处于高发、多发的阶段,尤其是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还是居高不下。
从总体数据来看,去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共发生184件,其中败诉20件,一审败诉率10.87%,低于13.9%的全市平均水平,在全市11个县市区里排名第5,而且这个数据我们是做了技术处理的,我们内部讲讲:是原法制办这班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分子变小、分母扩大,甚至把可能败诉的案件拖到2019年才达到这样的成绩。另外,2018年复议被纠错率14.29%,高于全省平均复议纠错率13.1%。从具体案件来看,土地、规划、城乡建设领域是败诉案件的高发区。2018年,国土部门败诉8件,住建规划部门败诉3件,乡镇街道败诉2件,合计13件,占去年全县败诉案件的65%以上。这其中的败诉案件,有很大一部分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拆违行政行为等引起的。由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涉及的征收主体、法律依据、征收程序各不相同,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流程繁杂,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程序问题成为了该类案件败诉的重要原因,这也是今天会议部署土地征收类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县败诉率整改形势较去年更加严峻,败诉整改仍是政府法治工作的重点。今年1-5月份我县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结案数78件,败诉案件16件,败诉率20.51%,目前的败诉率是去年的两倍。而且市里今年对败诉率的考核办法也变了,在4月2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姚市长明确表示:他说去年各地都在搞技术处理,今年不行啦,不能再搞什么技术处理,各县(市区)败诉案件的总数不能超过去年,超过的也要扣分,这对我们永嘉来说更加不利了,因为去年我们败诉案件只有20件,1-5月份已败诉16件,是去年同期的2.6倍,剩余的半年时间,控制败诉案件数4个之内刻是不容缓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市对县行政案件败诉率低于12%这个考核指标要求,我们的距离还比较远,形势非常严峻,任务相当艰巨。
最近,王书记、林县长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并相继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县司法局、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一定紧盯不放、落实措施,切实扭转败诉率居高不下的状况。所以,上半年即将过去,下半年责任重大,希望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败诉率整改,积极主动与法院做好对接工作,千方百计搞好调解化解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王书记、林县长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好今天的会议精神,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实现全年考核工作目标,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谢谢大家!
主题法治软硬化建设心得体会范本二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 社会监督 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 ”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 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主题法治软硬化建设心得体会范本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创建推进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全市在新的起点,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争经过三年实干苦干,誓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刚才,新功同志解读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四个重点涉创单位作了表态发言,思路很清晰,措施很具体,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融入鄂州各项事业当中,以创建促发展、增活力、强管理、提形象、惠民生,使城市变得“净起来、亮起来、绿起来、美起来、文明起来”,促进了文明创建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出了历史性步伐。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我市有3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东沟镇茅圻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市实验小学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创建推进会上,我市第七次蝉联湖北省文明城市,3个乡镇、12个村(社区)、75个单位、8所学校、2个家庭分获省级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特别是2017年我们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冲刺,文明城市创建迈上了新的台阶。总结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城市品质显著提升。我们坚持“五城”同创,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通过以上城市创建活动,极大提升了鄂州城市品质。投资437亿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建成了凤凰大桥等一批重大交通工程,完成了桔园、滨江公园、吴都中央生态廊道一期、小鹰山游园、西山公园等重大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极大提升了鄂州城市品位,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形象。
(二)市民获得感显著增强。将文明城市创建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集中整治553个老旧小区,拆除违建亭棚722个,新装社区路灯1100盏,清除卫生死角,去除“牛皮癣”,疏通下水道,市民人居环境极大改善。在交通主干道实施护栏工程,实行斑马线车让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农村垃圾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改造旱厕3752所,推进21个“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大力开展“霹雳行动”,创新和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在去年第三方测评问卷调查中,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支持率达到97.07%。
(三)市民素质显著提高。从基本素养、基本行为、基本规范抓起,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四德”建设,制定《鄂州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编印《鄂州市民文明手册》,推出“鄂州文明20条”,建设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和志愿服务站点,一方面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另一方面通过发动市民广泛参与,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去年中央文明办测评组问卷调查期间,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热情接待,体现出市民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城市荣誉感、良好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可以说,创建让广大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越加强烈,对这座城市更加热爱,市民的文明素质得到充分展示。
(四)干群拼搏精神充分展示。在去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期间,机关干部深入社区,走村入户搞宣传,撸起袖子大扫除,广大市民主动请缨、争做志愿者,冒酷暑、做劝导,无私奉献、热情参与。全市上下干群同心,通力协作,迎难而上,奏响了一曲气势恢宏的创建大合唱。充分展示了鄂州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同行同向的团结精神,奋发图强、奋勇争先的进取精神,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拼搏精神。
