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服务企业的心得体会总结 服务型政府总结(6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政府服务企业的心得体会总结一
大家好!x年春运工作即将开始,2月4日春运启动,到3月15日春运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我县农村客运道路旅客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决定今天召集公司从业驾驶员到这里来开x年春运工作动员大会,目的只有一个“行车安全、平安春运”,安全才能行车,安全才能生产,安全才出效益,安全才能平安过年。 从事道路运输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事关国家、社会、家庭和公司的大事,是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赋予我们的重任。作为公司的管理员和从业驾驶员更要清楚的认识到:客运工作是高风险行业,安全工作早已进入法制时期,安全立法与责任追究制度的构建出台,是悬在各级管理员和从业驾驶员头上的一把双刃剑。在这个正确的认识指导之下,我们公司确立以“管理标准体系为载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坚定“抓生产效益从安全行车入手,抓安全行车从生产效益出发”的安全工作管理理念,始终将安全工作列为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
x年已经过去,在x年春运中,针对我们公司的具体工作实际,在安全生产行车管理方面,我重点讲以下几点:
一、安全例检
为了保证微型营运车辆参加春运的安全行驶,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各位驾驶员必须做到:(l)十天一次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加强参加春运车辆安全检查和车辆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质量检验。(2)驾驶员在行车前必须对车辆安全性能作彻底检查,保证制动、灯光、转向、轮胎等车辆各部位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对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应立即进行维修。对屡次违反规定,重大违章及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人员进行重点通报批评教育和处罚,督促立即整改方能参加春运。
二、二级维护
我公司营运车辆按规定每4个月目前定期在广福修理厂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公司遵循“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有计划的进行强制性维护并根据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结果,视车辆状况,按相应的作业范围和深度进行,确保二级维护的质量。
x年个别驾驶员因二级维护逾期受到处罚,其实按时维护、及时作业就不需要多交这个冤枉钱了,不如拿来加油还好。
三、春检问题
对于车辆春检一事,凡加入公司9座的营运客车,春运前2个月内未做二级维护的应当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作业,必须到金城江经过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粘贴全区统一的《x年春运车辆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才能参加今年春运。
四、保险问题
保险保险,保过危险。凡是加入公司的微型营运客车保险到期的车辆,按照市政府(河政办发【20xx】22号)文件要求,统一购买农村客运承运人座位险(保额25万/座),第三者商业险(保额30万)才能参加春运。这样才能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大大增加企业抗风险能力。
能良好、安全可靠。对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应立即进行维修。对屡次违反规定,重大违章及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人员进行重点通报批评教育和处罚,督促立即整改方能参加春运。
二、二级维护
我公司营运车辆按规定每4个月目前定期在广福修理厂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公司遵循“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有计划的进行强制性维护并根据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结果,视车辆状况,按相应的作业范围和深度进行,确保二级维护的质量。
x年个别驾驶员因二级维护逾期受到处罚,其实按时维护、及时作业就不需要多交这个冤枉钱了,不如拿来加油还好。
三、春检问题
对于车辆春检一事,凡加入公司9座的营运客车,春运前2个月内未做二级维护的应当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作业,必须到金城江经过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粘贴全区统一的《x年春运车辆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才能参加今年春运。
四、保险问题
保险保险,保过危险。凡是加入公司的微型营运客车保险到期的车辆,按照市政府(河政办发【20xx】22号)文件要求,统一购买农村客运承运人座位险(保额25万/座),第三者商业险(保额30万)才能参加春运。这样才能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大大增加企业抗风险能力。
主题政府服务企业的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期30天的暑期实习生涯已经结束了,在这一段美好的时光里,我接受了很多的锻炼,刚开始去的时候,我对基层政府的工作了解不是很多,不知道基层政府主要在做那些事,以及如何去做的,经过一个月实习,我对基层政府的工作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更为重要的是,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一、实习内容
在本次挂职实习中,我被分到了吴泾镇党委办公室,还有安师兄也被分到那里,我们平时的主要工作主要分为三块,第一个方面就是修改信息稿,这是我们的常规工作,各个部门和居委的信息都报到我们那里,由安师兄和我修改完以后,交给闵吴宣和夏老师,最后他们把信息稿挂到网上去;第二方面就是撰写公文,比如领导的讲话稿、主持词以及通知等,中间我们还编过一期《吴泾动态》,并参与了《吴泾镇政府工作报告》的编写;第三方面就是协助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比如接听电话、布置会场、整理文件等。通过这些工作,我从中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与技能,同时提高了我对已有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实习体会
1、要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来参加暑期挂职实习。对于我们这些在校大学生来说,有很多东西等着我们去学习,在我们的身上还有很多不足和缺点,需要在实践中予以克服。刚去的时候,杨老师让我们写一份主持词,我从书本上摘取了一些很大的词语,比如高屋建瓴、意义重大这些词都用上了,后来杨老师说,有些词语用得太大了,不切合基层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7月中旬的时候,万主任又让我们编了一期《吴泾动态》,但因为我们不熟悉基层政府的工作,所以文章写得很空洞,思路也显得很混乱,万主任看了以后,给我们讲了哪些方面是主要工作,应该如何去组织文章,在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一连做了几遍修改,最后万主任才满意,并鼓励我们要继续努力。在基层工作这一块,我还有许多不懂的地方,还要多向别人请教。
2.要拥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能够顺利地完成公文写作任务,公文写作是办公室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公文写作以其严格的行文要求和特点,在党政机关、行政机构以及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上下级、同级之间协调沟通的一种好方法。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学习和积累,文字功底的练就和夯实没有速成的方法,只能靠知识、技能和经验的长期积累,非下苦工夫不可。不仅要多读书,还得会读书,如果把读书仅仅看做消遣,那对提高自己文字表达能力是没有帮助的,所以,读书要用心,善于在阅读中思考。通过这一个月的实习,我认为,公文写作能力需要四个方面的素养,分别为政治理论素养、专业业务素养、集纳信息能力及科学思维能力,因此,我们要从这四个方面来训练自己。
3、要提高自己适应新环境能力,使自己迅速地进入角色。首先要对自己的工作环境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办事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一个“万金油”部门,它总体的职能就是“参谋、服务、协调”三大功能,办公室工作非常繁杂,千头万绪,特别随着行政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办公室的工作内容变得更加复杂,对其中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其次,要勤于学习,这次实践中使我深深体会到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要多问,多请示,不可乱作主,想当然。
当然,不该问的坚决不问,不该说的坚决不说,要有保密意识。每当事情不多的时候,我就阅读吴泾镇政府工作报告,对全镇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对“增量物业投资”、“三区联动”等一些专有词语,也逐渐搞清楚了。第三,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网络,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助推器,凡事都要虚心,懂礼貌,学会如何待人接物。在一个月实习中,我与各位老师的关系是十分融洽的,他们给予了我热情的指导,比如杨老师和周老师,可以说没有他们的指导和帮助,我很难完成平时的工作。在此我向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三、实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习发现,自己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包括专业知识的欠缺,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学习涉及的面太窄,学到的知识太单一,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体系。联系实际的能力太差,将学到的知识不能运用到实践中去,而且对社会交际
礼仪,待人接物等方面的能力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要加强对这些方面的训练。
这次亲身体验让我有了深刻感触,这不仅是一次实习,还是一次人生经历,是一生中宝贵的财富。感谢吴泾镇政府给我们提供这么一次接触基层、了解基层的机会。今后,我要参加更多的社会实践,磨炼自己的同时让自己不断地成长。
主题政府服务企业的心得体会总结三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
工业设计
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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