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理念的心得体会和感想 执法者心得体会(7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执法理念的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工作流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迅速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1.立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机制。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以规范执法,完善法制员审核制度为抓手,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规范使用公安部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到每案必审、每案必查,并规范制作审查记录等文本,规范存档,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评查案卷,查漏补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4.规范执法公开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规定及基本情况公开程序,以分局党委统一审查审核并统一公开出口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程序。
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派出所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合格法制员。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 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办案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相分离,确保案件公正办理,程序依法依规。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执法过程中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案件办理中还存在执法仪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下一步中梁派出所将力争案件办理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办理中依然存在信息录入不全面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提高案件录入的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录入更加全面。
描写执法理念的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机关:西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西吉县城政府街
法定代表人:冯良斌 职务:局长
被委托单位:西吉县卫生监督所
地 址:西吉县城东街
法定代表人:海永清 职务:所长
根据《关于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做好餐饮业服务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卫监督【20xx】221号}规定,西吉县卫生监督所职能是:
(一)实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开展日常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实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现场评查工作;
(三)实施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实施完成我县餐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五)积极推进餐饮企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六)实施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审查;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委托事项:
1、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必要时移交工商部门;
委托期限:自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被委托单位必须依法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未经委托机关同意,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委托权限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单位: 被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年二月二十一日
描写执法理念的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根据《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活动的通知》(成人口发[20xx]23号)、《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成人口发[20xx]30号)和《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规定(试行)的通知》(成人口发[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严格按上级要求,现将我镇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按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作了全面部署,同时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任组长,具体抓行政执法质量工作及计生办同志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规范完善,提升质量
严格按上级要求,认真完善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现案件和再生育审批案件的调查和送达程序。具体做法是:
(一)违法生育案件处理和再生育审批案件调查内容全面。包括当事人的出生时间、结婚和婚姻变化、生育、收养情况(即生育几个孩子、孩子名字、生育时间、地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家庭生产、财产情况,处理案件时所需的情况均应在调查笔录中有记录。
(二)调查、送达程序合法。调查、送达必须是两名以上具有计生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送达时,当事人和送达人都应签字并注明时间;适用留置送达的,送达人、在场证明人(不少于2人)应在送达回证上当场注明不能直接送达的原因,并签名和注明时间。再生育审批决定书的送达应法定的审批时间内完成。
(三)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和批准。因家庭经济困难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需本人书面申请,镇、村、社证明并签字盖章报经县局,在本人填写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申请》后报县局领导审批,县局在10日内制作《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意见书》并用送达回证送达当事人。凡要求上户的第一次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不低于应征金额的60%。
(四)完善征收社会抚养工作记录。已生效的违法生育处理决定书虽经多次征收,但至今未征收到社会抚养费的,我办将每次上门做工作征收的情况进行记录,在本人的处理档案(即执行卷)中要有《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记录》。
三、明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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