我们既要看到鄂州文明城市创建所取得的成绩,但更要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创新工作重点。总结前期创建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市基本功能和基础设施存在短板。专业性的文化设施建设滞后,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场馆还不达标。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商业街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还需加紧建设或提档升级。二是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改进。常态管理不精细。体制机制不顺畅,部门职能权限交叉,管辖界限不清晰。与城市建设发展和文明建设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不健全,现有的规章不能严格执行。三是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尚需提升。一方面,部分市民生活习惯和文明意识亟待培养,教育引导群众的办法不多、能力不强,志愿服务、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等活动缺少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居住创业,引导他们树立全新的文明生活理念还需一个过程。四是常态长效的创建机制尚未形成。年度创建工作用力不均,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存在着验收年抓得紧,前两年抓得松的现象。加分指标不多,一些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争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并不仅仅是为了赢得一块牌子,鄂州当前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的宏伟目标需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要有历史责任感,要有时代担当,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虽然2017年我们没有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但不能灰心,不能气馁。从去年创建成功的30个地级文明城市来看,基本上都是经过了久久为功、多轮创建才成功夺牌。城市文明非一朝一夕之功,是一个不断改进提高的过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过去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认识到目前所处的方位和优势,特别是2017年,全市上下团结拼搏,克难攻坚,我市文明城市测评成绩在全国排名36位,排在襄阳、十堰之前。可以说,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更接近于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
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晓东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2018年工作安排中多次提及鄂州:一是“加快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二是“支持鄂州建设中部电商基地”;三是“推动武鄂黄黄等相邻城市联动发展”;四是“统筹重大基础设施与生产力布局,加快建设重点临空临港经济区,推动产城融合”;五是“支持环梁子湖区域建设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会议期间,晓东省长参加鄂州代表团审议时,对鄂州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鄂州干事创业有劲头,转型升级有势头,改革探索有看头,生态环保带了头。对鄂州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一个统领、四个更大突破”,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统领,在武鄂同城上有更大突破,在转型发展上有更大突破,在绿色发展上有更大突破,在乡村振兴上有更大突破。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上,晓东省长提出,要坚决答好新时代政治卷、新时代发展卷、新时代改革卷、新时代民生卷、新时代作风卷“五张卷”。晓东省长对鄂州提出的“一个统领、四个更大突破”和对全省提出答好“五张卷”的要求,为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也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遵循。从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形势看,省内包括鄂州有6个城市获得文明城市提名,比上一届增加了2个。全国其他省份也将新推荐一批先进城市参与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竞争。我市要在新一轮创建周期中成功夺牌,不仅要继续巩固扩大省内领先优势,还要瞄准全国前列目标,在全国排名争先进位。刚才,新功同志对今后三年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作了安排,年度目标很明确,各项任务很具体。这里,我再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在对标精准创建上下功夫。坚持对标找差距,特别是针对失分项,要认真分析原因,逐个制定措施。一要对标建设标准,配套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对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分年度实施科技馆、群艺馆、美术馆、青少年宫建设。对标道路设施标准,规划建设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对标无障碍设施标准,在居住区、公共建筑、城市主次干道及公厕配套设置无障碍设施。对标消防设施标准,建设补齐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设施。对标照明设施标准,补装和维护背街小巷和居民楼道照明设施,实现主干道和街巷道路装灯率达100%。对标交通设施标准,配置完善行人过街、人车分离和停车场等交通设施。二要对标环境标准,建设宜居美丽城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升空气优良天数。加强水环境保护,消除建成区内河港、湖泊黑臭水体和白色垃圾。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抓好国省干道、河道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环境集中治理。主城区重点整治江碧路、吴楚大道等路段重载车抛洒等问题。高标准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进一步提高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要对标管理标准,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谋划实施交通秩序、“牛皮癣”、洗车点、楼顶广告、出租车营运、废旧物资回收、狗患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综合推进社区改革、乡镇环境等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尽早研究出台油烟治理、居改商、“门前四包”等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管理城市。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等智慧城市建设投入,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四要对标民生需求,加快推进社区改革。坚持以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为最大着力点,将文明城市创建与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增进群众福祉。推动社区管理综合改革,激发社区工作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引导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在提升文明素质上下功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短短的24个字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工程、灵魂工程。一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记下来只是第一步,关键是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把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渗透到人们日常生产生活,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制度保障等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坚定信念、外化为自觉行动。二要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市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升城乡文明程度。贯彻实施《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广普及“鄂州文明行为20条”,给市民行为立规矩、定标准、设“红线”,用法律的强制力深化道德建设。三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精心组织评选鄂州市道德模范、美德少年、鄂州楷模等先进典型,培育挖掘推出国家级、省级道德模范,通过道德模范巡讲巡演、座谈交流、事迹报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用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人格力量激发市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四要推进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健全完善制度,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公开发布失信“黑名单”,让失信者无地遁形。五要提升文化软实力。深入挖掘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精心保护承载城市文化的古楼街、十字街等历史街区,观音阁、摩崖石刻等历史遗迹,西山等历史景点,留住鄂州特有文化特色。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群众语言,创作有温度、有力度、有高度的文艺作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扶持实体书店和图书漂流亭的发展,开设贴近群众的读书场所,建设“书香城市”。
