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与利益心得体会和方法 对于国家安全的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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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国家安全与利益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以**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依靠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力量,发挥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作用。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从而有效地防范、制止、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属局各单位按照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情况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要把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时要将各项制度健全,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各项台帐资料齐全。重视本单位的稳定工作,积极动员、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教育活动,要主动及时的向上级国家组织反映提供有关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对处境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把关,进行国家安全教育,了解掌握其在境外的活动情况,重要的情况信息要及时向上级国家安全组织报告。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要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及时准确的排查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辖区的活动情况、境外宗教渗透活动情况和“邪教组织活动情况,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要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与局综治办开展的其他工作相结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做细。
推荐国家安全与利益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法律的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国家安全法作出的一项重大规定,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形势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心愿。
一、以立法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不怕千日无患,就怕一日不防。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未因此而同步提高,一些领导干部对国家安全风险挑战认识不足,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不容乐观。有的群众和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忘记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忘记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要求,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识不强,甚至有所淡薄和退步。因此,国家安全立法必须要有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的举措,唤起人们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基于以上考虑,国家安全法在第十一条中规定了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并在第六章细化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在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一些意见提出,国家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就要为全民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提供一个大众化、社会化的载体。依法确立一个每年都能让全体公民共同接受国家安全教育的日期,通过定期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提升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教育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根据这一意见,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就将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想写进了起草大纲第一稿中,并一直保留到法律出台,始终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可。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12月全国人大会初次审议和2021年4月二次审议时,这一规定是放在国家安全法第五章最后一条关于宣传教育保障的第二款。在审议过程中,有些会组成人员提出,从国防教育法等法律对纪念日、活动日的规定看,一般都在总则中规定,为了突出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的重要意义,应当将其提前至总则中规定。这一意见得到了采纳,2021
国家安全与利益心得体会和方法 对于国家安全的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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