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专项心得体会简短 法治相关文章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法治建设专项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加强领导,全面动员
在党委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活动。与本镇的中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推进”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地保证法制宣传和依法治镇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深化教育,突出重点
干部学法用法是实践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广大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我县在活动中把村干部、农民群众、青少年确立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涉及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层推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镇镇机关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重点,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村委会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电教片,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发挥他们在学法、守法过程中的表率作用。在农民群众中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存在的问题。中心学校开展以加强交通安全和反对“黄赌毒”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防范和抵御不良思想的侵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三、广泛宣传,增强实效
一是利用广播、会议、简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广泛告知法制宣传、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二是要求各村在辖区内设宣传点进行综治法律宣传,特别是对宪法的宣传以及国土、计生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广大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情空前高涨,宣传场地人头攒动,向群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20xx余份,扩大了宣传范围,达到了宣传效果。三是召开了由镇级各站(所)、村民委员会参加的会议,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如何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做了表态性的发言,明确了各自工作的重点。四是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街道门前卫生三包、防邪宣传活动等多种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真正结合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浓厚了宣传教育氛围,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又进一步巩固了法制学习的成果,增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四、搞好结合,统筹兼顾
我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统筹兼顾,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民主法治村”建设相结合。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了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全面巩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二是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和科学发展观、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解放思想大讨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全面加强了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与安全生产相结合。我县围绕平安建设,以《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宣传为抓手,加强企事业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法规教育,确保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为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五、取得的成效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镇村干部加强了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能更加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去保证和促进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2、群众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期1个月集中性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形成了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3、各单位、部门的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公安、水利、计生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态度和解释工作更加到位,广大群众对执法行为更为理解和接受,从而使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执法效能明显提升。
主题法治建设专项心得体会简短二
深刻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切实在学懂、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努力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
依法治疆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具体到新疆来说,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对于推进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总体战略,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依法治疆是基础和前提,起引领和保障作用,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新疆情况复杂特殊,必须实施依法治疆基本方略。
新疆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高举宪法旗帜、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区,许多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敏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有统一的准绳和标尺,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新疆信教群众比例高,宗教对社会生活影响大,特别是一些地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严重。只有切实强化各族群众法治意识,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新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地域辽阔,区域发展差距大,教育、就业等问题突出。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才能维护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新疆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有的干部工作方法需要改进。必须依靠法治强化秩序观念、现代观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争取绝大多数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敌人。
把握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大问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但法治不是只有一种模式,我国法治不同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的法治不是“三权分立”的法治,不能走西方“司法独立”“司法中立”的路子。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含糊,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切实把握好以下重大问题。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证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使各族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央明确提出,当前新疆各族人民同“三股势力”的矛盾上升为突出问题,要切实把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统筹谋划部署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依法治疆也不例外,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进行。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也需要通过科学立法来引领、严格执法来落实、公正司法来保障、全民守法作基础,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2010年,自治区党委针对“7·5”事件后新疆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着眼科学治疆,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明确提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着力推进维稳常态化,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新形势下,要深刻认识“三股势力”是破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根源,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是国际公认的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严重犯罪;反暴力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治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各族群众的共同利益。深刻认识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是新疆长治久安的基石,讲法治就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违法必究,犯罪必惩。深刻认识秩序是社会和谐、文明的体现,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前提,引导各族群众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正当诉求,保持社会在有序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新疆治理水平。
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法治自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不管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严格遵循宪法法律,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
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坚持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多措并举宣传教育群众、团结争取群众,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贯彻体现到法治建设之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新疆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引导规范各族群众的思想认知和行为模式,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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