(三)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五大创建活动”是一项改造社会、共建共享美好生活的系统工程,要协调推进,形成文明创建的整体效应。一要推动行业窗口展示城市文明。着力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重点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十星级窗口、文明餐桌示范店、服务明星等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二要推动城乡一体共建城市文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设美丽田园、道德乡村。注重挖掘茅圻、万秀、熊易等村湾乡风文明建设经验,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道德引领作用,推动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要推动优良家风支撑城市文明。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传承良好家风和家训,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四要推动校园育人播种城市文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好学生的引路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形成良好育人氛围。
(四)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上下功夫。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切实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动员市民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一要抓机关带干部促社会。坚持党旗领航,机关单位带头,党员干部示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卫生保洁、社区共建,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群众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二要抓窗口带职工促行业。贯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宗旨,在车站、政务服务大厅、旅游景区、餐馆旅店、公交车、出租车等窗口,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教育,推进文明行业、十星窗口建设管理,使行业单位成为展示文明鄂州城的窗口、成为教育引导文明鄂州人的阵地。三要抓学校带学生促家庭。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等方面,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逐条落实,抓出成效。要以“小手牵大手”这种独特形式和有效载体,深入开展“文明一起走”等活动,让校园处处绽放文明花,让家长个个争做文明标兵。四要抓社区带居民促街镇。推动文明社区、文明楼栋、文明村塆、文明居民等创建,增加居民责任感、归属感、荣誉感,厚植群众基础。多搭建市民学校、家长学校、道德讲堂等居民便于参与的教育平台,多开展“我们的节日”、百家宴等居民乐于参与的创建活动,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家园情怀,推动创建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是搞搞突击就能创建成功的。各级各部门要克服厌战情绪,增强必胜信心,总结经验,扬长补短,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一)压实责任,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创建。要适应新时代精神文明创建的新形势,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早谋划、快启动、再出发。会上印发了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九大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的施工图、任务书。各地各部门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迅速把奋斗目标年度化、清单化,把战略任务工程化、项目化,把创建责任明细化、具体化,每个月干什么、每个季度干什么、每一年干什么,都要有明确细致的安排。党政主要领导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创建任务、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应对举措做到心中有数,不能当“甩手掌柜”和“二传手”,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自觉担当推动创建深入开展。
(二)强化合力,以更优的制度支撑创建。创建文明城市决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市上下共同承担的职责。为更好推动创建工作,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创建指挥部调整为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2018—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每月研究调度一次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整体联动,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合力推进创建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坚决杜绝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各单位要及时把创建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出来、固化下来,形成常态化模式,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迈进。
(三)广泛宣传,以更浓的氛围推动创建。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通过多种途径把广大市民发动起来,形成全民参与、城乡联动、全域同创局面。要适应“微时代”特点,运用互联网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新介质新应用,使创建活动互动起来、活跃起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要全市齐动员、全民齐动手,将各方力量调动好、各类资源整合好、各种关系协调好、各方面作用发挥好,让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四)加强督办,以更实的作风狠抓创建。创建文明城市来不得半点虚假,实打实的工作就要硬对硬地干。口号喊得响亮,不如把事办得漂亮。决不能搞花拳绣腿、光说不练,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决不能有差不多、过得去的态度,决不能满足于不掉队、不摆尾。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坚决不搞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照各单位任务逐项督查,对评估检查结果进行公开,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创文办要及时下发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整改销号。要强化工作考评,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文明单位考核、干部实绩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各区、开发区、街办和重点行业单位,要每季度组织第三方进行文明指数测评,以测促创,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化。
同志们,伟大时代呼唤崇高精神,伟大事业需要文明滋养。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倍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和群众信任,紧紧依靠全市人民,不迟疑,不懈怠,再鼓劲,再出发,不断开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局面,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鄂州的历史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治软硬化建设心得体会范本 法治软硬化建设心得体会范本怎么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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